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大舉淘沙   終成行內巨擘(1)

霍英東的立信叱咤地產行業,有榮公司卻在香港大搞市政和海港工程,並獨霸香港的海沙采集和供應權,霍英東也因此被人稱為“海沙大王”。但由于種種原因,淘沙業最終成為失敗的生意。

一百多萬元購大挖沙船

1961年11月,也就是“廖寶珊事件”之後幾個月,霍英東應邀前往英國3個星期,考察英國的和建築事務。

那時,霍英東聽說泰國政府港監部門有意出售一艘巨型挖沙船。這艘船名曼哈頓號,原是政府用以援助泰國挖湄公河河床,以利黃金半島海面交通暢順的。這是一艘有曆史紀念意義的船只,因為當初泰國政府接收曼哈頓號時,適逢泰國發生政變,披汶總理及舊政府高級官員多人,曾被海軍將領扣留于此船多日,後來總理及隨員等逃離此船。

結束英國的考察行程,霍英東專程從英國飛往泰國首都曼谷,與泰國政府港監部門洽談購買曼哈頓號挖沙船事宜。此船長288英尺,載重2890噸,每20分鍾可入海底挖取泥沙2000噸,然後自動卸入船艙中。其性能之優良、生產效率之高,在當時實屬罕有。霍英東有意購進此船,提高有榮船務的挖沙機械化程度和淘沙產量。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霍英東最後以泰幣400萬銖(約港幣120萬元)購得此船。當時,一個八九百英尺的樓宇單元也不過是幾萬港元,故120萬可以說是一筆巨大的款額。重金購買此船,可見霍英東對淘沙業雄心勃勃。

1961年12月上旬的一天,曼哈頓號挖沙船駛抵香港,霍英東將之改編為“有榮二號”。由于此船乃當時香港最大型、最先進的挖沙船,故當它抵達香港時,引起港人的關注,不少報章還刊文報道此事。

霍英東是在朝鮮戰爭生意結束後,從事淘沙生意的。“有榮”是他用以經營淘沙業的旗艦。

據霍英東回憶,初時他們招請大量的駁運工人當鏟沙工。挖海沙相當苦,用手工操作,鏟沙很吃力,產量不高。這些鏟沙工是臨時招請的,每逢煤炭船一到,他們就轉去運煤,淘沙工作就得暫停下來。

有感于此,霍英東就改臨時招請工人為招標挖沙,與幾十個駁船的船主簽訂挖沙合同,一立方米海沙約支付3元多港幣,霍英東則先支付一年工錢給船主。但船主大多都不能按量完成挖沙指標,霍英東支付的工錢扣不完,尚有余欠;而船主卻要求再借第二年的工錢,霍英東又不能不再承包給他們,故預支款總還不清,這樣一來,霍英東獲利甚少。

霍英東意識到只有減少挖沙工,提高挖沙產量,淘沙生意才能大有可為。他從海軍船塢買來一台挖沙機器,用機械操作,效率大大提高。之後,他又進一步改用機船挖沙,並派人到歐洲重金購進一批先進的挖沙機船,並收購了美國人經營的太平島船廠和荷蘭治港公司的全部機器設備。

霍英東是在20世紀50年代後期收購太平島造船廠的。據說,這是香港人收購外國公司的第一例。

至于後來包玉剛收購九龍倉、會德豐,李嘉誠收購和黃,則是20世紀80年代的事。

淘沙的生意額少之又少

由于霍英東獨霸淘沙生意,在這方面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物力,故曾被人譽為“海沙大王”、“淘沙巨擘”。這盤生意看起來規模雖然很大,但涉及的生意額卻少之又少。據霍英東說,這盤生意每年的營業額只有幾十萬,最多的時候也不足100萬元港幣。

“營業額這樣少,即使有賺,也是極之有限,那你為什麼要經營這盤生意?”我曾經問霍

英東。

他說:“本來不是我做的。我有個堂,較早前就搞海沙生意,但一直很困難,沒什麼賺,我就幫他,這樣才介入的。這種生意很難做,問題很多,比如一些工人很惡,他們不喜歡你用機械挖沙,一定要用人工鏟,而且霸住地盤,不讓你用機械挖沙,你一點辦法也沒有;等到他年紀大了,鏟不了沙了,他就坐在那里收你的錢。”

“外界一直說你有海沙的專營權,真實的情況是怎樣的?”

“其實不是專賣,我們也沒有什麼專營權,政府每年都劃定采沙地點,公開招標,只是因為我們有榮公司有優越的條件,才連連中標。也就是說海沙由政府專賣,我們公司只是負責采沙和收購海沙,然後統一賣給政府,再由政府統一賣給用戶,管理很嚴格。我們與政府是有合同約束的。”

“為什麼港府對海沙的管理如此嚴格,一定要實行專賣?”

“我想,一來,因為政府要保護海灘;二來,海沙是礦產,里面可能還含有黃金,故政府在放開煤炭、糧食之後,仍然不放開海沙,實行專賣經營。”

20世紀50年代,香港地產業蓬勃發展,興建樓宇需要大量海沙,填海造地也需要大量海沙,幾乎全部由有榮公司采集、運輸和供應。港府在新界和離島為有榮公司提供多處堆沙場所,而有榮公司還專門在新界設立一家公司負責海沙的采集、運輸和供應。那時,霍英東時常驅車或坐船前往各堆沙點和淘沙處巡視。

由于大量采挖,香港地區沙源減少,有些居民還說挖沙“破壞風水”,反對在沙灘挖沙。有榮到離沙灘較遠的海上挖沙,但成本增加很多。于是,霍英東又轉移陣地,到內地找沙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