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節 人體禁忌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禁忌的觀念和習俗也在不斷地發展著、變化著。最初的禁忌的意義——塔怖,如今已經很難找到一個和它的意義相當的譯詞了。“因為它代表了一個早已不再被保有的觀念”(《圖騰與禁忌》)。不但禁忌的觀念在起著變化,在發展著,禁忌的實際內容,禁忌的著重點,禁忌對于人類生活、人類文化所起的作用等,都在發生著這樣那樣種種不同的變化。這些變化總地說來是與外界環境、人類自身的進化、人類認識能力的提高、人類改造世界的能力的增強密切相關的。

人類現時代的生存環境、生存條件與幾千年、幾萬年以前是大大不同了,同樣是生存問題,同樣是防備災難的警戒,人們實際上需要面對的“敵手”已經面目全非或者是大不相同了。許多曾經是最嚴格的禁忌信條已經無形中被自然而然地拋棄了、淡化了;有些即便是人們還甘願去遵從的也不可能再期遇而無意義了;有些我們今天再也不能體驗、甚至再也不能想象了,曆史的大潮已經永久地將那些禁忌席卷而去了。但是與此同時,曆史又將許多新的禁忌補充到我們的生活中來,我們同樣也不可能隨心所欲地將它們排開了去。那些至今仍沒有消除的疑點,那些帶有“恒定”意義的難題,還為古老的禁忌包裹著厚實無縫的鐵衣,我們還在繞著圈子,躲閃著,跟隨著它一起向前滾動……我們不得不承認——雖然由于習慣和適應並不是每時每刻都能意識到這一點——我們實際上仍然和古代的人們一樣整天生活在一張密織如云的禁忌網里。這張網就像是我們人類捆紮在生命和曆史兩棵大樹上的一張睡床。我們要做的事,只是努力剪斷這張網上已經失去張力、腐朽爛壞了的那些繩結,再織一片新的重新補上。不停地這麼做的結果,將使我們在這張密網中不致毀滅地逐漸成長壯大起來。

人類的求知欲和進取心是無止境的,只要有未知的、必然的景況存在,人類無把握地憂慮和失敗、受挫的恐懼就會形成禁忌的心理。禁忌,作為一種保護意識,一種警覺意識,一種進取的回旋余地,一種必然的有誤的認識過程,將會長久地存留在人類心靈的深處,直至進入人類真正的自由正國。

人體禁忌

人人都知道愛護自己的身體,從某種意義上講,身體就是生命。中國人相信,只有身體是自己的,是最可寶貴的,身體以外的任何事物都是第二等的,所謂“身外之物”。身外之物是可有可無的,一切都無法和身體相比較。中國人講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一生不落殘疾,落一個善始善終,是民間最低的“幸福”標准。所以中國民間關于人


體的禁忌很多。這些禁忌大都是出于自身保護的目的。

1自身以外的人體禁忌

神聖人體禁忌

人體與人體不同,有些人體內具有更大的靈力——中國人謂之“命大”、“克星”。這些人能夠“妨”人。“妨”是個俗字,妨者,害也,亦即能夠危害他人,甚至致人于死命。比如國君、權臣等身居高位的人上之人;巫覡,神漢、端公等民間神權人物;還有命相、骨相中屬于不可交的或者相克的“對頭人”等等,都是能妨害、妨死人的人(參見本書“骨相禁忌”部分)。對于這樣的人,這樣的人體,普通的人們是要謹防與其接觸的,最好敬而遠之,退避三舍,不然就會招致禍患。

