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15節:管理的配套(2)

這樣的回答可能會令一些人難以置信,認為自己都沒時間花錢,賺錢還有什麼意思呢?黃光裕進一步解釋說:

實際上人總得有一個目標,或者說有要去做的事情。事情一旦做到某種程度以後,人就身不由己了。能吃下的反而是非常簡單的東西。如果是北京人,可能是一碗炸醬面。對我們潮州人來說可能是一碗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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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目標不同,有的人可能創業的時候是為了掙錢,有的人可能就是為了做一番事業,並盡可能做大。這樣的人一有機會絕對是要選擇出擊的。我是屬于第二種。我的目標不是掙錢,得個名,趕緊帶老婆孩子享福去,然後看著錢,生怕它丟了。我不是這種人。

對于金錢有很多人很難做到像黃光裕的這種淡然,特別是一些年輕人,因此導致他們做出許多的錯事。黃光裕有一次和網友聊天時,曾說道:

我認為,在社會上,掙錢的機會很多,做什麼事情都可以賺錢,但是作為年輕人,還是應該腳踏實地,先做好一件事情,把事業放在第一位,把金錢放在第二位,只要你能夠做成一件事,我相信,未來能夠做成更多的事情。也只有做到一件事,未來才能找到你的價值所在。盡量減少機會主義或者投機的做法。

這也許是黃光裕為什麼能夠成功的原因之一吧。

105億仍然不夠花

105億是黃光裕2004年第一次登上胡潤財富榜之首時的身價。在那以後,黃光裕就受到了眾多媒體的關注。

人們最關心的一點是,黃光裕如何去花這105億。而黃光裕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出乎眾人意料:

比爾·蓋茨他們已經是積累了很多的財富,多到花不完,我還處于不夠花的階段,積累的階段。

那麼多少錢才算是夠花呢?黃光裕認為錢越多越好。

這些錢如果用來滿足自己的生活,或者享受,就太多了些。我覺得只要是稍微有點錢的人,生活條件就可以得到改善。我也算略微有點事業了,應該說是達到改善這個目標了。但是如果從經營的角度、從投資的角度去考慮,這些錢還遠遠不夠。

我們一天就要消耗500萬元,不管做不做買賣。我首先要把500萬元掙夠,為了員工。

經濟學教授周其仁說企業家是錢財不夠用之輩,他認為企業家與別的什麼家不同的地方,首先就是要有"企業家精神",也就是要有企業家的企圖心。企業家要有特別之所"圖"。"圖"的就是要成就一番事業。企業家不但要有成就事業的企圖心,而且這企圖心要非常之大。大到什麼程度呢?至少要大到企業家自己擁有的資源,就是全部都用上,也還是不足以實現其成就事業的雄心。

黃光裕的母親經常掛在嘴邊的話是:"有工作做才算是享福。"受母親的影響,黃光裕把工作看做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工作幾乎占據了他生活的全部。他也不講究吃喝,沒有什麼個人享受。因為工作太忙,常常一整天開完一個會又開另一個會,忙的時候派助理買來一份快餐,邊吃邊繼續開會。所以錢對于黃光裕來說只是一個工具。

錢讓我做起事來更有力度,更自如,可以實施很多計劃。企業要發展,錢永遠是不夠的。我希望我的企業能夠傳宗接代,做"百年國美"。

對于做企業,黃光裕的態度也很簡單:

我每天做事都很有激情。我現在也很累,但我想過,做事業雖說很累,但要做下去還得用心,否則就做不好。如果社會認為這是一種事業,而且比較有意義,那你就去干吧。我這人也沒什麼特別喜歡的,也沒有什麼特別不喜歡的,沒有說三天看不見就不行的。我覺得我所做的事,對路了,從商人的角度講市場需要了,從做人的角度講社會接受了,往往你錯不到哪去。這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