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51節:第三十六夜 跑(1)

第三十六夜跑

年輕人以飛快的速度穿過了切割機,接著就像慢動作回放一樣,年輕人的身體依舊前傾著,但他的腳掌卻留在了那里,傷口向外噴湧著鮮血,但他卻爬起來,用失去腳掌的傷腿繼續跑著。

林斯平在這里待了幾天後就離開了。不過最近城市里總流傳著一個說法。那就是在夜晚獨自趕路的時候,經常會遇見一個怪人。

說是怪人,是因為他老是從後面猛地沖上來,如果你帶了包或者其他東西的話,他會搶走,然後繼續跑。

如果去追他,他就會大聲高喊:“跑啊,跑啊,來追我啊!”接著便是漫長的賽跑。似乎從來沒人追上過,自然也沒人看見過他的容貌,而且據那些遭遇過的人敘述來看,這個人經常改變穿著,甚至改變個頭的高矮等等,總之是非常的奇特。當然,這僅僅是傳說罷了,因為起碼我和我認識的人都未曾遇見。

周五是比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會弄得很晚,因為要把排好版的報紙大樣拿去印刷。快過年了,需要寫的東西也多,沒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後居然快10點了,這才想起連晚飯也沒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後,就提起外套回家去了。由于肚餓,我沒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個巷子,抄近路,想去吃點夜宵。巷子還算寬敞,但是也很長,整條路上別說人,連條狗都沒有,還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沒有路燈,我幾乎是扶著旁邊的牆壁走的,走一會兒再用手機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狹長的路上我居然沒有看到一個行人。還好手機剛剛充滿電,用來照明倒也無所謂。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聽見身後響起了很急促的腳步聲,我感覺到身後有人快速地接近,我剛一轉頭,一陣夾雜著汗臭味的風便撲面而來。還沒等我反應過來,一個人飛快地從我手中搶去了用來照明的手機。手機的燈光讓我稍微看清楚了點,個頭中等,但是他在這麼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單衣,可是下身卻穿了條厚實的棉褲。

“來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聲音聽上去異常的刺耳,卻像是在哀求我。我下意識地往後退了兩步。當他的第二聲發出的時候,卻已經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象一下,在這樣一個冬天的夜晚被人搶走手機是什麼感覺,我如同傻瓜一樣呆立了幾秒後,只好自認倒黴,扶著牆回家,當然,回去後那褲子就無法再穿了。不用猜我都知道明天告訴紀顏後他會是什麼表情。

“你是說真的?太有意思了!”紀顏幾乎把喝進口中的啤酒吐出去,一個勁地捂著肚子大笑起來,我則委屈地把手叉在胸前,鼓著臉斜靠在沙發上,沒好氣地看著他,直到他稍微收斂了一點。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個手機倒不貴,不過要重新去輸號碼然後還要通知那麼多人太麻煩了,下次遇見搶手機的我直接給他錢算了。”

“嗯,是個好辦法。你說會不會是冬跑愛好者?”他又在開玩笑了,我沒有搭腔,而是央求他陪我去再買個手機。周末的街上行人擁擠,而天氣似乎也受到了感染一般,變得燥熱起來。我們選擇了步行去,老原因,紀顏討厭汽車。當我們經過昨天那條小巷子的時候,我執意一起再走一次。紀顏笑我呆——難道人家搶了你的手機,還會在原地叫賣麼?這和刻舟求劍有什麼分別?我卻極認真地說,丟掉的東西,應該去丟掉的地方尋找。

小巷子里只有幾個孩子在玩耍,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華區,但依舊有幾條這樣的老巷沒有拆除,倒是照顧了這幾個小鬼,不至于讓他們玩到馬路上去了。巷子兩邊黑灰色滲著水滴的牆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也讓人感覺不舒服。巷子兩邊大都是在這里居住了幾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間熟悉得很,另外還搭了很多竹棚磚房之類的,用來存放雜物,不過這就使本來就不寬敞的過道顯得更加擁擠了。走在高低不平青色開裂的舊石板鋪成的地面上,我們盡量放慢腳步四處望,還向人打聽是否有一個愛跑步的人,結果當然是沒有。巷子的出口已經可以看見了,再過去一點就是手機專賣店。看來我真的要破財買個新機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說不定他正在旁邊拿著你的機器向人叫賣,我們一邊打一邊四處走。”說完他居然真的開始撥我的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