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法,日高說了:“別忘了,證據不只這個,還有一樣教你怎麼都抵賴不了的東西,下次也讓你瞧瞧。”

那到底是什麼呢?當場我實在想不出來。我望向初美,她的臉色一片慘白,只有眼眶紅了。人類竟然會有如此的悲容,我從來沒有見過,不,之後也沒再見過。

在完全摸不清日高有何打算的情況下,我踏上了歸途。就此消失好了,同樣的念頭我不知興起多少次。不過,我終究沒這麼做,因為我心里掛念著初美。

那件事發生之後,我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我不認為日高不會報複,只是不知以何種形式呈現,教我一直害怕著。

當然我沒再到日高家去,也沒跟初美見面,我們只通過幾通電話。

“那天晚上的事,他提都不提,好像已經全忘了。”她這麼說道。不過,日高怎麼可能忘記?他的安靜沉默,反倒讓我覺得更加詭異。

他真正的報複要等幾個月後才實現,我在書店知道了這件事。加賀刑警應該已經猜到了,沒錯!日高的新作《死火》出版了,那是由我的第一本小說《圓火》改寫而成的。

我想,自己肯定在做噩夢。我怎樣都無法相信,不,應該說不願相信。

仔細一想,或許這就是最好的報複。一心想成為作家的我,痛苦的心就仿佛被撕裂一般,也只有日高想得出這麼殘忍的方法。

對作家而言,作品就好像是自己的分身,說得簡單一點,那就像是自己的小孩。而作家愛著自己的創作,就好像父母愛著自己的孩子一樣。

我的作品被日高偷走了。一旦他以自己的名義發表後,在人們的記憶里,《死火》將永遠是日高邦彥的作品,文學史上也會這麼記載。只有我出聲抗議才能阻止這種情形,不過,日高早已預見,我絕對不會這麼做。

沒錯,即使受到這樣的對待,我也只能忍氣吞聲。若我向日高抗議,他必定會用這句話堵我吧?

“如果你不想坐牢的話就閉嘴。”

也就是說,如果我想揭發作品被竊的事,就得覺悟自己潛入日高家、想要殺害他的事也會跟著曝光。

有好幾次,我想跟警方自首,順便告訴他們《死火》抄襲我的《圓火》。實際上,我甚至已經拿起話筒,想打電話給當地的警察。

不過,我還是放棄了。當然,我害怕以殺人未遂的罪嫌被逮捕,但更教我害怕的是,初美會被當成共犯牽扯進來。日本的警察都很優秀,就算我堅持全是我一人所為,他們也會追根究柢找出證據。沒有她的幫忙,事情怎能順利進行?不,在這之前,日高就不會放過她。不管怎樣,她都不可能無罪開脫。雖然我每日深陷絕望深淵,卻依然希望只要初美過得幸福就好。看到這里,警方一定會苦笑地想,都這時候了,還逞什麼英雄?我承認,我是自我陶醉了點。可是,若不是這樣,我怎能挨過那段痛苦的日子?

那段時間里,就連初美也想不出話來安慰我。有時她會趁著日高不注意的時候打電話過來,不過,電話兩頭除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外,我們能說的也只有哀傷、無意義的話語。

“我沒想到他會做出這麼過分的事,他竟然把你的作品……”

“沒辦法,我什麼都不能做。”

“我覺得對不起你……”


“與你無關,只能怪我太蠢了,自作自受。”

就是這樣。就算和心愛的人講話,也無法讓我開朗起來。我感到無比絕望,情緒蕩到谷底。

諷刺的是,《死火》一書大受好評。每次看到報章雜志談論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心如刀割。作品獲得肯定,讓我覺得很高興,但下一刻,我就跌回現實——被褒揚的人不是我,而是日高。

他不但因此成為話題人物,甚至還獲得頗具公信力的文學大獎。當他志得意滿地出現在報紙上的時候,你可以想像我有多懊悔吧?好幾個夜晚,我失眠了。

就這樣,我郁郁不樂地過著日子,有一天,玄關的門鈴響了。透過門孔向外望,我的心髒突然猛烈地跳動,站在那里的人竟是日高邦彥!自從我闖入他家以來,這是我們第一次碰面。那一刻,我想假裝自己不在家。我恨他竊取我的作品,但另一方面,卻也對他感到愧疚。

