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建文帝之謎 18、成祖滅方氏十族

所謂“成王之子”,是指建文帝的兩子,長子名文奎,年方七歲,陷城後不知所終,大概是焚宮之時,燒得尸骨無存也。次子則尚只兩歲,名文圭,禁錮禁中五十五年,號為“建庶人”,從小沒有接觸過高牆以外的人世,所以釋放以後,形同白癡,連豬犬都不認得,此真人間慘不可言之事,“不幸生在帝王家”,正此之謂。

“主少則國疑”,所以“國賴長君”這句話,還勉強可以辯解,但“長君”應另有人——建文帝行二,他下面還有三個弟弟:吳王允熥、衡王允、徐王允,因而方孝孺反駁:“何不立成王之弟?”

駁得成祖啞口無言,只好這樣說了:“這是我的家事。”叫左右拿筆墨來,堅決地說:“詔告天下,非先生來寫不可!”

方孝孺一下子反了,把筆劄擲在地上,且哭且罵:“死就死!詔書絕不寫。”

成祖勃然變色,提出警告:“你難道不怕滅九族?”

“滅十族又如何?”

“好!”成祖接口,“我就滅你的十族。”

按:“九族”有兩個說法:一說是高祖、曾祖、祖、父、本身、子、孫、曾孫、玄孫為九族;再一說是外祖父、外祖母、姨表兄弟、岳父、岳母、姑表兄弟、外甥、外孫,以及本身的族人,自然包括直系親屬在內。前一說為“九代”不是“九族”,應以後一說為是。但自古極刑無過于滅九族,現在再要加一族,倒黴了方孝孺的門生。被滅“十族”的人數不可考,只知方孝孺“外親戍邊”,于萬曆年間赦還的,共有一千三百余人之多。

方孝孺當然“磔死”,臨終以前有首絕命詞,不如《正氣歌》出名,介紹在此:

天降亂離兮孰知其由?

奸臣得計兮謀國用猶;

忠臣發憤兮血淚交流!

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嗚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死時年四十六歲,絕後。方孝孺有此決絕的表示,是因為他相信建文帝已殉社稷——這也是他的主張;如果他知道了建文帝生死成謎,或許會忍死須臾,以謀匡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