命大命小與人的社會地位有關,國君是最高位的,其命也就最大,所謂“真命天子”,不但是普通百姓不敢接近他,就連他身邊的大臣也都提心吊膽的,總覺得隨時會有危險的事情發生,所謂“伴君如伴虎”。由于國君是社會權力的集中體現,他可以為所欲為,所以這種危險自然是客觀存在的。然而,社會中一般人並不去考察其中的道理,只從現象上看,直感地覺得,那種威懾力就出在國君的人體上,于是國君便被視為禁忌體了。國君所具有的靈力還可傳遞到他人身上。國君具有神秘的力量,具有危險性,和其經常接觸或接近王妃、宦官、權臣等等人物也就隨之而具有了一種魔力,也具有危險性了。只不過他們的危險性要略低于國君。這樣依此類推,擁有各種社會權力的人都具有了不同程度的靈力,對于普通百姓來說,都是具有危險性的。于是,形成了一個權力的梯階。在這個梯階中,下對上總有一種畏懼的心理,上對下則理所當然的是一種禁忌體。加之封建社會對此種制度的維護,使這種人體的禁忌觀念越發得到加強。舊社會,一個七品芝麻官——縣太爺,升堂問案時,也是不准百姓視覷的。所以,唱戲時往往有這樣的對白:“×××,抬起頭來。”“小民不敢”。“恕你無罪。”“是——”可見,只有在事先開禁恕罪的情況下,平民百姓,才敢抬頭讓官員視看,或者抬頭看視官員。否則,便會因官員的“命大”而傷害自身。《禮記。曲禮》云:“天子視不上于袷(交領也),不下于帶。國君綏視,大夫衡視,士視五步。凡視,上于面則敖,下于帶則憂,傾則奸(奸惡)。”可見,一些視忌是在上古時就已經被制度化、禮教化了的。其中強調的也是一種有關人體的禁行。

被視為禁忌的人體,還與本人所具有的神性有關。一些具有神職神權的人物,或者能夠通過行施巫術、法術上達神明而與神鬼世界勾通的人物也都有較大的靈力,因而也被民間信以為禁忌的人體。他們借助于神的力量或者自身所具有的神性往往也可以對普通人造成威脅,給普通人帶來禍患和災難。普通的人們對待他們必須向對待神祇一樣,頂禮膜拜,小心奉迎,唯命是從。人體獲得神性的途徑很多,有的是在轉世信仰的基礎上通過宗教儀式得來的,比如藏傳佛教中的“朱古”,亦即“活佛”便是如此;有的是通過尋仙訪道、修真養性得來的,比如道教中的術士、仙師、道長、真人們便是如此;還有的是在病中、夢中與神交往而得到神授的;也有的是在設壇、祭典、巫醫等神事活動中暫時獲得神力的;有些人是生前具有神性,有些人是死後具有神性,不一而足。曆代農民起義,往往借助于民間對神祇、天意的信仰。秦末陳勝、吳廣起義便是以“魚腹丹書”、“篝火狐鳴”的辦法來先“威眾”,而後起事的;漢末張角領導的黃巾起義,也是通過畫符治病傳道,利用“漢行氣盡,黃天當立”的讖語,宣傳“黃天泰平”的思想,樹立自己的“神威”,來爭取民心的;太平天國洪秀全創建的“拜上帝會”也有類似的作用。一旦某一人體獲得超乎尋常的神性和神力就使普通人肅然起敬,處處對其避忌,不敢稍有冒犯。


在許多情況下,神性的大小又同社會地位的高低密不可分。曆代封建帝王都自命為“天子”。天,即天帝玉皇,亦即天神,是中國民間最高的神。天子之意,當為天神派到地上來管理臣民百姓的“全權代表”,其神力是高于地面上一切其他人的。甚至天子的神力還要大于一般民間諸神,民間有以天子聖旨、禦筆或與皇帝發生過聯系的聖物來彈壓鬼祟的信仰活動。可見天子的神力之大。天子的這種神力也是世傳的,一般說來是按宗法承繼制度傳遞的。不過,曆史上也常有違反常倫的遞繼出現。所以,究其實質,還是一種世俗的權力交替。其他各層官宦也大都享有世襲的權力。神力大的宗教界人士也與世俗的權勢者相依相存。在有些地區神權和王權又常常是直接統一在同一人體之上的。他們共同成為民間普通百姓的禁忌對象。中國人一向也就生活在這種種重重禁忌人體的包圍之中,在世俗權力和神權的雙重重壓之下,講究拘忌到極其繁瑣的程度。

不潔人體禁忌

在中國對于不潔人體的禁忌,主要反映在對經期和分娩中的婦女以及罪人、病人、死人方面。這方面的禁忌我們將放在後邊有關章節中詳談。對不潔人體的禁忌也是出于安全的需要,和權威人體的禁忌一樣,他們都是不能接觸的。非但不能接觸,也不能和他們相互注視、對話,甚至使用已被他們使用過的器具等等都是不許可的,都是被禁止的。只是就普通人

來說,對權威人體的禁忌往往在心理上更多的是處于被動的、受壓抑的情狀,而對于不潔人體的禁忌,則往往是處在主動的、限制對方的境地。當然客觀上禁忌是對雙方都有所制約的。

