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萬曆搜秘 5、神宗失言向母長跪賠罪

明朝末年的廷杖,尤其是在崇禎年間,有許多怪事。崇禎用人,濫施禍福,進退無常,一下子杖斥為民,一下子複又起用,因此,地方官遇到闖道的老百姓,常會出現很尷尬的趣事。

縣官的威權甚重,老百姓闖了他的道,可以當街打屁股,有時拉翻了褪下褲子一看,是個“羊毛皮”,可能就會打出禍來——廷杖的官員受了重傷,獄吏有個急救的方法:活剝一塊羊皮,覆在傷者的臀部,傷愈以後,自留痕跡,稱為“羊毛皮”;此輩有一天複起被用,官職一定比縣官大,可能會施報複。所以縣官遇到“羊毛皮”,特具戒心。

萬曆年間的言官,最易獲罪者,莫如“爭國本”一事;所謂“國本”,指立儲而言。在萬曆十年八月,皇長子常洛生,頒詔赦天下。到了十四年正月,皇三子常洵生,二月間,常洵的生母鄭妃即進封為貴妃。

常洛的生母是王恭妃,生元子數年未進封;而皇三子一生,鄭妃即被封為貴妃,則神宗的愛憎,殊為顯然,將來可能由于鄭貴妃恃寵而爭,立常洵為太子,因而大學士申時行等上奏,請早立東宮,又舉前朝成憲,英宗兩歲、孝宗六歲、武宗一歲被立為太子為言。神宗的批示是:“元子嬰弱,少俟二三年舉行。”

這一批,神宗的想法越發明白——竟以為元子可能幼殤。存此想法,易啟人毒害元子之心。于是給事中姜應麟等上言:“貴妃雖賢,所生為次子,而恭妃誕育元子,至鬯承祧,顧反令居下耶?乞收回成命,首進恭妃,次及貴妃。”

這個說法,表面上看,是為王恭妃不平,實際是為了尊重元子的地位。神宗大怒,姜應麟等被貶為典史。

李太後知道了這件事很不高興,一天神宗進宮問安,李太後問起立儲,神宗貿然答道:“他是都人的兒子。”宮中稱宮女為“都人”,王恭妃由宮女進封,所以神宗這樣回答。

李太後亦是宮女出身,當時便生了極大的氣,說神宗:“你也是都人的兒子!”

神宗惶恐,長跪賠罪。但也因此,神宗雖想立常洵為太子,卻一直遲遲不敢有積極的行動,只是拖延著不肯決定儲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