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萬曆搜秘 14、顧憲成講學東林書院

顧憲成官只做到“文選郎中”,確切地說,是“吏部文選司郎中”,這個職位相當于目前銓敘部管人事的一個司長,但權柄之大,連人事行政局長也不能比。“吏部文選司郎中”和“兵部職方司郎中”分別主管文武官員的任命調遷,如果想要紅包,那是太方便了。嚴嵩當國,賣官鬻爵,必須經這兩個郎中的手,所以特地設法安插了私人,號稱“文管家”、“武管家”。

明朝的人事制度原來是相當完善的,循序漸進,不怕好人不能出頭。中級以下的文武官員,由“文選”、“職方”兩郎中遞補;高級官員,包括宰相之任的大學士在內,由吏部主持“廷推”,依資曆提出候補人選,朱筆欽點。萬曆二十二年,廷推閣臣,神宗先有一道上諭,說是“不拘資品”,于是吏部推了七個人,第一名是王家屏。而王原是大學士,因為爭立儲而為神宗所驅逐,所以神宗大為不悅,下旨詰責,說“宰相奉特簡,不得擅專”。吏部尚書陳有年,也是個骨鯁之士,上疏力爭,說吏部尚書和左都禦史廷推閣臣自有例規,王家屏為宰相有名,既奉上諭“不拘資品”,所以推薦;如果宰相不廷推,將來會開一條捷徑,方便了幸進之士。力爭不允,陳有年摔紗帽,神宗便把他攆回家。

于是有好些人上疏救陳有年,顧憲成也是其中之一。神宗不納,而且革了顧憲成的職。顧憲成回到無錫,以當地縣官之助,修複了東林書院,在其中講學。一時罷廢為民的直臣,以東林為中心,講學以外兼論朝政,形成了很有力的輿論。

李三才為了爭廢礦稅不得,便想利用東林來鼓吹,刻意結交顧憲成。李是個所謂“豪傑之士”,行事與嘉靖年間防倭有名的浙江巡撫胡宗憲相差仿佛,清朝末年的張之洞也有些學他們的樣,才氣迫人,不受繩墨。李三才對于君子人用“欺其以方”的手段及權術來結納,《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六:

三才多取多與,收采物情,用財如流水。顧憲成之左右譽言日至,憲成信之,亦為游揚。三才嘗宴憲成,止蔬三四色;厥明,盛陳百味,憲成訝而問之。三才曰:“此偶然耳,昨偶乏,即寥寥,今偶有,故羅列。”憲成以此不疑其綺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