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節 生肖禁忌



“問名”合婚時,除了婚齡方面的禁忌,還有生肖方面的禁忌。生肖就是屬相。這是中國一個很獨特的記人生年的辦法。就是以十二地支來循環往複地記錄人們的生年。十二地支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因為這些字音很枯燥,很抽象,不好記憶。民間就又以十二種動物的名稱和其一一對應地排列起來,成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十二屬相。這一辦法,起源于何時何地,曆來說法不一。一說是古代華夏民族紀年法與少數民族紀年法相互融合的結果。據說古代西、北部少數民族曾創動物紀年法。《唐書》載:“黠戛斯國以十二物紀年,如歲在寅,則曰虎年。”清?趙翼《陔余叢考》云:“蓋北俗初無所謂子丑寅卯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類分紀歲是,浸尋流傳于中國,遂相沿不廢耳。”考察十二生肖的起始,初步的形成見于《詩經》。《詩經?小雅?車攻》云:“吉日庚午,既差我馬。”(孔穎達)疏“必用午日者,蓋于辰,午為馬故也。”又見于《禮記》。《禮記?月令?季冬》云:“出土牛,以送寒氣。”(鄭玄)注:“丑為牛,牛可牽也。”到了東漢,王充所著的《論衡》中就記錄得更全了。《論衡?物勢篇》云:“寅,木也,其禽,虎也。戌,土也,其禽,犬也。”又云:“午,馬也。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巳,蛇也,申,猴也。”共計提到十一種生肖之名,加上東漢趙曄撰寫的《吳越春秋》中有“吳在辰,其位龍。”恰巧補上了“辰龍”,而湊足了十二生肖。可見在東漢以前十二生肖就被普遍用來記錄人的生年了。

不論十二生肖中的十二種動物是怎樣被選用、編排起來的,一但這種方法被用來記錄人的生年之後,民間便產生了一種屬相與人品之間的溝通。肖者,似也。誰是哪一年出生的,屬相是什麼動物,好像也就很像那種動物,有了那種動物的稟性,或者至少在某些方面是和這種動物很相像的。到了唐宋時代,這種觀念又影響到社會上層,發展為把個人的生肖所屬當作自己的本命神,如生命一樣地重視之。如唐?柳宗元曾描寫了一個生肖屬鼠的人,認為老鼠是他的本命,一任老鼠在屋宅內橫行。據說宋徽宗屬狗,當時的宰相曾奏言聖上:“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今京師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直到如今,人們還有這種“錯覺”、這種俗信,常常自覺不自覺地愛作這方面的聯想。在舊社會里,這種俗信就被動用到了許多正式的場合中。像合婚這樣的大事,當然更少不了要檢驗一下屬相是否相配,生肖是否相克。

合婚時,生肖禁忌很多。有一種忌諱女方屬虎的禁忌流行很廣。這種禁忌俗信大約是直接出自于民眾“畏虎為患”的心理的。是把屬相為虎的女子當成了真正能夠傷人害命的“猛虎”了。由于老虎總是夜間出來吃人,所以對于夜間出生的屬虎女子,忌之尤甚。並且非常認真地把夜間出生的屬虎女子進一步分為“上山虎”和“下山虎”兩類。前半夜出生的,謂之“上山虎”,後半夜出生的,謂之“下山虎”。相比較起來,認為“下山虎”比“上山虎”更凶惡、更厲害!因為“下山虛”是肌腸轆轆,下山找食兒的,所以一定要傷害人;而“上山虎”是下山找食兒回來的,或許它吃飽了,不再傷害人了也未可知。因此,如是“上山虎”還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若是“下山虎”,則萬萬不能娶進。漢族舊時某些地區還有合婚時忌女子屬羊的。以為婦女生肖屬羊者出嫁後必克死其夫而寡居。清?翟灝《通俗編?直語補證》引明?江元禧《耳目日書》諺云:“女子屬羊守空房。”為什麼屬羊的女子也遭忌禁娶呢?這就不是因為屬相動物的稟性是凶惡、危險的緣故了。不過,民間有“眼露四白,五夫守宅”的說法,而羊眼又被認為恰是“眼露四白”的。或許正由此而引起了男方的忌諱,就不管女方的眼是否真的“露四白”了,只要是屬羊的就害怕起來,不敢娶進門了。如是,則仍是把人與人的屬相“等同”地聯系起來了。那麼,屬虎的和屬羊的女子不都嫁不出去了嗎。在當時的確如此。不過,一般屬虎和屬羊的女子都會把年齡多報一歲或少報一歲。上半年出生的,虎報成牛,羊報成馬;下半年出生的,虎報成兔,羊報成猴。也就將此禁忌破了。這種情形和女子的八字不佳,有意偽造生辰年月日時的道理一樣,是為了應酬合婚時命相禁忌的,也是為了能改變一下自己不好的“命運”。正應著了一句俗諺,叫做“女命無真,男命無假”。在男權社會中,男子主宰一切,當然不怕公開自己的“真命”了。女子無力做別的反抗,編造一個不受忌諱的“假命”,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只能反映出婦女改變自己命運的迫切要求。

