第2節 禁忌的由來



說到禁忌的由來,大體上有四個方面。一是對靈力的崇拜和畏懼;二是對欲望的克制和限定;三是對儀式的恪守和服從;四是對教訓的總結和記取。這里,簡稱之為:靈力說、欲望說、儀式說和教訓說。以下分別簡要論述之。

靈力說

靈力,即曼那(mana)mana,英文,漢語又譯作曼納、瑪那或馬拉等等,是源于大洋洲的一個人類學術語,指事物或人所體現出的超自然力量。漢語中與之相對應的詞即為“靈力”。,其含義為“一種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據說,禁忌就是靈力依自然的、直接的方式,可者以間接的、傳染的方式,附著在一個人或物或鬼身上所產生的結果(參見《圖騰與禁忌》及《大英百科全書》“禁忌”條)。這種原始的觀念形成了原始人心目中的禁忌物和原始的禁制。鬼魂和精靈都被認為是具有曼那(靈力)的,因而附著有曼那(靈力)的人或物,也被認為是“似魔鬼的”、“不可接觸的”。溫德特曾經說道:“埋藏在所有禁忌里的那種無言的命令,雖然因為隨著時間和空間而造成了無數的變異,可是,它們的起源只有一個而且僅只一個:”當心魔鬼的憤怒!‘“朱天順在《原始宗教》中也說道:”有些禁忌是從鬼魂崇拜中產生的,人們知道有所觸犯,也被認為要受到鬼魂的報複。“王充在《論衡》中則指出:”夫忌諱非一,必托之神怪,若設以死亡,然後世人信用畏避。“所以可知,禁忌的產生是與人們對靈力的畏懼有關系的。

靈力說,實際上是從人類信仰發展史方面對禁忌的認識,它分析了人們對靈力的信仰以及由此一信仰而產生的情感諸如崇敬和畏懼等等,並據此而追溯到了禁忌的來源。一般說來,靈力說更多的是著眼于禁忌的原始狀態和原始的禁忌狀態的。

欲望說

弗洛伊德認為單從信仰方面尋找禁忌根源是不夠的。他在《圖騰與禁忌》中說:“溫德特使人們知道,禁忌是一種原始民族對‘魔鬼力量’信仰的表現和延伸。……溫氏的理論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地追溯到禁忌的原始原因,或者發掘出深藏在它最底部的根源。‘恐懼’或‘魔鬼’在心理學上並不能被認為是‘最早的’東西,也就是說一種無法再找到其來源的東西,除非魔鬼的存在是真實的。”弗洛伊德的意思是應當從心理學方面對禁忌的由來進行更進一步的追溯。他指出“‘禁忌’本身是一個矛盾情感的字眼”,因為“一件強烈禁止的事情,必然也是一件人人想做的事情”。“一個具有能激發人們被禁止的欲望,或使他們的矛盾情感覺醒的人,即使本身沒有觸犯禁忌,他也將永遠或暫時的成為禁忌”。而“破壞禁忌的人所以會成為一種禁忌,仍是因為他已具備了一種誘使他人追隨他的行為的特性了”。

這里,弗氏所注意到的是心理上對欲望的抑制。欲望,是人的本能要求,但是作為“社會的人”便要對欲望進行某種抑制。例如,“食”、“色”是人之大欲,但不能“隨心所欲”。這種對欲望的抑制,便是禁忌的根本來源。當然,欲望不止是“食”、“色”,對物的接觸、對事的控制等等都可納入欲望的范疇。因此欲望說也是很寬泛的。它主要是從心理學上對禁忌來源的追溯。強調了禁忌中“抑制”的一面。

儀式說


在欲望說中,實際上已經透露出社會的制約作用來了。最初的社會制約是從“儀式”中表現出來的。“儀式”代表了一種“無理的”“社會規定性”。

弗洛伊德曾經說過:“有些禁制的目的能夠很明顯地看出來。可是,相反的,有些禁制卻是令人難以了解,它們幾乎是被視為無意義和愚蠢的。後者我們稱它為‘儀式的’。這種分別,我們也在禁忌的觀察中發現。”(《圖騰與禁忌》)

恩斯特。卡西爾也指出:“占有一個物或人——占有一片土地或同一個女人訂婚——的最初方法,就是靠一個禁忌記號來標志他們。”(《人論》)

靠儀式規定的禁忌是人們必須無條件服從的一種禁制。如果說儀式的規定性還有什麼意義的話,那就是要確保該種儀式順利、圓滿地完成,亦即確保這一儀式所標明的意義能夠完全地、絲毫不打折扣地被認可。有時候,人們注重的甚至不是違反禁忌以後能夠帶來什麼樣的惡果,而是禁忌的執行是否完全按照儀式的規定去做了。

