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節:開平煤礦(1)



李鴻章說:中國的金、銀、煤、鐵各礦遠遠超過西洋各國,只因風氣未開,天地間的精華不能開發,財源日益枯竭,每年卻還要拿出大筆銀錢向外國購買煤鐵,這真是一個很大的漏洞。


開平煤礦


當時,西方各國幾乎同時企圖染指中國的煤炭資源。英國駐華大使館一個叫柏卓安的翻譯經過一番勘察後,建議英國政府來中國用西法開采煤炭。美國大使蒲安臣勸說清廷設法開采北京西山煤礦。英國駐北京使館參贊威妥瑪建議清廷開發各省五金煤炭等資源。可清廷就是沒有動靜,既不說好,也不說不好,讓外國人弄不清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藥。直到中英重修《天津條約》,英國方面強烈要求在條約內寫明允許英國人在中國開采煤礦一條,這才引起清廷的重視。上層官員特別是洋務派,紛紛對中國自辦西法采煤發表看法。


曾國藩含蓄地表示:借用外國人的機器來為中國謀一個永遠的利益,似乎是一件可行的事情。


沈葆楨務實地說:在中國開煤礦,應該首先由官方開設一個工廠,雇傭洋人的工匠,購買或者制造挖煤的機器,挖出的煤先按照平價進行交易。如果有利,再大舉開辦,如果沒利也可就此罷手,這樣我們就不致失掉主動權,而外國那些饒舌的人們也自然會閉嘴了。


李鴻章狂熱地宣稱:中國急需煤鐵,上海、南京幾個制造局制造洋槍洋炮,所用煤鐵都得從洋人那里購買,輪船也是這樣,每年光在購買煤炭上就花了不少錢。既然洋人都說我們廣東、福建、江蘇等地方有好煤,為什麼我們不購買洋人的機器自己開挖呢?到時候讓洋商來購買販運我們的煤不好嗎!實在不行,也可允許洋人開挖,我們趁機學習他們的技術、收他們的稅,還能用挖出的煤供應軍需,這豈不是一舉兩得的好事!


李鴻章給朝廷上了一個折子,從有利于國計民生的角度,要求興辦新式礦業。


兩次鴉片戰爭過後,清廷最怕提錢字,不過這個錢字是花錢的錢,不是掙錢的錢。李鴻章說的是後者,一個最有魅力的話題——掙錢,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他說,西方一個小國,面積沒有我們一個省大,財政收入卻動輒以萬萬計,無非靠煤鐵五金的礦藏、鐵路電信的稅收。中華帝國的疆域比他們廣闊得多,礦產資源比他們豐富得多,為什麼老是窮困不堪?就是因為沒有及早開發財路,挖掘地下的寶藏。只要仿效洋人開辦新式礦業,馬上就可以擺脫財政困境。一方面節省購買洋煤洋鐵的大量開支,一方面還可以把礦產品出口國外,改變貿易入超的不利局面。同時,開礦有利于改善小民生計生活。開了礦山,就得招募工人來挖煤,挖出來的煤,要有人運輸,要有人銷售。礦山附近的飯館、旅店、客運等各行各業都可以為衣食無著的窮人提供就業機會。


1875年,清廷允准李鴻章于直隸磁州試辦礦業。李鴻章派自己的親信、江南制造總局馮焌光和天津機器局吳毓蘭負責籌建;資金則由江南、天津兩局墊銀十萬兩,招商集股十萬兩;設備委托英國商人海德遜到英國訂購,並在英國聘請工程師。但由于守舊勢力處處作梗,奸商謀利欺哄,加上交通不便,磁州煤鐵礦沒能開辦起來。直隸礦業未成,李鴻章又聯合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李瀚章奏請在湖北興國開辦煤礦,再獲清廷允准。


李鴻章委派洋務派得力干將盛宣懷為興國煤礦礦務督辦,總管湖北礦業開發之事,並從直隸練餉直接撥給二十萬串錢以為資金。盛宣懷翌年即在興國開挖煤窯四十多座,但他沒有像李鴻章期望的那樣購買新式機器、以西法采煤,而仍用土法,只采表層,采光了就換一個礦重新開掘,不但生產能力低——四十多座煤窯半年產煤不過20噸,不如西方國家一口礦井一星期的產煤量多,而且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如此陳舊落後的生產方式根本不是李鴻章所提倡的新式礦業。沒過多久,李鴻章就忍痛關掉了湖北興國煤礦。他分析失敗原因,歸根結底還是經費問題。沒有錢就無法購進先進的采煤機器,無法聘請經驗豐富的外國礦師,無法采用建礦井時即消耗巨大的西式開采方法。如果全部采用西法,當年大約需要經費六萬兩。從正式開掘到贏利這段時間,所有資金都得墊付。清廷允准李鴻章開辦新式煤礦時只想到會增加收入,沒想到也根本無法承擔這些賠墊。國家、地方都拿不出錢,更不用說李鴻章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