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 禁忌的體系(1)



民間禁忌的存在,一般說來是有一個信仰的基礎和系統鏈的,我們稱之為信仰體系。在中國,民間禁忌的信仰體系可分為預知系統、禁忌系統和禳解系統三個組成部分。

預知系統

預知系統是禁忌系統的先導。一切禁忌都是建立在預知(吉凶禍福)的信仰基礎之上的。

在中國,有許多繁複的預知信仰。其形式大體上可分為“兆”和“占”兩類。

(1)兆

兆,是兆示現象的統稱。《說文解字》釋為:“灼龜坼也。”即是由龜殼被火燒裂而呈現出的紋狀。以後又引申為將要發生的事情的預示征候。

汾,還可分為象數兆和卜筮兆兩種。

象數兆,是指消極的自然出現的兆示。象,指天象《周易。系辭上》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亦。”;數,指氣數《左傳。僖公四年。疏》云:“象者,物初生之形。數者,物滋見之狀。凡物皆先有形象乃有滋息。是數從象生也。”《周易。系辭上》云:“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象、數都是指物事發生變化的兆示。民間常言:“觀天象,知氣數。”

卜筮兆,是指積極的人為求得的兆示。古人求兆,用龜甲稱卜,用蓍草稱筮。《史記。龜策列傳》載:“決定諸疑,參以卜筮,斷以蓍龜。”後來,卜筮就統指各種謀求兆示的儀式了。而通過這些儀式而求得的兆示,便是卜筮之兆。

在預知信仰中,卜筮兆和象數兆一樣,都被認為是上天或者鬼神的告示。因為這些兆示的呈現都是人所不能預定的。人只能是被告示的。二者的不同之處,僅僅在于,這種告示是在人的主動的尋求下發生的還是在人們並無思想准備的情況下出現的。也就是說,卜筮之兆是人們有計劃的行為與偶然的自然現象複合而來的結果;象數之兆則是在沒有人為干預的情況下自然出現的結果。而不管是卜筮之兆,還是象數之兆,單單在兆示的階段上,它們都還並不說明什麼,僅止是兆示而已。要想知道其兆示的意義,還必須通過“占”的過程。

(2)占


占,就是占驗。《說文解字》云:“占,視兆問也。從卜口。”《韻會》云:“凡相侯謂之占,占亦瞻也。”所以可知占所指的就是對兆示所具有的意義的判定。占驗的目的,可以是各式各樣的。比如通過占驗兆示,可以預知勝負、預知生死、預知得失、預知有無、預知晴雨、預知豐歉等。這其中,凡是與吉凶有關的預知,才是人們最為關注的。《爾雅。釋言。疏》云:“占者,視兆以知吉凶也”。所以,一般說來,占驗的過程,即為判定兆示是吉是凶的過程。吉凶一經判定,預知系統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剩下的,便是由吉凶的信仰而導致的禁忌了。《周易。系辭上。疏》云:“凶雖民之所患,吉亦民之所患也。既得其吉,又患其失。”故知,占驗的結果,無論是吉還是凶,都有引起禁忌的可能。凶之禁忌,為避防其凶;吉之禁忌,為佑其吉。所以,整個預知系統實乃為禁忌系統之先導。

禁忌系統

(1)無行為表現

禁忌系統在整個禁忌體系中是一種無行為表現的心意民俗形態。無論是遠古時代由于神聖、不潔觀念或者圖騰崇拜、靈物崇拜、鬼神崇拜而帶來的恐懼,還是後世吉凶禍福觀念帶

來的憂患,其反映在心理上都凝聚為一個忌字。忌是心意上的、精神上的東西。《說文解字》解釋:“忌,憎惡也。”既是心理上所憎惡的,便希望避開它們。在禁忌系統中,忌,只是心理上的某種反映過程,某種因恐懼、憂患而希望回避的情緒和要求。這種情緒和要求除了影響到人們的精神和心理狀態而外,在行為方面還可能形成“禁止的”和“抑制的”行為,亦即行為上的諱、避、戒、止等等。然而這種“禁止的”和“抑制的”行為,在外觀形態上通常也是無所表現的。所以,禁忌系統內不管何種情況下,都是沒有行為表現的純心意民俗形態。

