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奉聖夫人 14、沈入閣與閹人勾結

孫慎行討方從哲的奏疏一上,奉旨會議具奏,這原是一個正常的處置辦法,誰知所得到的是聚訟紛紜、動蕩不安的反效果。東林中激烈的一派,如魏大中等人,申援孫慎行之說;另外方從哲因為久居京師,獨相多年,潛勢力很雄厚,兩派互攻,恰好給了魏忠賢從中取利的機會。因此,對實際政治有了解的人,對明末大局都有言官誤國的感想,而推原論始,孫慎行不可恕也!

當“舊輔”方從哲的罪名未定之時,另一個新入閣的輔臣在暗中已為閹人所勾結,這個人就是沈。他早年當過南京禮部尚書;提起此人,熟悉天主教在中國傳教的曆史者,對他不會陌生。

在孫慎行的想法,今日之事大壞,壞在萬曆末年,而自萬曆四十二年葉向高辭官回里開始,方從哲幾乎獨相六年之久,因此內而三案、外而遼東的失地喪師,方從哲都應該負責。就史筆論是非,方從哲固難逃誤國之罪,但就當時實際情形而言,孫慎行的放馬後炮不但無益,而且亦有喪忠厚。因為誤國為神宗自誤,天下有亡國之君始有亡國之臣,神宗讓方從哲獨相,就是因為他能聽話的緣故。其時神宗躲在深宮,沉涸煙霞,不但朝政不理,連家事都懶得過問,如皇五子常浩二十五歲尚未選婚,皇六子常潤、皇七子常瀛亦都二十未婚,這可以說是宮闈中從未有過的不正常現象。然則試問:即令有安邦定國之才的臣子,又何可有所作為?至于說方從哲無能作為而貪位不去為無恥,這話也只可責君子,不必責小人,小人原只以祿位為重,談不到什麼責任感。

孫慎行尤其錯誤的一點是,方從哲事實上在上年年底已經被攻去位。老實說,在明朝中葉以後,像方從哲這樣能在正論譴責之下引退,猶不失羞恥之心。同時那時候也不是是非分明的時代,有這樣一個結果,得來非易,應該加以珍視護視,不可以把順風旗扯得太足,激出不必要的紛爭——好比久病虛弱的人那樣,當有起色之時,需要培元固本,投以清和的滋補之劑;而孫慎行為逞其快意,加用一副全無必要的狼虎藥,以致弱者愈弱,引起別樣外感,終于搞成虛不受補的棘手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