有人把禁忌定義為“消極的崇拜儀式”。

還有人把“塔怖”直接譯為“祭儀上的禁制”。

這里,儀式說實際上是講禁忌來源于一種“社會的規定性”。禁忌即是一種“社會契約的胚胎”(參見傑文斯《宗教史引論》)。

如果從“社會的規定性”這一意義上來講,儀式並不簡單地只指祭祀的或者某種巫術的、宗教的儀式,像社會分工這樣一類社會契約性質的禁忌也可以說是被某種儀式規定下來的。比如法國沙利。安什林所指出的“勞動分工和婦女之從狩獵中被排除出來,建立了對于食物的禁令的基礎”(《宗教的起源》)。


儀式說從社會學的角度對禁忌的由來作出了說明。儀式的規定往往會帶有某種隨意性,有時候,社群首領(酋長)或者神權的代表人物(巫師)可以“有權宣布任何事物為禁忌”(參見弗雷澤《金枝》)。然而一旦禁忌形成之後,就具有了“不可抗拒的約束力量”。人們出于社會化的需要,往往並不去認真考察它的合理性,而只是絕對的服從。並且它還將依靠社會的、宗教的、宗法的權威意識以強制的方式傳承下去。這一類禁忌的根據由于最初的規定是無理的,所以後世也終歸是難以捉摸的。

教訓說

教訓是從失敗或錯誤中取得的認識。這種認識的過程是一種因果關系的推導過程。由于早期人類的愚昧和科學的不發達,這種推導往往造成偏差,從而形成人們對某種“偶然因素”的共同的誤解。這種“共同的誤解”而得出來的“教訓”,也是形成禁忌的一個緣由的。

朱天順在《原始宗教》中說:“原始宗教所以會產生上述種種限制人們向自然界斗爭的禁忌和麻煩的儀式,正是來源于人們在向自然界斗爭時所遭到的失敗和損失……人們在一次或幾次失敗和損失中失去信心,把不敢積極地再去向自然界斗爭的心理神秘化,或在彷徨中把檢討到的一個偶然的因素誇大和絕對化,結果就成了限制人們行動的戒律和儀式。”

秋浦在“論禁忌”(《思想戰線》1987年第一期)一文中也說道:“不管是早先的禁忌也好,後來的禁忌也好,其產生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即把一些偶然的因素,誤以為是普遍適用的內在規律,一人傳開,說得有聲有色,眾人跟隨,也就信以為真了,自此逐步形成的共同的禁忌。”文中還列舉了苗族某金氏因房頂上的瓜砸死了孩子而世代禁忌種瓜和其陳氏因牛誤吃麻線致死而從此禁忌種麻的兩個例子。其實,這兩個例子中遭到禁忌的事,“種瓜”和“喂牛”,與那偶然的因素,“瓜砸死了孩子”,“吃麻線死了牛”,還是有那麼一點內在的聯系的,只不過不該當作一般的規律去對待它。還有一些禁忌,其中的推斷就更加荒唐,更加無理了。比如張紫晨在《中國民俗與民俗學》一書中所指出的,《山海經》中“描繪一些事物不可見,見之則有惡果。既有惡果,必成禁忌……”這種“視禁”,以及民間許多語言禁忌、行為禁忌實際上和判斷違禁犯忌之後將會發生的惡果之間,根本不存在任何內在的必然的聯系,它們純粹是一種“神秘的心理”反映,是一種“邏輯的混亂”。其最初形成的時候,或許有過“偶然的巧合”,但它們根本沒有任何科學的根據。如果是有科學根據的因果推斷,那種教訓的記取,就應當是“經驗的”、“技術的”而不是“禁忌的”了。

教訓說,是從認識論方面對禁忌由來的一種追溯。它指出,禁忌的產生反映了人們認識活動中的某種偏差,但在人們的認識發展中卻又是一個不可缺少的過程。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帶有一定的“實踐的”意義、“經驗的”意義,但其“教訓”的總結和記取是不著邊際的,因為它的思維方式是原始的、巫術的、非科學的。因而它最容易落入迷信的窠臼。在客觀效果上,這一類禁忌往往成為某種“多余的,或者過火的防范”。

小結

以上所談到的禁忌由來的四個方面,是從不同學科、不同角度對禁忌來源(成因)的追溯和認識。這種追溯和認識當然是從它們各自學科研究的需要出發的,因而往往既帶有它們各自學科理論認識方面的優長和特色,又會有某種不足和偏頗的現象存在。比如,每一方面的認識都很難兼顧其它方面的認識,因而顯得不那麼充分和全面。還有一些認識是帶有時代的或者禁忌目類方面的局限的。而如果從這四個方面,亦即從信仰的、心理的、社會的、認識的方面來共同追溯禁忌的由來,那就是比較全面、比較充分的了。因而,這四個方面的認識都是有價值的、意義的,在我們進一步研究禁忌現象時,它們是可以互為補充、互相參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