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56節:核爆前的准備工作、內容,究竟是……(3)

效應試驗得出的結論是:深入地下就是有效的防護手段。

1967年6月17日首次氫彈試驗(百萬噸當量級)時,重裝備布設在距爆心投影點5.5公里范圍內,飛機布設到30公里范圍內,開闊地面上的動物布設到84公里內。

效應後果顯示,毀傷范圍廣,光輻射毀傷半徑尤大。動物輕度殺傷邊界達到數十公里,眼底燒傷邊界則達到更遠的距離。距爆心28公里的一座伙房木質頂棚被光輻射引燃。場內對場外的短波通信中斷了25分鍾,場內短波通信中斷數小時,設在離爆心投影點28公里處的電離層垂直探測站,到爆後7小時才收到信號。

"12時20分,即(我國第一顆)氫彈爆炸後4個小時,防化兵開車直奔爆炸中心勘察現場。氫彈是距地面2930米的高度時爆炸的,但地面仍然變成了一片墟土,足有半米厚。足見核武器的爆炸威力,離爆心700米處的坦克就像圖釘陷在地上,表層都融化了,車內動物全部炭化;放置在8公里以內的狗、10公里以內的兔子,當場死亡一半;沖擊波把距爆心投影點近3公里、重約54噸的火車吹出18米,4公里處的磚房被吹散……"曾在青海金銀灘工作了8年的中山大學退休教授李振先描述了自己當年目睹的情狀。

這次還利用模擬水壩試驗了大壩抗力問題,為三峽工程的防空提供了基礎依據。

從1967年到1976年,共10年的時間,我國核試驗與核效應試驗的測試技術得到全面發展。

海軍克服困難,在現場施工,做了一個巨型鋼筋混凝土防護門。並精心計算出離爆心多遠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如何准確地得到參數。

空軍進行了人體閃光盲試驗。核爆炸產生的強烈光輻射可在上百公里范圍內引起人的閃光盲。閃光盲是人眼受強光照射後產生的一種視覺功能的暫時性障礙,主要表現一段時間內看不清,一般持續幾秒到幾分,嚴重的可達幾小時,不經治療可自行恢複。對一般人來說,可能不會產生大的破壞作用,但對飛行員來說這是一個必須解決的安全問題。因為試驗本身要靠主觀的判斷,那麼用在其他項目上的動物試驗就無法達到目的,必須真人親身體驗。該試驗為核武器投彈飛行人員的防護措施,為總參防化兵部研制防化觀測人員專用核閃光護目鏡制定技術指標提供了科學依據。核戰條件下的自動防核閃光飛行頭盔,就是在這樣的試驗中得到不斷完善的。1967年6月,核試驗基地研究所副所長程開甲曾向816小組提出了一系列有關光輻射作用到飛機上的安全問題。他說:"這次氫彈試驗光輻射非常強,事關飛機、空勤人員安全,萬萬不能出問題。"

工程兵則進行了坑道破壞等效應試驗。檢驗各種永備工廠、工事、建築物的抗核爆炸能力及防護效果,並找出易受攻擊的薄弱部位,為改進工程設計提供了可靠數據。

鐵道兵為了驗證地下鐵道對核武器的防護性能以及抗震性能,在核試驗場內修建一段比例為1∶15的模擬雙線隧道和一段比例為1∶1的模擬雙線隧道。經過多次核爆炸試驗,得到了地鐵隧道在不同方位、距離上,頂、底、柱、出入口和前段、中段、後段及防護門的各種實測數據。為防護核輻射,減小隧道內部震動,保證在地面核爆時,消波和通風系統基本完好,以及內部動物安全提供了第一手數據。

衛生部、總後勤部通過將馬、猴、兔、狗等多種動物布放在不同的方位、距離上,采用不同的防護措施進行效應試驗,觀測在各種條件下幾種殺傷破壞因素對動物機體的損傷及病理變化等,研究核武器對人員的傷害情況以及防護措施。通過試驗,摸清了不同方位、不同距離及各種防護條件下的殺傷破壞作用和不同損傷程度的損傷半徑,研制了急性輻射病的預防藥物以及對各種因素致傷的治療措施,並由此推導出人員對核武器的防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