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一波三折   賭場艱難開張(2)

雖然不是熱熱鬧鬧、風風光光地開張,但澳門的博彩曆史畢竟從此揭開了新的一頁,開始了以何鴻燊為代表的新集團撐天的時代,並從此走向繁榮和鼎盛時期。

霍英東說,新花園賭場開張之時,政府方面尚未與他們簽署正式的賭業專營合約,這主要是因為有些人仍然在百般阻撓,從中作梗。何鴻燊只好親自出馬,三赴里斯本,極力向葡國政府官員游說。

直到1962年3月30日,新集團才與澳府在葡國首都里斯本簽訂專營合約。新合約規定:簽約60天後成立新的公司,資本額至少為300萬元;1964年底前撤掉市區其它賭博場所,集中賭博場地;改進碼頭工程,盡快購進水翼船投入港澳客運;公司純利10%用于慈善事業,其余投資于澳門工商業,繁榮澳門經濟。

何鴻燊從里斯本簽約回來後,又找霍英東。言談之中,大家又談到賭場的事。

“但是,到了這個階段,我還是沒正式介入其中。”霍英東又一次特別強調這一點,“大家醞釀下一步怎麼做。我向何鴻燊提議來一次‘大聯合’。”

“怎麼搞大聯合?”

“我對何鴻燊說,是否可以跟何賢、梁昌、傅蔭釗等人打個招呼、商量,大家為了澳門的發展,搞一個不牟利的公司,大家賺到錢,用于繁榮澳門。”

“何鴻燊的態度如何?”

“他是支持這樣搞的。”

“那後來有無跟何賢他們談?”

“談了,何賢、梁昌都很支持,畢竟大家都不是太計較錢的問題。”

“那高家和傅家呢?賭場原是他們開的,如今要他們參與‘大聯合’,他們是否同意?”

“高家和傅家都贊成這樣搞,他們已沒得做,已經得不到賭牌,也希望一起搞一家不牟利的公司。”

“那後來為什麼又搞不成?”

“主要是葉漢、高海林不同意,所以最後不了了之。”

“我開賭好似是鬼使神差”

1962年6月初,澳門旅游娛樂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據那一年的《澳門商業年鑒》記載,該公司成立時,葉德利當董事長,霍英東、葉漢當常務董事,何鴻燊作為股東代表和賭牌持有人,出任董事總經理,實際主管公司的具體業務,成為澳門賭業真正的掌舵人。

我曾經就娛樂公司第一屆董事的問題問過霍英東:“你一直強調自己很遲才介入新公司,那是不是到娛樂公司成立時你才正式介入賭場的業務?”

霍英東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只是說:“當時,輿論、傳媒很厲害,極力渲染,好像1955年傳我的被遞解出境一樣,很厲害,好像新公司有我分。其實,應該是發展澳門外港、買船時,我才介入。”

“你一直是反對開賭的,那最後為什麼還是介入呢?”

“說到我介入,可以說是鬼使神差。初初一場足球賽,把何賢、梁昌、傅蔭釗、何鴻燊等人拉來,不知是巧合還是有人刻意安排?接著何鴻燊為了澄清自己不是‘食餅仔’才下標;投得之後,我提議搞成不牟利的公司,作慈善用途,但最後搞不成。”霍英東多次強調自己開賭是“鬼使神差”,意為好像冥冥之中有一股無形的力量在支配著他,令他身不由己,不由自主,一步一步往那里推進。

他接著說,“其實,當時我很擔心,何鴻燊寫的那份投標書,寫明新公司要挖泥、疏河、造船,這涉及到我公司的業務范圍。我有一間有榮公司,一向在香港開山填海、疏河道。那時,我們去澳門,航程3個多小時,佛山輪、德興輪最早是中午兩點開船,到澳門已是6點多鍾,然後到了半夜才有船返香港,前後用了兩天時間,很不方便。所以,我覺得要澳門繁榮,就一定要疏通河道,發展外港。我就想用有榮公司來搞澳門的工程,發展外港,承擔新公司的一些義務和責任,就這樣才介入娛樂公司。”

有意思的是,在此之前,熱衷于競投賭牌和籌備新賭場開張的葉北海、高海林等人,卻沒有加入娛樂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據說,他們對賭場生意沒信心,以為公司是不牟利的,沒錢可賺,所以打了退堂鼓。

新花園賭場開張幾個月後,娛樂公司又相繼在澳門新馬路的中山百貨公司、十月初五街的七妙齋、海源辦館等地開賭場。

到了年底,他們又斥資訂購了一艘花舫,用作賭場,名為澳門皇宮,置放于內港16號碼頭。這個浮動賭場,是娛樂公司成立後幾年時間內最主要的賭博場所,賭客們習慣稱之為“賊船”。

由于霍英東、何鴻燊等人的介入,澳門賭業在短短一年時間里,就面貌一新。日益興旺的博彩業,還帶動了澳門經濟初見勃興。1963年的《澳門工商年鑒》曾這樣評價他們接掌之後的賭業:“澳門博彩業大有發展,在一年間,可以說是面目一新。澳門政府對市民許下的‘以旅游博彩業繁榮澳門,把澳門建成旅游娛樂勝地’的諾言,看來快要實現了。”

澳門賭業近30年的演變曆史

澳門近半個世紀的發展史,其實就是博彩業的演變、發展曆史。尤其是到了霍英東、何鴻燊、葉漢、葉德利的時代,澳門賭業的發展更是日新月異,使澳門一躍成為世界三大賭城之一,聞名全球。其間,澳門賭業牽涉到的生生死死、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任人怎樣寫也寫不完,任人怎樣講也講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