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萬曆搜秘 31、逆謀牽涉鄭貴妃

除了隱匿紅封教謀反的跡象以外,胡士相還想替龐保、劉成開脫,由于陸夢龍的堅持,這一部分總算照實具奏。案情內幕當然也泄漏了出去,成為一條轟動的“新聞”。朝野之間,對鄭國泰頗有嚴正的批評,鄭國泰大起恐慌,做了一個“揭帖”散發,作為自辯。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拙謀,于是給事中何士晉上疏攻鄭,措辭極為犀利:

張差之口供未具,刑曹之勘疏未成,國泰豈不能從容少待?輒爾具揭張皇,人遂不能無疑。若欲釋疑,計唯明告宮中,力求皇上速將張差所供龐保、劉成立送法司拷訊;如供有國泰主謀,是大逆罪人,臣等執法討賊,不但宮中不能庇,即皇上亦不能庇。

試看“執法討賊”、“皇上亦不能庇”兩語,可知中國固有的法治觀念是如何徹底!而亦正因有這樣虎虎有生氣的言官,才能了解國父監察制度列入五權憲法的本意及價值。

何士晉接下來又說:

設與國泰無干,臣請與國泰約,命國泰自具一疏,告之皇上,嗣後凡皇太子、皇長孫一切起居,俱系鄭國泰保護,稍有疏虞,即便坐罪,則人心帖服,永無他言。若今日畏各犯招舉,一唯熒惑聖聰,久稽廷訊,或潛散黨羽,使遠遁,或陰斃張差使口滅,則疑複生疑,將成實事,唯有審處以消後禍。

按:這段話初看似乎蠻橫無理,倘使張差的逆謀“與國泰無干”,如何又要責成鄭國泰保護太子及皇長孫?而且身為外臣,又如何保護?其實,此乃針對鄭貴妃所發。玩味語氣,何士晉是提出了一個調停的辦法:只要鄭貴妃能負責太子父子的安全,不妨大事化小,僅將鄭貴妃宮中的太監龐保、劉成法辦,此外從寬不問。假如鄭貴妃連這樣最起碼的保證都不願提供,那麼,為了替太子消除隱患,非徹底追究不可。

神宗對何疏雖照樣置之不理,但亦知道事情麻煩,真個連“皇上亦不能庇”了,所以對鄭貴妃表示,要她自己想辦法去解決問題。鄭貴妃大窘,“解鈴還須系鈴人”,只有向太子乞憐,自己極力剖白,希望取得太子的諒解,為她出面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