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0節:自殺的規矩

自殺的規矩

自殺是"形式"——在這點上日本與中國相同

在神主宰的世界,自殺是不被允許的.生命是神授予的,人不可隨意處置.但是,在中國和日本,上帝並不存在,人也理所應當地可以處理自己的事.

古希臘諸神酷似人類,自殺是被肯定的.在尊崇人力的羅馬黃金時代也是如此,羅馬法不僅承認自殺,甚至贊美自殺.

但是,自從基督教的神統治歐洲之後,人的生命就全歸于神靈.托馬斯·阿奎納1的"自殺犯罪說"刺中了歐洲人類主義的喉嚨.

在中國,自漢代儒教國家化以後,獲罪高官自殺的例子數不勝數.自殺已成為一種慣例.

在武帝的父親景帝時,相當于副總理級別的禦史大夫晁錯被處以腰斬之刑,這在當時是例外中的例外.

晁錯削減各地諸侯的領地,充實中央集權,由此招來怨恨,招致"吳楚七國之亂".為了安撫叛軍,他被處極刑.如果讓他自殺,仍不足以平息叛亂,所以不得不殺掉他.

據《漢書》中的《晁錯傳》記載,當皇帝決定對他處刑時,他並不知情.

乃使中尉召錯,绐載行市.錯衣朝衣,斬東市……

皇帝為什麼要設計騙晁錯呢?

如果知道自己被判死罪,晁錯一定會自殺.以為是皇帝召見,他著禮服晉見,卻想不到被斬于東市.

《史記》中記載:"九卿而罪死即死,少被刑."

"三公九卿"指閣僚,"罪死即死"是定罪後立即自殺的意思.所以,實際上基本沒有進行過處刑.

漢成帝時代,曾有廢後獲罪自殺的事件.《漢書·外戚傳》中記載:"天子使廷尉孔光持節賜廢後藥,自殺."

這麼看來,一旦被判有罪,通報的使者會事先帶著毒藥去.

此外,漢宣帝時代的田延年等人,因某事件連坐,當聽見通報的使者到來的鼓聲時,立即自刎而死.

自殺已變為形式化.畢竟自殺和形式主義都同樣是從無神論之根長出的樹木,互相枝葉相連.

這在日本和中國都一樣,關于自殺的根源"人類至上",兩國之間存在著程度深淺的差別,這表現在死亡的方式上.

三島由紀夫的死沒有人間氣息

三島由紀夫的自殺,是想以自己的死為"皇國"的將來效力——也就是說,是作為人的一種努力嗎?

三島由紀夫對人類的信任有多深?他對自己信心極強,但他相信別人嗎?他絕對缺乏對庶民生活的熱愛.在作為遺言的那篇檄文里,他完全沒有提及庶民的生活,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

不相信別人的人,不會期待自己死後的崛起.因為自己死後,崛起的肯定是別人.

這樣看來,他的死不是政治性的死,而是美學性的死,或者說是情緒性的死.


腦袋落地,看起來觸目驚心,但他的死沒有世俗感,這不光是因為那篇十分空洞的檄文.

沒有世俗感的三島之死,講究形式,可謂是一種美.

日本武士道認為臨死掙紮很恥辱.當然,中國人也贊美從容赴死,但實際上在日本人看來,很多中國人會在死前掙紮.

不過,據說在處刑時,白刃加首那一瞬間,中國人更為干脆.

中國沒有"辭世"這一風俗

死前留下"辭世"的優雅風俗,是日本所獨特的.

在漢語中,"辭世"即"死",意味著辭別世間,沒有臨死前留下歌詠的意思.含有這個意思的"辭世",是日本人的慣用語.

"辭世"符合美學性的死.寫詩也是人的行為,不過,大多是在不再掙紮的心境下寫成的.

一直到生命最後都相信人的力量,人類至上的信念,就當然會掙紮.

在吳越之爭中,大家熟悉的戰國時代吳國名臣伍子胥,被吳王懷疑有異心,獲賜"屬鏤"之劍自殺.死前他叫道:

必樹吾墓上以梓,令可以為器;而抉吾眼縣吳東門之上,以觀越寇之入滅吳也.

這是毒咒.

沒有自己,吳國也就完了.到時,用自己墓上生長的梓木做吳王的棺材.把我的眼睛掛在吳國的東門,以見證這個國家的滅亡——這種死多麼有人間氣息啊.

日本人的自殺與"物哀"相通

與孫子並稱為"孫吳兵法"的吳起,在楚國做官,權勢極大.在庇護他的悼王死後,平時受吳起壓迫的王公大臣們群起而攻之.

這時,吳起跑到宮中,伏于悼王遺體上.追兵當然追上去將他亂箭射死,不過有幾枝箭也射中了悼王的遺體.

太子即位後,射殺吳起的人一律被滿門誅殺,理由是向先王遺體射箭.

吳起是軍事家,臨死前也運用了人力,設下計謀向射殺自己的人複仇.雖然不算豁達,但他到最後仍相信人力.如果信念薄弱,就容易中途放棄.

並不是說這樣不好.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一種美.

這里我關注的是,日本人雖然和中國人同是無神論者,但對人類力量的信仰之心卻相對淡薄.

說得不好聽是半途而廢,說得好聽是"有分寸".人力無法企及的,就是"物哀".

同樣肯定自殺,並且自殺的人同樣很多,但日中兩國各自又有區別,這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