逃避也不是辦法,我心一橫,打開了門,日高掛著淺淺的微笑站在哪里。

“你在睡覺嗎?”他問,因為我穿著睡衣。這天是禮拜天。

“不,我已經起來了。”

“是嗎?沒吵到你睡覺就好。”他一邊說,一邊往門內窺探,“可以打擾一下嗎?我想跟你談談。”

“好是好啦,不過屋里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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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又不是要拍藝術照。”

成了暢銷作家,拍照的機會也多了是嗎?何必來此炫耀。

“倒是,”他看著我,“你也有話想跟我說吧?肯定有很多話。”

我沉默不語。

我們往客廳的沙發走去,日高好奇地四處打量。我有點緊張,不知哪里還留存初美的痕跡。初美的圍裙已經洗好,收進櫃子里了。

“就一個單身漢來說,你這里還蠻整齊的嘛!”他終于說話了。

“是嗎?”

“還是……有人會過來幫你打掃?”

聽到這句話,我不自覺地看向他,他的嘴角依然掛著一抹冷笑,顯然地,他是在暗示我和初美的關系。

“你說有話要談,是什麼?”我無法忍受這種令人窒息的氣氛,催促他趕緊表明來意。


“唉,干嘛這麼心急?”他抽著煙,聊起最近轟動一時的政治貪瀆事件。這樣慢慢地戲弄我,他肯定覺得很有趣吧?

終于,我的忍耐到達極限,正當我想要發作的時候,他以事不關己的口吻說道:“對了,說起我那本《死火》……”

我不自覺地挺直背脊,期待著他接下來要講的話。

“雖說湊巧,但我還是得因它和你作品的雷同說聲抱歉。你那本書叫什麼來著?《圓火》……記得好像是這個名字。”

我雙眼圓瞪,凝視著日高鎮靜地說出這話的表情。湊巧?雷同?如果那不叫抄襲的話,干脆把這兩個字從字典里刪掉好了。我拚命忍住想脫口而出的沖動。

他馬上接下去講:“不過,光解釋為湊巧似乎也不太對。怎麼說呢?我在寫《死火》的時候,因為讀到你的作品,或多或少受到了影響,這點我無法否認。或許某些根植在潛意識的部分,正好被你的作品給引發出來了。作曲家不是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嗎?自己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竟然做出與別人相似的曲子。”

我一聲不吭,靜靜地聽他講。這時我忽然有個很奇怪的想法,這個男的真以為我會相信這番鬼話?

“不過,這次的事情,你沒有追究,真是太好了。畢竟我倆不是不相干的陌生人,還有過去的情份在吧?你沒做出沖動的事,保持成熟理性的態度,對彼此都好。”

我心想,這才是他真正想說的話吧?

“不要輕舉妄動是正確的,今後也請你把嘴巴閉好,別再提起這件事,這樣,我也不會把你殺人未遂的事說出去……”

接著日高開始說些奇怪的話。

“現在開始才是重點。”他翻起眼睛盯著我的表情,“就像我剛剛講的,因為種種要素的結合,產生了《死火》這部作品。這部作品受到很多人的喜愛,進而換來文學大獎的殊榮。這樣的成功如果只是曇花一現的話,未免太可惜了。”

我清楚地知覺血液正從我臉部流失,日高打算故計重施!就像《死火》改寫自《圓火》一樣,他打算再次以我的作品為草稿,當成自己的新書發表。話說回來,我還有一本小說寄放在他那里。

“這次你打算抄襲那個是嗎?”我說。

日高皺起了眉頭:“我沒想到你會用那種字眼,抄襲?”

“反正這里又沒有別人,沒關系吧?不管你如何狡辯,抄襲就是抄襲!”

我出言激他,他卻一臉祥和,面不改色地說道:“你好像不是很了解抄襲的定義。如果你有《廣辭苑》的話,不妨查查看。那里面是這麼寫的:抄襲——擅自使用別人的部份或全部作品。哪,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經許可的使用才是抄襲,如果不是那樣的話就不叫抄襲。”

我在心中暗自駁斥,《圓火》正是被你擅自盜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當作草稿來創作小說,卻要我裝聾作啞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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