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65節:驚訝的第一堂課(12)

"記住,千萬別讓人看出你像保鏢,這非常危險。那些打算干掉你委托人的人,會首先把保鏢干掉。太張揚的動作,會讓保鏢和委托人都陷入危險。"

我對邁克這話記憶猶新。在國外,做保護工作不興"虛張聲勢"。襲擊者,尤其是恐怖分子都是來真的、狠的。那些恐怖分子為殺一個人可以把自己都做成炸彈,他連死都不怕,你叉著腰凶著臉又怎麼嚇得了他?如果你讓他知道,你是保鏢,他就給你來個見佛殺佛,見鬼殺鬼。你不如將自己"藏"在環境里,待他萌出惡意的時候,出其不意地將他制伏。

在國內,也許是人們面對的危險還不像美國人那樣嚴重。很多老板帶保鏢出門時,都是能多張揚就多張揚,幾個人氣勢洶洶招搖過市,恨不得讓所有人都知道"我可是配保鏢的人"。這樣的確可以嚇唬住一些襲擊者,但卻說不上是聰明的辦法。你可以讓人知道"我帶了保鏢",但你最好不讓人知道"我帶了幾個保鏢、他們都在哪兒、長什麼樣子"。

作為一個保鏢,必要的時候,要知道對委托人提出要求,並堅持要他們按照你的要求去做。很多人不是不愛惜生命,但他們卻有一個誤區——"我已經帶了保鏢,我的安全有保鏢負責。"事實上,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起責任。危險的預防需要保鏢和委托人相互配合,不是只要保鏢肯豁出性命去擋危險,危險就能被擋住。

像美國總統,在安全方面也要乖乖地聽保鏢的話。的確有總統喜歡突發奇想的做些冒險的事,但他們當中卻沒有人會和保鏢對著干。美國的總統保鏢有很大權力,他們可以直接對總統說"不"。

在保鏢行業,美國的立法很完善。保鏢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法律上都寫得清清楚楚。美國秘勤局內有專門的法律處。總統保鏢可以將工作時遇到的麻煩、困惑梳理出來上報給秘勤局。秘勤局會根據這些信息決定如何調整已有法律,或是否需要提出建立新的法規。如果需要,秘勤局會將立法建議交給國會審議,國會審議通過了,再經過總統批准,這建議就變成了法律。而每一個秘勤局工作人員,不只是總統保鏢,都很清楚自己的任務、職責和特權。從大的方面看,法律規定,秘勤局要執行任務,美國的所有軍警、執法部門都要支持。

安全為要,總統保鏢可以命令一列正在行駛的火車立刻停下,可以只用一張紙條就讓美國任意一家航空公司用飛機將他們送到他們想去的地方。甚至可以要求變更已經安排好的重大外事活動。

保鏢們有權對總統"耳提面命",他們不讓總統自己開車,不讓總統獨自外出。就算總統再不樂意,也沒有辦法和保鏢在這些問題上討價還價。老師告訴我們,對付倔脾氣的總統,保鏢還有一個殺手锏。如果總統執意違背保鏢的意思,保鏢就可以提醒總統"是國會派我們來的"。有三權分立的體制在,總統要受制于國會。

美國法律對保鏢的職責進行了明文規定:"對被保護對象的安全負責",就算是委托人自己,也不能阻撓保鏢行使職責。

布什在參觀馬里蘭空軍基地時,天下起雨。由于風太大,他剛剛撐起的傘被吹翻了,他頂著雨,擺弄了傘好一陣,都沒有將傘弄好。可盡管如此,也沒見他的保鏢有哪個騰出手來幫他撐傘。保鏢不是保姆,保鏢的兩只手必須時刻准備好迎接危險。為此,他們可以眼睜睜地看著一把年紀的總統淋雨而沒有任何不安。不僅總統保鏢是這樣,其他大人物的保鏢也如此。基辛格在做美國國務卿時,有一次,把隨身攜帶的手提箱落在了車里。他要保鏢幫自己將手提箱拿過來,可要求了幾次,保鏢都不理不睬。見基辛格的臉拉了下來,保鏢只不緊不慢地告訴他:"您把手提箱放在車里了。"

幫委托人提東西不是保鏢的職責,還會妨礙保鏢履行職責。但在國內,保鏢幫委托人拎一下東西倒是很平常的事,不幫反倒顯得有些奇怪。有的委托人喜歡對保鏢吆五喝六,似乎出錢雇了保鏢,就有權任意命令保鏢做事,甚至做違法的事。從這個細節上,就能看到國內保鏢業的不成熟。我們缺少完善的法規,這讓保鏢和委托人都很難搞清保鏢的職責到底是什麼,有多大的范圍。保鏢的工作就是提供一種極其特殊的個人服務,他的整個職業生涯和具體職能就是圍繞這一概念,拋開這個環境,他的工作毫無意義。一個保鏢可以說:我服務故我在。不論是保鏢還是保護小組的承包人,保鏢的工作就是提供保護服務,這就是其全部職責。作為另外一件事,負責提供其它的性質相容但相異的服務。雙方必須在一開始就清楚這種安排的性質和范圍,于是,受雇提供保護服務的人員可能兼職做司機和保鏢,顯然,這里存在雙重職能,他們之間還存在明顯的協調,這兩種工作的確很融洽。一名訓練有素的保鏢具有防衛(有必要的話,主動進攻)駕駛的技能,並且在方向盤後施展其絕技的時候其不但可以接送其委托人,還可以為委托人提供個人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