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奉聖夫人 17、沈只好辭官歸里

沈的行為,在大臣之中惹起了極大的反感。方從哲不過庸暗不知大體,屈服于來自宮內的壓力之下,到底也還不敢彰明較著地阻撓大計、勾結內監,此所以移宮一案,正人君子得以放手做去,但就這樣,已為言官攻擊得體無完膚。然則相形之下,沈的甘為巨珰鷹犬,並且還有交通外戚駙馬都尉王昺的情事,而所倡議者則又為足以引起大禍的“開內操”,凡此毫無心肝的惡行,自比方從哲更不可恕。

因此,刑部尚書借閹黨徐大化彈劾給事中周朝端、惠世揚一事發牢騷說:

大化誠為朝廷擊賊,則大臣中有交結權珰、誅鋤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彈文而與正人日尋水火?

這里的“大臣”就是指沈。閹黨為沈張目,以王紀所劾“大臣無立名,請令指實”,于是王紀正面開火,直攻沈,說他與蔡京“雖生不同時,而事實相類”,把沈“結納魏忠賢”比作蔡京的“契合童貫”,把“逐顧命元臣劉一燝、周嘉謨”比作蔡京排擠呂大防、蘇軾。又說:

至于賄交婦寺,竊弄威權,中旨頻傳而上不悟,朝柄陰握而下不知,此又京迷國罔上,百世合符者。

這一段話中的“賄交婦寺”,當然是指客、魏而言,因此他們為“泣訴于帝前”,熹宗認為王紀太啰唆,申斥了一頓。

另一方面,沈不擇手段報複,利用兵部尚書張鶴鳴在論遼東兵敗一案中惡熊袒王的機會——遼東經略熊廷弼、巡撫王化貞,熊有膽略而王好大言。張鶴鳴與熊廷弼意見不合,所以唆使王化貞不受經略節制,以致經撫不和而有廣甯之失,其時方在議罪。此為明亡清興的一大關目,亦為當時使門戶之爭深刻化的一大公案——挑起冤獄,將王紀牽涉在內,因而“削籍為民”。朝野對沈越發側目,他的內心很不安,極力求去,于是跟劉一燝一樣,“命乘傳歸”——這一個結果,是輔臣葉向高和朱國祚力爭得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