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49節:餓死後不如一匹馬:"海上蘇武"葉名琛(1)

餓死後不如一匹馬:"海上蘇武"葉名琛

晚清對敵中,有馬餓死,此馬即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戰死于廣東沙角炮台的守將陳連升乘坐的黃騮馬.此馬為英兵俘虜,但不接受英人之食,終日嘶鳴,以"義節之馬"而為後世敬仰.又有高官餓死,此人即是葉名琛.作為晚清禦敵過程中犧牲的最高級官員,葉名琛死得還是壯觀的.他不食英人食物,效仿周代伯夷,叔齊兄弟倆,活活餓死在印度的加爾各答.然而,人們除了把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歸結于他的外交失措外,長期沒有正視這位倒黴的悲劇人物,他連一匹馬的名聲都未曾得到.葉名琛是否愚頑,是否錯誤處置亞羅號事件,是否"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則需要我們慎下結論,以避免長期以來臉譜化晚清人物的曆史觀.

阻止英人入城,獲一等男爵

《清史稿》稱:"名琛性木,勤吏事,屬僚憚其威重.初以偕徐廣縉拒英人入城被殊眷,因狃於前事,頗自負,好大言.遇中外交涉事,略書數字答之,或竟不答."

但這位自負的疆臣,因鎮壓農民起義有功,深得咸豐帝寵信,長期擔任廣東巡撫,兩廣總督.其間,最有爭議之事是其動用民意,遏止英人進入廣州城.

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後,清政府允許英人五口通商,得派領事于五處,專理商賈事宜.于是福州,廈門,甯波,上海等處,均相繼設立領事館.但是,最先和洋人接觸的廣州城,卻碰到了地方的強烈抵制.史載,當時因廣州紳民"平英團"與英人在三元里決戰後,積嫌已深,乃"合詞請于大府,毋許英人入城".時耆英為兩廣總督,不能禁遏,而英人又屢請履行條約,允其入城.耆英既不敢納又不敢拒,就秘密告訴英人,說粵民鷙悍,請徐圖之,期以二年後踐約.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耆英被召入京,徐廣縉代為總督.英國人派兵船闖入珠江口內,要求履行耆英的答複.徐總督秘密召集諸鄉團練,先後達到十多萬人.他們駕著小船圍攻英船,明確宣告眾怒不可犯.英國人本准備把徐總督滯留為人質,但是,十多萬人的齊聲呼喚,氣勢震天,英國人害怕了,不再提入城之事.

此時,廣州地面一派群情激昂,說洋人其實很好控制,有些人甚至提出干脆乘勝斷絕與洋人的通商.香港總督文翰照會徐廣縉,表示願重定通商專約.廣州方面要求將嚴禁入城的意思寫進約定之中.文翰害怕因此阻礙通商大局,于是同意了這個要求.

整個過程中,葉名琛是二把手,廣東巡撫,積極參與此事的策劃和執行.所以,當他和徐總督一起上疏時,宣宗大悅.詔曰:"洋務之興,將十年矣.沿海擾累,糜餉勞師,近雖略臻安謐,而馭之之法,剛柔未得其平,流弊因而愈出.朕恐瀕海居民或遭蹂躪,一切隱忍待之.昨英酋複申入城之請,徐廣縉等悉心措理,動合機宜.入城議寢,依舊通商.不折一兵,不發一矢,中外綏靖,可以久安,實深嘉悅!"因封廣縉一等子爵,並封葉名琛一等男爵.

後來,徐廣縉被調往剿辦洪秀全起義.葉名琛于咸豐二年(1852年)實授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就任港督包令重提入城舊事,被葉名琛斷然拒絕,包令乃記恨在心.英政府的廣東領事巴夏禮也和包令一樣,入城不得,便等待時機以擴大在華利益.葉名琛固執地認為只要動用民心,即可阻止西方入侵,同時不顧條約規定,無視所謂"國際規則",的確頑固迂腐.但問題是,如果接受不平等條約,一定可以避免進一步的侵略嗎?雖然這是個無法得到答案地設問.

妥善處理亞羅號事件,贏得馬克思贊揚

如果把19世紀的西方擴張,換成現在流行的話語即所謂"全球化"的話,那麼,葉名琛是全球化的絆腳石.

時下中國以飽滿的熱情擁抱至今並無定論的所謂"全球化",並伴隨著"規則意識"的"覺醒".但是,在激情之余,我們是否應該冷靜思索全球化這一模棱兩可的詞句下所暗含的規則意識,以及到底這是誰的規則,其中又體現了何種正義呢?

晚清以來,國際社會的規則似乎並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惟其改變者,是中國國際地位的提高.1919年國人發現的"強權即公理",是否會隨著中國的崛起而改變了呢?這仍然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中國國際地位的提高,與其說是改變了國際社會的規則,毋甯說是提高了國際社會原有規則執行的成本.對于規則本身,並沒有造成根本的顛覆.

從這個問題的思考出發,我們回顧一下1856年的亞羅號事件,以期證明規則意識的本質是強權意識.

亞羅號(Arrow)實在是一只不起眼的小商船,就跟當時眾多的中國商船一樣,它利用了國際法中船舶管轄權的慣例,曾經在英屬香港登記,以期規避中國官方的檢查,干些規則之外的勾當.但是,當中國廣東水師千總梁國定登船查禁海盜時,這只船的登記證剛好過期.有三件事情證明中國對此船的檢查符合國際法規定.其一,此船只登記證過期(英國議員在下院作證時已經自己證明了這點).其二,此船並未像英國駐廣州領事館代理領事巴夏禮所言懸掛了英國國旗,而只是懸掛了信號旗.所謂中國水師扯下國旗,應該是扯下信號旗.其三,即便英國宣稱對此船有管轄權,但是,根據國際法的相關慣例,懸掛國旗的船舶必須與船旗國有真正聯系(亞羅號的船主曾是中國人蘇亞成,後為蘇亞明,而他雇用英國人肯尼迪(ThomasKennedy)做船長並不能改變此船的物質所有權),船旗國應對懸掛其國旗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術及社會事項的管轄和控制權(即僅僅懸掛國旗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