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26節:舊雜譬喻經(22)

(二十五)買禍喻

昔有一國,五谷熟成,人民安甯,無有疾病,晝夜伎樂無憂也。王問群臣:“我聞天下有禍,何類?”答曰:“臣亦不見也。”

王便使一臣至鄰國,求買之。天神則化作一人,于市中賣之。狀類如豬,持鐵鎖系縛。臣問:“此名何等?”答曰:“禍母。”曰:“賣幾錢?”曰:“千萬。”臣便顧之問曰:“此何等食?”曰:“日食一升針。”臣便家家發求針。如是人民兩兩三三,相逢求針。使至諸郡縣擾亂在所,患毒無憀①。

臣白王:“此禍母,致使民亂,男女失業,欲殺棄之。”王言:“大善!”便于城外,刺不入,砍不傷,掊②不死。積薪燒之,身體赤如火。便走出,過里燒里,過市燒市,入城燒城。如是過,國遂擾亂,人民饑餓。坐厭③樂,買禍所致-

注釋]

①無憀(liao):無聊。

②掊(pǒu):擊破。

③厭:通“饜”,滿足-

今譯]

從前有一個國家,五谷豐登,人民安甯,沒有疾病,人們日夜歌舞,無憂無愁。國王問大臣:“我聽說天下有一種東西叫禍,不知禍是什麼樣的?”大臣們回答:“微臣也沒有見過。”

國王就派遣一個使臣到鄰國,去買禍。天神變為人,在市場上賣“禍”。“禍”的模樣像豬,用鐵鎖鏈捆著。使臣問:“這是什麼?”天神回答:“禍母。”使臣又問:“賣多少錢?”天神回答:“一千萬。”使臣認真看了又看,又問:“它吃什麼?”天神回答:“一天吃一升針。”使臣買回禍母,便挨家挨戶地搜求針。這樣,國民三三兩兩,見面都是互相索針。派出求針的人到處擾民,所到之處,民不聊生。

大臣報告國王:“禍母擾亂人民,百姓失業,我們想把它殺死扔掉。”國王說:“行”于是群臣把禍母拉到城外,刀刺刺不進,斧砍砍不傷,擊打不死。堆柴草燒,禍母被燒地全身通紅如同一團烈火,禍母就跑出去,逢村燒村,逢市燒市,入城燒城。就這樣跑來跑去,國家被擾亂,百姓遭受饑苦。這就是不安于太平歡樂,買禍帶來的結果啊-

點評]

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似乎道家“無為而治”就是針對這個多事的國王的。令人想起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一件事——推行夏令時。本來什麼事都沒有,推行夏令時之後,打亂了人的生物鍾,打亂了航空、航海的時間表,結果災害與交通事故頻發,醫院人滿為患,節電的初衷也適得其反。

(二十六)鸚鵡滅火喻

昔有鸚鵡,飛集他山中。山中百鳥畜獸,轉相重愛,不相殘害。鸚鵡自念:雖爾,不可久也,當歸耳。便去。

卻後數月,大山失火,四面皆然①。鸚鵡遙見,便入水以羽翅取水;飛上空中,以衣毛間水灑之,欲滅大火。如是往來,往來。

天神言:“咄,鸚鵡。汝何以癡!千里之火甯為汝兩翅水滅乎?”鸚鵡曰:“我由②知而不滅也。我曾客是山中,山中百鳥畜獸皆仁善,悉為兄弟。我不忍見之耳!”

天神感其至意,則雨滅火也-

注釋]

①然:通“燃”。

②由:通“猶”,尚且-

今譯]

從前有一只鸚鵡,飛到一座山中。山中的百鳥畜獸,相親相愛,不相殘殺。鸚鵡思忖:雖然這里好,也不可久留,還是要回家的。便飛走了。

數月之後,大山失火,四面都燒起來。鸚鵡遠遠看見,便鑽入水中,弄濕翅膀;飛向空中再把羽毛上的水灑下去,想撲滅大火。就這樣,它一次又一次地往來救火。

天神看到這一情景,說:“喂,鸚鵡!你怎麼這樣傻!千里之火,難道能被你兩個翅膀所帶的水撲滅的嗎?”鸚鵡說:“我知道撲不滅。可我曾坐客此山,山中百鳥畜獸都很仁慈善良,如同兄弟。我不忍心看著它們被大火燒死!”

天神被其真誠所感動,就降雨將火撲滅-

點評]

這個故事最早載于《僧伽羅刹經》:“山火燒林,鸚鵡思林恩,取水灑林。天帝見而感之,降雨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