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醫生4



“四年。”

“難怪,”局長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一點,“不知者無罪。不過,我說的話你一定要牢牢記住,這是命令。”說完,就揮揮手讓邰偉走了。

邰偉莫名其妙地回到辦公室,剛想找個年長點的同事問問清楚,電話就響了。是方木打來的。

那天的大雨讓方木得了一場重感冒,第二天在寢室里整整躺了一天。精神稍微好點了,他就爬起來去了圖書館。

通過第一次與邰偉相見時所看的資料以及親臨第四起殺人案的現場,方木已經對這一系列殺人吸血案件形成了初步的結論。如果說連環殺人犯大多都在殺人現場留下自己的“標記”的話,那麼,這個吸血者的標記是什麼呢?

毫無疑問,之所以將其命名為吸血者,是因為他的標志性行為就是在殺死被害人後將其開膛剖腹,然後將其血液喝下。很顯然,這種過度損毀尸體的做法並不是為了泄憤或者隱瞞被害人身份,而是出于一種特殊需要。

那麼,這種需要是什麼呢?

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對自身血液的“補充”,這意味著凶手一定對自身血液時常懷有一種“缺乏”的恐懼與焦慮。這種心理的源頭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恐懼與焦慮已經到了十分強烈的地步,否則他不會通過殺人之後吸人血的方式來緩和這種情緒。

現場的情況也可以證明這一結論。

第一個被害人被殺死的時候她剛剛下夜班。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鑰匙還插在門上。凶手可能是尾隨被害人進入樓道內,然後趁其開門的時候突然下手,將被害人撞進房門後將其掐死,隨後剖腹,將被害人的血液和牛奶混合後喝掉。

第二個被害人是一個在讀的女博士生,案發當天她應該去學校上課。鄰居出來扔垃圾的時候發現房門大開,她被殺死在客廳里,凶器是擺放在鞋櫃上的一個花瓶。

第三個被害人是一個剛剛從早市賣完早點回來的下崗女工。她被殺死在自己居住的平房里。凶手先抓住她的頭發往灶台上猛撞,然後用燈繩勒死了她,最後把她的血和沒有賣完的豆漿混在一起喝掉。

第四個被害人是剛剛搬進來的一個離異女教師。凶手用一條被害人用來捆紮行李的繩子勒死了她。正當他准備喝掉被害人的血的時候,他意外地發現了走廊里的小女孩。于是,小女孩成了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