舊時,方家術士們還將生肖屬相與五行相生相克之道聯系起來,演變成生肖屬相與生肖屬相之間亦有相生相克的現象。如《論衡?物勢篇》中便有這方面的記載。五行即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中國古代有人以這五種常見的物質來說明宇宙萬物的起源和變化。其中包含著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但是方家術士們將其神秘化,形而上地任意套用,造成許多矛盾百出的漏洞,使之庸俗化,從而變得毫無情義。在生肖方面,因為十二地支分別應屬于五行,即寅、卯屬木,巳、午屬火,辰、未、戌、丑屬土,申、酉屬金,亥、子屬水。所以與之相配的動物屬相也有了五行之屬,即虎、兔屬木,蛇、馬屬火,龍、羊、狗、牛屬土,猴、雞屬金,豬、鼠屬水。又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有相生相克的關系,所以生肖之間也有了相生相克的關系。這種關系適用于各種人際關系,因此也被用于婚配的合婚。東漢王充反對生肖相克的說法,他在《論衡?物勢篇》中問道:“水勝火,鼠何不逐馬?金勝木,雞何不啄兔?……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火勝金,蛇何不食獼猴?”最後,他的結論是“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克),則尤不相應。”然而,方家術士在民間的迷信活動並未因少數像王充這樣的無神論者的忠告、勸解甚至是批駁而中止。相反,他們的活動反而越來越風俗化了。當然這種迷信活動的風俗化是與民眾的愚昧和統治階級的倡導都是有關的。由于民俗文化傳承的口承性質和變異性質的存在,後來的生肖五行相克的原則又與古代的原貌大相徑庭,有些合婚生肖禁忌的原則也早已脫離了原本的軌道,變得面目全非了。比如,在《論衡》中“木勝土,故犬與牛羊為虎所服也。”如果是用于合婚,則應屬虎的忌配屬牛、羊、犬的,屬牛、羊、犬的忌配屬虎的。但是後來,一些民間曆書中所列“男女配婚吉凶表”中,屬虎的倒不忌配屬牛、羊、犬的,而獨忌配屬猴、蛇的。而屬牛、羊、犬的也竟無一忌配屬虎的,堪稱怪事。可見後來的生肖相克已經不是五行相生相克的承繼而成了各種民俗文化的“合成事實”。

另外,漢族民間口頭上至今還流傳著一些生肖婚配禁忌的諺語和歌謠,也錄在這里,以備參考。

諺語有:

龍虎相斗,必有一傷。

龍虎相斗,必定短壽。

兩只羊,活不長。

兩虎不同山。

豬猴不到頭。

白馬怕青牛。

雞狗不一家。

雞狗相配斷頭婚。

青龍克白虎,虎鼠不結親。


歌謠有:

白馬怕金牛,

鼠羊不到頭。

蛇見猛虎如刀銼,

豬見嬰猴淚長流。

子鼠見羊萬年愁,

不叫白馬見青牛,

虎見巳蛇如刀割,

兔子見龍不長久,

酉雞不與犬相見,

亥豬不可見猿猴。

自古白馬不配牛,

羊鼠相配一旦休,

金雞不與狗相見,

青龍見兔淚交流,

豬猴見面如刀割,


虎蛇相配不到頭。

蛇配虎,男克女;

豬配猴,不到頭;

兔見蛇,如刀割。

白馬怕青牛。

烏豬怕猿猴,

蛇怕猛虎如刀斷,

羊鼠相逢一旦休,

黑狗不能進羊圈,

庚雞見犬淚交流。

辰子申忌蛇雞牛,

巳酉丑忌虎馬狗,

寅午戌忌豬兔羊,

亥卯未忌龍鼠猴。

這些諺語和歌謠大都是在中原一帶搜集起來的,如果與台灣民曆中的生肖婚配禁忌相比較一下,就知道有許多相似之處,也有許多不同之處。這是風俗的必然特征,正所謂“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不過,這一比較也暴露出了這種生肖婚配禁忌的不可信性。一對男女在此地合婚不成,受到生肖方面的禁忌,如果換了地方,還是他們兩人,很可能就絲毫不受什麼約束了。這不是很有戲劇性、喜劇性的事情嗎?同時也很有諷刺性。可見生肖婚配禁忌完全都是無稽之談,是不值一駁的。這一點已經逐漸被廣大民眾認識到了,所以這種生肖婚配禁忌的信仰也就越來越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