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奉聖夫人 23、投閑卅年後複起

這個陰謀相當毒辣,出于閹黨邵輔忠、孫傑的設計,而由一個自以為可死在魏忠賢之先的人來做凶手。

這個人叫劉志選,浙江慈溪人。明朝從方孝孺、王陽明到張煌言,浙東不知出過幾許耿耿精忠的名臣,只有這個劉志選是敗類。他與葉向高是同年,萬曆中期,因為抗疏爭鄭貴妃冊封一事,貶為外官,當合肥知縣時,以“大計”罷歸。按:明朝對于官員的考核,京官六年一考,謂之“京察”;外官三年一考,謂之“大計”。考核的結果分四種:稱職、平常、不稱職、貪汙阘茸,依此四種結果,而有五種不同的處分:稱職者升,不稱職者降,平常者不升亦不降,而貪汙者付法司,阘者罷歸。又規定:“計處者不複敘用,定為永制。”

明朝的人事制度是相當好的,所以世宗、神宗數十年不朝,政務能夠照常推行;間或有奸臣嚴嵩之流賣官鬻爵,但只要賢者在位,此一良好的制度就立即可以恢複作用。因為明朝的人事制度最大的優點是制度的本身具有權威,考核可以不公,但既經決定,該如何便如何,不會破壞制度來遷就現實。因此,劉志選以阘茸罷歸,在家鄉閑了三十年。光宗即位後,建言得罪的人,相繼起複,而他以大計丟官,格于“計處者不複敘用”的定例,獨獨向隅。

其時葉向高奉召複起,由福建經過杭州,劉志選特地趕來招待這位老同年,游宴盤桓了一個月之久,葉向高為人雖正直,但處事也有圓滑融通的一面,到了京里,以首輔的資格,破壞成例,起用劉志選為南京工部主事。此時劉志選已經七十多歲了。

大概是三十年賦閑賦怕了,所以劉志選老而複出,窮凶極惡,一心想向魏忠賢賣身投靠,起初是追論紅丸案,痛詆孫慎行,魏忠賢大為高興,升了他的官,召入京當“尚寶少卿”。在路上,他迫不及待地又上一疏,繼續攻孫慎行以外,把他的老同年、且為舉主的葉向高也牽涉在內。劉志選固為忘恩負義,無恥之尤,而葉向高亦是自作自受,君子行事,萬不可徇私壞法,如葉向高者,足資殷鑒。

這一來魏忠賢更賞識他了,第二年把他調升為順天府府丞。照定制,府丞為府尹之副,兼領學校,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首都特別市副市長兼教育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