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鬼 第16章

??“小心頭。”

??話音落,我的頭已經因著沖動之下的站起而一下子撞在了車頂上。

??嘭的下疼得我眼前一片黑,而狐狸的話音依舊是不緊不慢地似笑非笑:“這可好,更笨了。”

??“狐狸你是人嗎!!”忍不住回頭對著他一聲尖叫,也不知怎的眼淚一下子就滾出來了,我黑著兩只眼睛暈頭轉向地對著自己都看不清的某個方向哭了起來。

??而他的話音依舊是似笑非笑的,在一旁,輕輕地道:“哦呀,狐狸怎麼可能是人。”

??“狐狸你去死吧!!我做了鬼不會放過你!!”

??“做人就很笨了,你以為做了鬼自己能有多聰明。”

??“狐狸你個混蛋!!”突然意識到在他面前流淚根本性是個恥辱,我迅速抹了把眼淚怒沖沖推門而出。誰知道一只腳剛踏到外面,冷不防肩膀一沉,被他一把給拽了回去。

??“干什麼啊!!放開我!!”扭身一陣掙紮,邊上的門砰的聲自動合上了。狐狸抓著我肩膀的手隨即松開,又退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哦呀……這叫得,別人會以為我想非禮你。”

??我沒理他,再次伸手去推門,車門卻怎麼都推不動了,我回過頭瞪住他:“你這是什麼意思。”

??他聳聳肩。

??我掰了掰門上的鎖。再用力推了推門,門依舊紋絲不動,我停手了,看著窗玻璃上狐狸支肘望著我的投影,踢了一下門:“垃圾……”

??話音未落,嘴忽然被他伸手捂住。

??我一驚。沒反應過來他要做什麼,肚子一涼,就見到自己的衣服被他一把掀開。我腦子嗡的一下就亂了。想叫,可是嘴被他捂著發不出聲,想掙紮,他的手蛇般一游,早在我掙紮之前三下五除二拉下了我的褲子。

??一褪就褪到小膚以下。我當時整個人都傻了,來回轉著眼珠目瞪口呆看著他的手指和他湊近看著我身體的眼睛,然後猛一激靈反應過來,奮力一掙掙開了他的手,劈頭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臉上。

??“啪!”的一聲脆響,他臉上很快顯出五條通紅的印子,而他的眼睛還在盯著我的腹部看,直看得我臉燙得簡直要從里頭噴出血來,他一抬頭,輕輕道:“果然,哦……呀……”

??本來還想再補上一巴掌,被他這突然而來的表情給懵了一下,我舉著那只手一陣遲疑。

??然後聽見他問:“你身上這個,哪里來的。”

??我低頭循著他的目光看了看我的腹部。

??腹部一道清晰的痕跡,像是淤青,又像是某種東西的輪廓,斜斜橫在我的皮膚上,好象被什麼東西給撞了一下似的清晰。

??是那個一直困擾著我的,連醫生都檢查不出到底是什麼的東西……


??“不知道……”垂下手,我用力拉好衣服。再抬頭看向狐狸,他的眼梢彎彎的,側著頭看著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問過醫生,他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想了想,我又補充了一句。

??“當然,”眼梢再次一彎,他將目光轉向我,在我試圖伸手去推門的時候:“他們當然不知道這是什麼,不過我知道。”

??“它是什麼。”收回手,我看向他。

??他嫣然一笑,笑得像只妖嬈的貓:“哦呀……”

??“哦呀什麼……”我被他這笑笑得有點毛骨悚然。輕著聲音追問一聲,這同時他發動了汽車,一腳踩下油門:“哦呀代表你有救了。”

??“什麼??”一時沒明白過來,卻見他一把抓起邊上的手機突兀朝我丟了過來:“打給林絹問清楚去她老家的路線,我們得去次她老家。”

??我怔:“去那里干嗎?”

??“救你。”

??“去那里能救我什麼?”

??狐狸沒回答。只是按著按鈕打開了頭頂的窗,一股涼風隨即吹了進來,吹散了一車廂的悶熱,吹得他一把長發輕輕拂著我的臉。

??半晌,眼梢忽爾一彎:“聽說過禍福雙依麼,小白。”禍兮福所依,禍福兩相依。

??

??很老的一個傳說了,在一些鄉下地方至今還留傳著,說的是如果在結婚筵席上碰上一個白衣白褲,一臉晦暗模樣的男人,千萬不要跟他搭話。說上話你可就完了,因為直到死,你被他纏上之後的悲慘境遇才會徹底終結。就像尸體要經過變質、腐爛直至骨骼化,不經曆那一系列煉獄般的折磨,你在他如影隨行般的糾纏里永遠得不到解脫。

??雖然一般來講,你是輕易見不到他蹤跡的,他被人撞見的幾率就跟天上掉下一百萬砸中你的頭一樣的渺小。而一旦見到了,和他說上話了,你這一生也就完了。從身上出現了屬于他的標志那刻起——那種莫名出現在身上,不痛也不癢的淤青似的東西,你的命就隨他揉捏了。輕則弄垮自己,重則連帶周圍的人一起受到牽連。

野史里叫他喪鬼。而狐狸說,鬼麼,鬼哪有他這樣的力量,他是神呢寶珠。你在那次婚宴里惹上的,不是什麼鬼,不是什麼怪,他是被神鬼都避之惟恐不及的衰神,也就是你們常愛說的黴星。因為走到哪里會把黴運帶到哪里,所以所有人神都對他避之惟恐不及,所以千百年來,他孤獨得比風還要寂寞。以至哪里熱鬧,他就會下意識地出現在哪里,尤其是充滿喜氣的婚禮。而一旦有人見到他並且和他說話了,他就會像個久被冰凍的人突然找到了火源,不到吸盡你的熱量,絕對不會放過你。所以小白,你怎麼會那麼白呢。人幾次三番沒理你,你偏要得到人一句回答才心滿意足,女人的虛榮心啊……所以說,殺死女人只需要兩種武器,一個是好奇,一個是虛榮。

這話聽著讓人很不舒服,可是想想,也不無道理。

好奇心讓我在連著遇到他三次後忍不住朝他接近,虛榮心讓我在一而再再二三地遇到他後忍不住跟他搭訕直到他回應我為止。那個一身白衣,在林絹老家遇到過的男孩。可是,當時我哪兒知道他是衰神呢,我甚至連他到底是什麼都分辨不出來。拿腳指頭想想都知道,那個時候我真要知道他是什麼,就是拿槍逼我,我都不會跑去跟他說一句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