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7節:舊雜譬喻經(3)

(30)得:通“德”。

(31)自歸:即“三自歸”,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32)頭面禮:“頭面禮足”之簡稱。以頭親尊者之足,佛教之最尊崇的禮節。

(33)稽首:叩頭。

(34)慈心眾生:信佛者有慈悲心稱慈心眾生。

(35)三尊:佛、法、僧。

(36)比丘:男性出家修道者,俗稱和尚。

(37)“菩薩”句:“菩薩”,梵語Bodhi-sattva(菩提薩埵)的音譯之略,意譯“覺有情”,即“上求菩提(覺悟)、下化有情(眾生)”的人。或譯為“大士”,即“發大心的人”。原為釋迦牟尼(佛教創始人,本名悉達多,意為“義成就者”,-舊譯“義成”],姓喬答摩-瞿曇];因父為釋迦族,成道後被尊稱為釋迦牟尼,意為“釋迦族的聖人”,其他稱號有佛陀-覺者]、世尊、釋尊等)修行尚未成佛時的稱號,後廣泛用作對大乘思想的實行者的稱呼。“尸波羅蜜”,梵語si^la-pa^ramita^的音譯;“尸”亦譯“尸羅”,意為“戒”;“波羅蜜”意為完成,即達到解脫彼岸;“尸波羅蜜”即“尸羅波羅蜜”,六波羅密之一,亦即六度中之“持戒”-

今譯]

很久以前有個商人,名字叫薩薄。有一次他去別的國家做生意,投宿在附近的佛門弟子家。那天,正趕上他們家舉行“大福安施”的法會,眾多高僧大德說法,講論罪福、善惡皆由人的心、身行、口言造成以及及四諦、非常、苦空的道理。遠來的商人旁聽,頓悟並產生了信仰愛樂之心。他受五戒,成為了一名居士。大德高僧以佛法勸勉他:“善男子應該維護身、口、心,應該做到十善。每持一戒有五位神保佑,五戒就有二十五位神。這些神現世可以讓人免遭冤枉和橫禍,後世則可以達成佛道。”

商人聽到佛法無比歡喜地回國了。他的國家沒有佛法,他就宣講佛法。擔心大家不接受,他就先講給父母、兄弟、妻子及親戚,讓他們信佛。

在商人的家鄉千里之外有一個國家,人民富足,物產豐富。兩個國家隔絕而無交往已有一百多年。原因是有一個閱叉魔鬼住在中途,遇到人便吃,先後被他吃掉的人不計其數。商人思忖道:我如佛教導的那樣遵奉佛戒,一定會受到二十五位神的保佑。聽說閱叉鬼只有一人,我去降伏他,一定獲勝。當時與他一起經商的有五百多人。于是他對眾人說:“我有神力,能降鬼怪。你們想去那個國家嗎?到那個國家一定賺大錢的。”眾人議論說:“兩國不通往來已久,若去那個國家確實可得大利。”就同意一起上路了。

走至半路,見到閱叉鬼吃人所剩的尸骸、骨頭、毛發狼籍。薩薄思忖:聽說鬼閱叉食人,現在驗證了。如果我死于搏斗,會嚇壞大家。便對眾人說:“你們在此等候,我獨自去。若我戰勝閱叉鬼,我回來迎你們;如果我沒有回來,就是我遇害了,你們便回家,不要再去了。”于是他獨自迎戰閱叉鬼。

剛行幾里路,便遇到閱叉鬼走來。他正心念佛,毫無畏懼。閱叉鬼問他:“你是什麼人?”薩薄回答:“我是開通道路的向導。”鬼大笑說:“你聽說過我的大名嗎?你竟想開通大路。”薩薄說:“我知你在此,特意見你,好與你相斗。如果你勝,你可以吃掉我。如果我勝,道路歸于萬民,利益歸于天下。怎麼樣?”鬼說:“誰先下手?商人說:”我來約你,該我先下手。”閱叉鬼同意了。他先將右手插入魔鬼的肚子里,吸在閱叉鬼肚子里拔不出來;再用左手去打,結果一樣。這樣,薩薄的兩腳及頭都被吸入魔鬼肚中,動彈不得。

于是,閱叉用偈頌的形式向商人發問:

“手足與頭顱,五體被束縛。

明明是送死,掙紮又何為?”

商人也用偈頌的形式回答說:

“手足及頭顱,五體雖被縛,

心堅如金剛,終不為汝俘!”

閱叉鬼說:

“我為神中王,旅力大無邊。

吃人有多少,無人能知曉。

死神在眼前,何為佛法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