(2)巫術之一種

在預知系統中我們談到吉凶皆有患的問題。但是,吉凶征兆對人們心理上造成的壓力畢竟不同。凶兆的壓力自然是更大一些。吉兆頂多帶來憂慮之患,害怕吉祥不能真正到來,或者已到來又害怕失去它;而凶兆而直接警告凶難災禍就要發生。凶兆會立即引起人們心中的驚悸,成為一種忌憚。所以禁忌系統主要是針對凶兆或禍事而言的。禁忌就是不願意或設法防止凶厄不幸的事情發生。禁字古意也有防的意思。《禮記。王制。疏》云:“禁謂防。”防者,防患于未然也。既防禍患,亦防凶兆。這種思想根源于相信人能影響于神的巫術信仰。有人把占卜也歸于巫術,可能是因占卜也有影響神、干預神意的意味。比如在卜筮和占驗中都要求神公開表明它的意志,這多少是對神的自由的一種干預。然而這畢竟還不是要改變神的意向。如果神是具有無上權威的,那麼它對是否公開自己的意志並不介意。所以又有人主張占卜最好還是把它看作一個獨立的概念。占卜不管是什麼,反正人們不會到此為止。他們會想到,既然能夠弄明白神意(天意也是神意。《周禮。春官。神仕。注》云:“天者,群神之粗”),那麼也許能夠改變神意。《風俗通義。怪神》中說:“死生有命,吉凶由人。”即是說對于吉凶禍福之事,人是有主動性的。相信人的意志可以影響神的意志從而控制事物發展的思想是巫術信仰的基礎。最初,這種信仰表現為人幻想驅使神力來影響和控制事物及其發展。巫術信仰付諸實施,便是巫術行為。在中國,專職行巫術者叫做巫,或覡。《周禮。春官。神仕。疏》:“男子陽有兩稱,曰巫,曰覡。女子陰,不變,直名巫,無覡。”《說文解字》稱:“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巫、覡被認為是具有超強靈力的人,他(她)們可以行施巫術,上達神明,以舞降神。後來一些簡單的巫術流傳到民間,許多人視事情的大小,也可不用巫覡,自己行施巫術以達到影響神意的目的。

巫術中能夠避凶趨吉,化險為夷的形式很多,禁忌只是其中之一。禁忌是消極巫術,是以消極的無行為表現的方式避開禍端的一類巫術。和禁忌相對應是法術。法術是積極巫術,是以積極的行為去消除禍根的一類巫術。

(3)崇信的原則

禁忌崇信心靈感應。篤信“心誠則靈”、“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起自心靈的躲避誠意是這一巫術的崇信原則。由于一般說來神靈是強于凡人的,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人們是不願耗費精力與神作對而采取積極消除禍根的辦法的。多數人在神的意志下示弱服輸,采取躲避的禁忌方式,以求達到一個免遭災禍的結果。能夠維持現狀與神相安無事,也就心滿意足了。

(4)擔負的責任

禁忌系統與預知系統對于吉凶的認識是一致的,對吉凶來源的認識也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預知系統擔負的任務是吉凶的判定和預知,禁忌系統則是擔負著在吉凶的征兆尚未形成或吉凶禍福尚未到來之前,以避開、禁止某些行為的方式達到逢凶化吉,遇難呈祥的目的的任務。預知系統雖然指示“凶禍就要來臨”,卻不指示怎樣做可以使它不再來臨。禁忌系統提供使凶禍不再來臨的一種方法,那就是“只要不干什麼事情”(或“不怎麼著”)。至于“只要怎麼怎麼著”,“只要干什麼什麼”就可以避免凶厄,這樣的方法〔如壓勝(厭勝)、符咒、祈禱等等〕,就是屬于法術的、禳解的,而不再是禁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