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0節:經商法則(6)

4?讓國內廠家幫著吆喝

說服外資廠家買單後,黃光裕又更進一步地游說國內家電廠家道:

你們的產品擺在櫥窗里,看得見,摸不著,作用不大。消費者也不知道有貨沒貨,還不如在我們國美這做專櫃,把產品送給我們當樣機,再做些活動,更有利于促銷。

可見,黃光裕在計算成本方面是很精明的。他要的效果就是事半功倍,當然他的這次游說再次成功了。所以,每當國美開業,人們經常看到,廠家們比國美還起勁,又是做現場廣告,又是做展台,更有不少廠家還搭起台子做促銷活動,場面異常火爆。現在,家電廠家到哪兒都做展台,這都是國美開的先河。

為什麼廠家認可我們,消費者認可我們,在市場上站得住腳?因為我們做了不少努力。游說這套東西就花了八九個月時間。

廣告提升了國美的知名度,銷售量也越來越好,規模也逐漸擴大了。國美在廠家面前也更有話語權,進而獲得了更多的優惠。

黃光裕一方面要求國外廠家定期給廣告費,並讓廠家幫助促銷;另一方面要求各廠家年底返利。正是這樣的精打細算為國美的早期發展提供了支持。1987年加入國美的李俊濤回憶說:"我們這些人還爭著做買賣研究,都喜歡潛心研究這一塊,如何將成本省下來。那時知名度不夠,資金少,投入少,怎麼樣做到最精確,都需要研究。"

借助媒體宣傳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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