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46節:析"我思"(3)

總的來說,尼采認為"自我"、"主體"是對內心世界錯誤觀察的產物,是依據虛假的同一性和因果性得出的概念。因此,與其說"我"是"思"的前提,不如說"思"是"我"的前提。作為不變的實體和"思"的原因的"自我"這個概念,恰是憑藉"思"的知性邏輯構造出來的。在這個意義上,尼采說:"'我'憑藉'思'而成立"《強力意志》第483節,第337頁。,"'思'是前提,'我'是派生的東西;因此,'我'是由'思'本身構成的一個複合體。"《善惡的彼岸》第54節。《尼采全集校勘學習版》,第5卷,第73頁。"主體"概念是"表象著、思考著、願望著、感覺著的人的作品",是"一種簡化",其用處僅在于"描述設置、發明、思考的能力"。《強力意志》第556節,第381頁。

以上是就"自我"、"主體"的概念而言。那麼,"自我"、"主體"的現實情形如何呢?尼采認為,對"我"的觀察,應以軀體為出發點。真實的"我"是由無數本能沖動組成的,它們彼此沖突和斗爭,按力量強弱形成某種等級秩序,達于動態的平衡。從這一認識出發,尼采提出了"多元的、流動的主體"的假說(尼采本人強調僅僅是假說)。他寫道:"不存在主體'原子'。一個主體的范圍不斷擴大或縮小,該系統的中心點不斷移動;如果它不能組織所占據的量,它就會一分為二。另一方面,它能夠把一個較弱的主體改造為它的功能,在某種程度上還能夠與之組成一個新的統一體,而不將之消滅。"《強力意志》第488節,第341頁。這里的"主體"實際上是指各種本能的和情緒的沖動,其中某一沖動成為主宰,把其他沖動變成它的臣民,這才是形成"主體統一性"的方式。"但最重要的是:我們把主宰及其臣民看作相同的類型,兩者都在感覺著,意欲著,思考著"。《強力意志》第492節,第343頁。也就是說,所有的沖動都是主體,"其共同作用和沖突構成了我們思維的基礎"。《強力意志》第490節,第341頁。同時,"正如同活生生的統一不斷產生和消滅一樣,'主體'並不永恒;正如同在服從和命令中也表現出沖突一樣,生命之權力界限的確定是流動的。"《強力意志》第492節,第342頁。結論:"我的假設:主體是多元體……主體的不斷流動和曇花一現。"《強力意志》第490節,第341、342頁。

通過對"我思"的分析,尼采要我們認識到,無論真實的"我",還是真實的"思",都是由諸多沖動構成的複雜的流動的過程,實際存在的只是這個過程,"我"與"思"本是一回事,都是這個過程本身,兩者之間不存在什麼因果關系。在這個意義上,"我思"命題就是純粹的同義反複。不止于此,上述過程同時也就是"我在"的"在"的本質所在,因此"我思故我在"命題更是雙重的同義反複。如果撇開這個過程來談"我"和"思",那麼,"我"便成了空洞的概念,"思"便成了抽象的活動,按照因果關系模式把二者聯結起來乃是一種邏輯虛構。笛卡兒認為,"我"的本質是"思","思"的根源是"我"。尼采則認為,"我"的本質和"思"的根源都在軀體之中,在于各種本能沖動和情緒沖動的彼此作用及其支配關系,簡言之,在于強力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