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蹄踐踏的無辜靈魂 第60節:戰爭殺人(1)

鐵蹄踐踏的無辜靈魂

戰爭殺人

戰爭,總是伴隨著血腥的殺戮。自古至今,到底有多少人死于戰亂,人類已經無法作出精確的統計。但至少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戰爭同災荒、瘟疫一樣,都可以說是人類曆史上最為悲慘的、人口減員最為明顯的災禍之一。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戰爭中殺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戰場上人數的零消耗是根本不可能達到的。戰場上刀槍無眼,慘烈異常,"傷人一萬,自損八千",馬革裹尸而還是常有的事。所以豪放者"不破樓蘭終不還",慷慨者"縱死猶聞俠骨香",報國者"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悲涼者"金河戍客腸應斷,更在秋風百尺台"。戰場上殺人,殺的都是對方,但也有殺自己人的。有一種酷烈的戰術,叫做同歸于盡。比方說,為了對付金兵的拐子馬,岳飛專門訓練了一種步兵,專門拿刀砍敵人的馬腿,但將自己置于更危險的境地:或者被敵方殺死,或者被馬蹄踐死。另外,還有一種沒死在戰場上卻著實是因為戰爭的緣故而死的人,田豐被袁紹殺掉實在太例外,也怪他命不好,趕上這麼一個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主公。另外一種則是不成文的規矩,即將軍如果戰敗的話就應該自殺。古時,像春秋的楚國,就是這條不成文規矩的忠實信守者。有名的城濮之戰,楚國敗,將軍子玉便自殺了。不過這些畢竟是其中的小數目,從數目的角度來講,戰爭所造成的戰爭雙方的將士的死傷人數卻遠遠的少于戰爭所造成的平民的死傷人數。戰爭造成平民死傷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為主要的一種就是人們所熟知的——屠城,而其中又以清初的屠城事件最為著名。

揚州十日

明朝末年,政治腐敗,生民疾苦。闖王李自成揭竿而起,于1644年農曆3月攻陷北京,明朝覆亡。誰知這時手握雄兵的守衛山海關的明朝將領吳三桂打開山海關,投降了清軍,幾十萬八旗鐵騎盡踏中原。清軍入關,一遇抵抗,必"焚其廬舍","殺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滿所欲",轉戰燒殺三十七載,使中國人口從明天啟三年(1623年)的51650459人減至順治十七年(1660年)的19087572人,淨減三分之二。著名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幾乎被殺絕之後才下令"封刀",僅揚州一城,死者就多達80余萬人。

公元1645年5月(南明弘光元年四月),豫親王多鐸指揮的清軍主力,圍困南明督師史可法所守衛的揚州城。四月十五日,清軍圍困揚州。史可法正在揚州督師,固守孤城,急命各鎮赴援,但各鎮抗令拒不發兵。清軍乘機誘降,史可法嚴詞拒絕。清軍主帥、豫王多鐸先後五次致書,史可法都不啟封緘。二十四日,多鐸命令清軍不惜代價攻取揚州城的西北角。清軍在進攻的鼓聲和炮聲中蜂擁而上,每當一名清兵倒在箭下,另一個便補了上來。很快,尸體越堆越高,一些清兵甚至不需要梯子就能爬上城牆。清軍攻城後,史可法率軍民浴血而戰,但是隨著清兵越上越多,守城的南明將士也開始慌亂起來。紛紛跳下城牆逃跑,這些人有的被摔死在城牆下,有的則在之後的巷戰之中,死于亂軍之中。經過七天七夜的激戰,揚州城被清軍攻陷,軍民逐巷奮戰,大部分壯烈犧牲。史可法自殺未遂,被清軍俘虜,多鐸勸他歸降,史可法說:"我中國男兒,安肯苟活!城存我存,城亡我亡!我頭可斷而志不可屈!"遂英勇就義。

揚州的城防崩潰後,揚州城居民只有聽天由命了。盡管當時大雨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著燒香,期望能通過這種主動的討好,保住性命。與此同時他們開始大量地隱藏金銀財寶。但是,這座古老的揚州城在腥風血雨中陷落之後,再次面臨更大的劫難。城陷不久,清軍統帥多鐸便以不聽招降為名,下令屠城。一時間幾世繁華的煙花古巷變成了血流成河的屠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