禁忌的方式


對于神聖的、不可侵犯的或者不潔的、危險的人體的禁忌方式,通常所用的,就是采取種種方式將他們與普通社會人士隔絕開來。國君、權臣起居在高大厚實的宮牆、官邸里邊;喇嘛、和尚、道長生活在脫離凡塵的寺院、廟宇、道觀之中;分娩要另住一處;罪犯要押進監牢;病人要獨處慎交;死人要葬埋土中……雖然這些隔離的方式已經千百年延續而成為一種慣習,人們覺得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似乎從來就沒有什麼用意在其中。但是,細想起來,總歸是事出有因的。應該說,不是為了隔離才隔離,那種種隔離的方式,最初都是起源于一種約定俗成的禁忌符號。最初可能只是一個服飾的點綴,一種裝束的差別,一圍柵欄、一座草篷、一阫黃土,然而,它標明的卻仍然和後來大大豐富以致越來越複雜化了的形式中所包含的意義是基本相同的,亦即是一種危險的信號,是一個禁區,一種令人望而卻步、敬(厭)而避之的指令。這也就是禁忌的產生。隨著社會的發展、文化的推進,這種人體禁忌的方式也日益繁複博雜起來。不但在空間上實行隔離,還有物質享受、文化占有、種姓傳遞等等許多方面都一一相應地樹立起差別的標志,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各種不同的人體,在社會化的總格局中一一分別出相互之間的距離。人們以文化制度、風俗慣習的規約,各自恪守著自己應持的禁忌態度,不得稍有違拗,以保持中國社會有一個穩定的常規秩序。這就是中國禁忌在民俗文化中的實際作用。

2自身的人體禁忌

中國的平民百姓只所以要盡力遠離那些“命大”于己的神聖的權威人體和不潔淨的危險人體,當然是出于一種自我保護的目的。他們害怕那具有更強的神秘力量的人體通過接觸、目視、語音的傳導傷害了自己的身體,這是對自身以外人體的禁忌。除此之外,民間還相信,自己還需要對自己的人體采取一些禁忌行為,進一步確保自身人體的安全。

裸露禁忌

中國人忌諱裸露自己的身體。除了小孩子可以光著身體到處跑以外,成年人絕對不可以將肉體裸露人前。民間有“男不露臍,女不露皮”的俗語。可能是出于對男性干重體力時太熱的照顧,也可能是出于男性上體無性刺激敏感特區的考慮,所以男性上體的裸露限制尚不太嚴格。對于女性,要求的嚴刻是驚人駭世的。舊時,一般平民良家婦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閨閣,所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整天呆在家里。這意思不外是要將難以包裹的臉、手都隱藏起來,不讓外人看到。因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會產生“性引誘”,都會引起男人的淫欲,從而招致禍患。在孟姜女的傳說故事中,萬喜良為逃避修長城的苦役,跳進了孟姜女的家院,正巧看到孟姜女在玩水時裸露的胳膊。于是,孟姜女只得做了萬喜良的妻子。從這里看,裸露禁忌的根由並不僅僅在于有失禮貌或者男女間的私情,而還有更深層的信仰根源。亦即,在別人看到自己裸露的肉體的同時,自己的靈魂也就被這人攝去了、占有了、控制了。因而,裸露者也就完全失去了自衛的能力,只有服就這人而去了。只不過,這種深層的根源在後世封建禮教的影響下變換了形貌而更加隱蔽罷了。直至如今,當人們提起某某人時,有人會帶著很自豪、很自信的口氣說:“他呀,我見過!”“我認識他!”“我們是莫逆之交。”“我們從小就在一個水坑里洗澡。”等等,這口氣里多少還隱約地可以感到他是在說,“我已經占有了他!”這種占有的觀念,當然也是屬于靈魂的占有的!他越是熟視過他的面孔、他的肉體,越是更多地、更牢地把握著了他的靈魂!

現代中國人對于裸露身體仍是有所忌諱的,不過不像舊時那樣拘泥了。對于乳房、性器官的裸露是禁止的;對于四肢和其他不太性感的地方則聽之任之了;對于“比基尼”三點式泳裝的接受以及對人體畫展、人體藝術的欣賞標志著中國人在這方面意識的突破和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