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39節:第三章 清末禁衛軍(5)

宣統三年(公元1911),皇家禁衛軍、巡捕五營新軍兵隊的編練基本上完成,緊接著的便是檢閱禁衛軍。清廷曆來很重視檢閱:皇帝檢閱禁衛軍稱為大閱;檢閱京營稱為京營教閱;檢閱各省軍隊稱為直省教閱。檢閱禁衛軍包括檢閱侍衛親軍、皇家禁衛軍、京師五營。乾隆皇帝弘曆曾在36歲那年頒諭軍營:"國家設立營制,所以嚴拱衛而固苞桑,務在選精銳以儲干城,勤訓練以資捍禦,所謂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無備也。夫朝廷養兵六十余萬,糜餉至二千余萬,欲其殺敵至果耳,不以時校閱,而因循焉、修飾焉,雖至精悍,不數年亦腐胞矣!"

清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兵部奏定綠營武職軍政人員改習槍炮,八旗武職考習槍炮和騎射。第二年,直隸總督袁世凱、署兩江總督張之洞進奏:"訓練之道,教將為先。教將之方,勸學為亟。"為此擬訂《訓練各省將目簡易章程》,頒行各軍。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陸軍部進呈《變通軍政考驗事宜》,提出:內外旗營武職的考驗分為四項:操守、才能、騎射、年歲;步射三箭,馬射一箭改為步槍三槍,馬槍一槍;前鋒校、馬槍校、護軍校、驍騎校等侍衛武官,舊例逾歲的不騎馬,此後禁軍武官逾歲不演馬槍;在京各旗營官員,年逾六十,不能演習槍炮,不准列保卓異。

清光緒三十四年(公元1908),陸軍部奏定《校閱陸軍軍隊章程》,詳細規定了校閱的各項事宜,包括:校閱總則、校閱編制、校閱細則。校閱細則又詳分為:校閱前准備事宜八條,校閱時實施事宜四條,校閱整理事宜七條。清廷侍衛親軍、皇家禁衛軍的校閱,也大體參酌有關章程和條例,務期以雄壯的威武之師呈現在校武場上,大展禁軍武威,力爭萬無一失。

宣統三年(公元1911)七月,皇家禁衛軍編練完畢。七月初五日,專司禁衛軍訓練的貝勒載濤上奏監國攝政王,稱禁衛軍編練成軍,請攝政王擇日親臨校閱。載濤在奏折中詳細敘述了禁衛軍的編練情況:禁衛軍重炮隊營編制事屬草創,有待研究;交通隊營沒有合格人員,款項支絀,還待設立;馬隊營第三營蒙兵仍然缺額,除此之外,禁衛軍的編練進展順利。載濤指出:禁衛軍三年中共計編練組成步隊營四標,馬隊營一標,炮隊營一標,工程隊營一營,輜重隊營一營,機關炮隊營一營,軍樂隊一隊,警察隊一隊,全軍總人數是12000余人。

訓練大臣載濤在奏章中說:按照最初奏准擬定的營制,禁衛軍武官,從訓練大臣到司書生,是823人,目兵匠夫,是10772人。後來,又奏准改定為,工程隊營、輜重隊營各增加二隊。所增加的官兵人數按照營制計算是568人;加上武庫、軍裝庫、軍米場、軍樂隊所增加的人數,共計143人,警察隊一隊137人,禁衛軍全軍總計官兵是12443人。訓練大臣載濤在同年10月奏複內閣的一份報告中統計,禁衛軍全軍士兵,包括正目、副目、正兵、副兵、護目、號目、醫目、護兵、號兵、醫兵等,共計11097人。兩個月後的另一份陸軍部的報告統計,禁衛軍各標營實際人數是12487人。

監國攝政王載灃接到弟弟、訓練大臣載濤的報告獲悉禁衛軍曆時三年已編練成軍,當然十分高興。載濤奏請攝政王欽定校閱日期,在德勝門外鑲黃旗、正黃旗兩旗校場檢閱禁衛軍,並正式頒發禁衛軍標旗。接到進奏的當日,即宣統三年(公元1911)七月初五日,監國攝政王以7歲兒子、宣統皇帝的名義頒旨:本月二十四日,監國攝政王親往校閱。

皇家禁衛軍從醞釀、派定訓練大臣到編練成軍,具體事務雖系貝勒載濤籌辦,但實際上是監國攝政王親手操辦和組建的,攝政王朝思暮想,對這支皇家衛隊寄予厚望,並親領禁衛軍,成為法律上規定的皇家禁衛軍的最高統帥。宣統三年(公元1911)七月二十四日,監國攝政王一身朝服,在護衛親兵的簇擁下,于上午十一時准時親赴德勝門外鑲黃旗、正黃旗兩旗校場檢閱期盼了多年的皇家禁衛軍。

皇家禁衛軍官兵按照軍營的編制,編列隊伍,列隊在兩黃旗校場。官兵們身穿一身嶄新的作戰軍服,隊陣整齊,看上去十分威武。禁衛軍步隊第二標派出一營宿衛皇宮,馬隊第三營因蒙古兵人數不足而只編成兩隊,其余完全按照預定的營制參加校場列陣,接受監國攝政王的檢閱。禁衛軍馬隊第一營管帶官率領馬隊一隊人馬護衛監國攝政王乘輿從醇王府前往德勝門,該營英姿勃發的官兵在輿前作為前引護衛。攝政王看見這支充滿生氣的皇家馬隊,心中充滿快慰,也對大清王朝的未來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