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27節:闖蕩中東:真實的是生活 不變的是信念(9)

聽了這話,我非常生氣。這比武又不是我挑起的,可這警察學生並不理睬我的解釋,只一個勁地強調:"我不管事情起因如何,現在到了這個地步,李,你必須負責。"我不能和警察僵持下去,且在這件事上,我若反駁到底,簽證就會有麻煩。不要說在警察局,在任何地方和警察鬧僵,都沒有好處。我又急又氣,不知如何是好,就算我使盡渾身解數,那教練也不可能再回來執教了。

警察局長看我慌了,似乎是達到目的了,不緊不慢地說:"你現在這處境,只有一條路可以選擇。"

我抬頭看看他,他的表情很狡猾,還透著幾分勝利者的得意。他接著說:"你把我們的教練打走了,你唯一的辦法就是留下來給我們當教練,這樣事情就解決了。"

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邀我到警察局來玩,竄輟我和空手道教練比武,都是早已安排好的。我非常憤怒,有一種被人耍了的感覺,原來警察局才是這場比武的大贏家。這個警察頭早就看到中國武術在格斗、實戰上的優勢,相比空手道、跆拳道,中國功夫更適合應付馬路戰斗,實戰性也更強。

在迪拜,會中國功夫的少之又少,他們盯上了我,給我下好了套。

平心而論,我並不想當什麼警察教練。教警察比教普通人要麻煩得多,況且,我一個到迪拜不久的外國人,英語還說不利索,很難在警察間建立威信。之前那位教練在此教了很久,不管他功夫如何,都早已和這里的警察建立起感情,這些警察未必喜歡我做他們的教練,甚至有可能抵觸我。

我在武館的工作做得很順利,真教起警察後,武館那邊的事就應付不過來了。但我若執意拒絕,能否留在迪拜都將成為一個問題。因此,最後帶著一萬個不情願,我還是接受了警察局的邀請,我掉進了他們的圈套,鑽不出來了。

5.

在警察局做教練的情形和我預想的差不多,警察們的確很不配合,尤其是那些和原教練關系不錯的學生,已經不僅僅排斥我,甚至有人直接拿槍指著我。

事實上,我給警察學生上課的第一天,就被槍指了。

那天早上,在訓練場,除了有參加訓練的警察學生,還出現了不少穿著制服、裝備齊全的警察。他們顯然是特地跑來看我的。起初我以為他們是出于對中國功夫的好奇,也並沒有察覺到什麼敵意,就算有敵意,這是警察局,也不會出什麼亂子。

但我錯了,如果在別的地方,遇到危險可以找警察,而在警察局遭遇了來自警察的"危險,"又能向誰求助呢?就在我給學生們做演示的時候,一個穿制服的警察來到我身邊,掏出槍來對准我的腦袋說:"中國人,聽說你很厲害,來呀,對付一下這家伙。"

我第一次被槍這樣指著,而且是警察的手槍。我又想起了在夜總會時,遭遇小流氓的情景,那些小流氓盡管凶狠,也只是把槍攥在手里,並沒有指過我。

真槍頂在腦袋上,涼颼颼的,再快的功夫也比不上子彈的速度。

我用余光瞄著這個警察,腦子里飛快地想著對策。我該怎麼制服他?那是真槍,和我的頭沒有距離,他扳機一扣,我立即腦袋開花。這個警察比我高了半個頭,身材也比我壯,要在瞬間制服他並不容易。我嘗試著和他說話,分散他的注意力,同時也強迫自己鎮定下來。我告訴他,我很害怕,不要開槍。

我慢慢地舉起雙手,一點點地和槍拉近距離,請求他一定不要開槍。

那警察的表情,我至今記憶猶新。

他的嘴角掛著傲慢的笑容,用侮辱性的目光打量著我:"中國人,你不是功夫第一嗎?打我試試啊!"

我不斷地說話,吸引他的注意力,小心觀察著他,慢慢地將手舉到頭頂,像是要投降,慢慢的靠近槍的位置。那警察依舊用不屑的目光看著我,好像在說:"你功夫再厲害又怎樣,我拿槍頂著你,你還不是要乖乖地俯首帖耳?瞧,你已經被嚇成這個樣子了。"

傲慢的人最容易放松警惕。我用最快的速度發動攻擊,雙手合十擊掌將槍打掉,快速地左手刁摞住他的右手;我的右手直拳就搗在了他的臉上,緊跟著用手按住了他的頭一膝蓋撞了上去。在他犯暈的時候,一個跳步別子摔法,將其摔倒,膝蓋壓住他的脖子。我練過武術、摔跤,很熟悉近身戰斗。那個警察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被摔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