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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是簽名。”

“為什麼不是?”

“他用的是印刷體。”

他聳聳肩。“有的人寫什麼都用印刷體,”他說,“這個家伙打電話預訂房間,事先付了現金。在這種情況下,我想我的人不會去挑剔簽名的問題。”

我的重點並不在此。我留意的是,那個瓊斯刻意避免留下筆跡樣本,這很有趣。我看著他用印刷體寫下的全名。我發現自己在想,查爾斯(Charles)前三個字母同錢斯(Chance)前三個字母相同。天知道那到底意味著什麼?為何想方設法牽連自己的客戶?我問他,我們的這位瓊斯在過去的幾個月是否光顧過這里。“這一年來都沒有,”他向我保證,“我們把以前顧客登記的名字按照字母順序輸進了電腦,有一個警探查過這些信息。如果就那些的話——”“其他還有多少顧客用大寫字母簽名?”

“我不知道。”

“可以查看一下過去兩三個月的登記卡嗎?”

“想找什麼?”

“看看哪些人像這個家伙一樣用印刷體簽名。”

“噢,我看不可能,”他說,“你知道有多少卡得查嗎?我們旅館有六百三十五個間房,——先生”“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個月有一萬八千多張登記卡。”

“除非你們所有的客人都只住一晚。”

“平均每人三晚。即便如此,一個月也有六千多張登記卡,兩個月就是一萬兩千張。你知道要花多久才能看完一萬兩千張卡?”

“一個人一小時大概可以看幾千張,”我說,“因為他只需檢查簽名是否大寫。大約幾個鍾頭就夠了。可以我來,也可以讓你的幾個職員來做。”

他搖搖頭。“這我無權決定,”他說,“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我雖然很想合作,不過我職權有限。如果警方正式提出要求的話——”“我知道我是在請你幫忙。”

“如果這種忙我有權幫的話——”“我知道這有點強人所難,”我繼續說,“占用你的時間,造成你的不便,我當然是要花錢補償的。”

要是在小一點的旅館,這應該行得通,但在這兒,我是浪費時間。我覺得他甚至都沒意識到我是在賄賂他。他反複說,如果警方下令的話,他很樂意幫忙。這回我沒再堅持。我問他是不是可以複印瓊斯的登記卡。“噢,我們這兒就有複印機,”他說,很高興終于幫得上忙,“請等一下。”

他拿了張複印件回來,我向他道謝,他問我還有別的事嗎,他的語氣顯示他認為應該沒有了。我說我想看看案發現場。“可是警方已經查過那兒了,”他說,“房間正在整修。地毯得換,你知道,牆也得重刷。”

“我還是想看看。”

“真的沒什麼可看的。我想今天那兒該有工人。油漆工已經走了,我想,不過地毯工人——”“我不會礙事的。”

他把鑰匙給我,讓我自己上樓。我找到房間,慶幸自己的辦案能力如此之強。門上了鎖,地毯工看來是去吃午餐了,舊地毯已經移開,新地毯鋪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部分還卷著待鋪。我在那兒待了幾分鍾。正如經理助理所說,房里真的沒什麼可看,空空如也,既無家俱,又無金的半點痕跡。刷了新漆的牆壁閃閃發亮,浴室也光可鑒人。我像靈媒一樣四處走動,企圖用指尖獲得一些感應,但即便有感應的話,我也沒能感受到。窗口朝向市中心,視野被其它高大建築切割成塊。在兩座建築間的縫隙,我瞥見遠處的世界貿易中心大樓。她有時間眺望窗外嗎?殺死金之前或之後,瓊斯先生曾經眺望過窗外嗎?我乘地鐵到市中心。火車是新到的那批,車廂內由黃、橘、褐搭配成悅目的圖案,但塗鴉人已經把這些破壞無遺,所有的空間都布滿他們難以辨認的訊息。我沒看到有人抽煙。我在西四街下車,往南再往西走到莫頓街,弗蘭?謝克特在此處一棟四層褐砂石建築的頂樓上有間小公寓。我按了她的電鈴,透過對講機報上姓名,前廳的門嗡嗡作響地打開了。樓梯間充滿各種味道——一樓的烤面包味,上去半層是貓味,頂樓明顯是大麻煙味。我在想,你可以通過樓梯間的異味描繪出一座大樓的概況。弗蘭在門口等我。淡棕色的卷曲短發圍著一張圓圓的娃娃臉。她張著圓頭鼻子、嘴唇上翹,鼓鼓的兩頰就連花栗鼠都會羨慕不已。她說:“嗨,我是弗蘭。你是馬修吧。我可以叫你馬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