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嫁娶禁忌(3)



(8)婚服禁忌

中國民間結婚辦喜事時,絕大多數地區和民族都有特制的新婚禮服。婚服要新,取“新婚大喜”之意。若著舊裝,則不吉利,或有新人不貞之嫌。不過,也有穿舊衣出嫁的風習流行。新娘出嫁穿舊衣見于黔東南侗族,其他地區也習見。新娘出嫁這天,送親的姑娘都著新衣,帶銀器、首飾,個個花枝招展,惟獨新娘卻穿著舊衣、草鞋,且無頭飾、首飾,不帶嫁妝。此舉之意義,在于告誡新娘婚後要勤儉持家,反映了侗族的傳統美德。其他民族和地區,大都對婚服十分重視。做嫁衣亦要選擇吉時。嫁衣要由福壽雙全、兒女雙全的婦女裁剪。忌寡婦、不孕婦等裁剪縫制。新嫁娘的禮服忌有口袋,以免將娘家的財產以及福氣帶走了。禮服要用一塊整布料裁制,忌諱用兩塊布縫接。取“從一而終”、“不再婚”之意。一般新嫁衣崇尚紅色,忌諱白色。此俗流行于漢族,其他民族也習見。山東一帶,嫁衣要上下一身紅,通常喜棉忌單。云南巍山彝族結婚時,新郎新娘都忌穿白色衣服,直到婚後一百天才能穿白衣。台灣民間新娘出嫁雖亦喜好紅色,卻又有上頭衫、仔褲顏色純白的,取“忠貞潔白”之意。粵北壯族新娘出嫁喜穿黑色的嫁衣。並由穿黑衣褲的伴娘陪伴,打黑傘去男家。黑色嫁衣是由男家縫制的,只是在婚娶前才由媒人送往女家。據說這一習尚是從喜鵲羽毛為黑色而來的。俗信穿黑色嫁衣表示喜慶、吉利。不知是否還與古代親迎著黑衣的習俗有牽連。

舊時,男子娶妻俗稱“小登科”,是可以穿九品官服的,新嫁娘則必用鳳冠霞帔,以象征吉祥。過去此俗多流行于滿族、漢族、朝鮮族及其他民族。據《清稗類抄》云:“鳳冠為古時婦人至尊貴之首飾,漢代惟太皇太後、皇太後入廟之首服,飾以鳳凰。其後代有沿革,或九龍四鳳,或九翠四鳳,皆後妃之服。明時,皇妃常服,花釵鳳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鳳冠者,相傳謂出于明初馬後之特典。然《續通典》所載,則曰庶人婚嫁,但得假用九品服。婦服花釵大袖,所謂鳳冠霞帔,于典制實無明文也。至國朝,漢族尚沿用之,無論品官士庶,其子弟結婚時,新婦必用鳳冠霞帔,以表示其為妻而非妾也。”可見,當時新娘不用鳳冠霞帔已成為一種忌諱。一是怕不吉利,二是怕人說不是嫡妻。辛亥革命以後,隨著帝制的垮台,此俗逐漸變革。如今穿九品官服,用鳳冠霞帔的已很少見了。漢族等多以漂亮、嶄新的西服、時裝為時興婚嫁衣。新娘佩戴紅絨花,以諧音“榮華”,象征富貴。其他民族也多以自己的民族服裝為婚嫁衣。鳳冠霞帔式的婚嫁衣只有在民俗展覽會上、戲台上或民間游藝節目中才能見到。那些相應的婚服禁忌也大都隨之消失或轉化為他種形式了。


(9)迎親禁忌

迎親是大喜的日子,這一天是陰陽合配,男女雙方成就百年之好的第一天,民間十分看重,總想有一個吉祥如意的好兆頭。因此,這一天禁忌也特別繁多。迎親日,雖是吉日,也有宜忌,男家應先看好該日忌什麼。漢族及其他一些民族均有此習俗。白族迎親日如果忌路,須沿途打鑼;忌地,走時要鋪氈或席;忌門、忌廚,要把門和廚房遮住。哈尼族迎親時,男家派一對父母健在、家中無死于非命的所謂“乾淨”的中年男女作為迎親人,到女家迎接新娘。東北漢族、蒙古族迎親的人要是單數,少則七到九人,多則十一到十三人,人數不等。回來時加上新娘,正好是雙數。而湘潭及中原一帶,迎親的人數要成雙,但又有忌八、十六這兩個數的,其意不詳。許多民族迎親人都忌寡婦參加,要派“全科(活)人”。朝鮮族迎親時,新郎忌腳踩地。離家上馬時要踩糧袋,到女方村莊下馬時第一腳也必須踩在糧袋上,取婚後稻谷滿倉、生活富足之意。新郎忌直接闖入新娘家,要在女家近鄰借一所房子臨時駐腳,在這兒換上九品官服——婚禮服。苗族迎親時,按規矩,新郎要到隔壁鄰居家中吃飯,不能在新娘家進餐。而一同來迎親的陪郎們卻能夠受到新娘父母的熱情接待。保安族在迎親日,女家設宴盛情招待迎親客、媒人、阿訇等人。這時,女方村中的小伙子要來“鬧席”,讓迎親客和媒人吃不安甯。有時還會把迎親客一一拖到院子里,用沾有鍋底灰的棉花、羊毛等亂抹一氣,把迎親客抹成一個個的大花臉,甚至拳打腳踢一頓。這時,迎親客忌諱變臉生氣,還要滿面笑容。如果誰臉上有不高興的表示,就意味著兩親家以後不和好,不吉利。抹黑臉、拳打腳踢是一種特殊的祝賀婚姻美滿的方式。據說,是為了讓新娘婚後生的孩子能夠認識舅舅。錫伯族接新娘的喜車,不論路程多遠,一旦上路,既不能停歇,也不能離開車轍,更不能給其他車讓路,必須馬不停蹄地一口氣趕到婆家。如遇對面行來的也是喜車,則在兩條車轍正中插一把刀,各自順一條車轍錯過。新娘從上車直到婆家,不論喜車如何拐彎,一路上須面朝事先定好的方向坐著,親人則幫助其不斷挪動身子。柯爾克孜族迎親日的風習更奇特。當新郎在迎親人的陪同下騎著馬來到女家時,女眷們很有禮貌地迎接著新郎和客人,男人們卻手拿繩子,一湧而上,把新郎五花大綁捆在帳篷(或門)前。此時,新郎絕不能說一句怪話,也不能流露半點不滿意的情緒。新郎被綁之後,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新娘也被女家親友們綁了起來。人們把新娘和新郎拴在一起,大家在歡笑聲中圍觀這一對新人。直到新郎的父兄向女方親友“求情”再三,贈送許多禮物之後,這一對新人才被“釋放”。但整個過程迎親人都忌諱惱怒,否則于親事不吉。這種迎親習俗可真新奇,其中是否也體現出了野蠻時期掠奪與反掠奪的婚姻習俗遺跡呢,這是很耐人尋味的。

(10)送親禁忌

送親是指女方親友送新娘出嫁。送親的人也要是“全活人”,忌寡婦、孕婦送親。這在中原一帶極為講究。在渤海灣一帶,送親的人有“爹送媽不送”、“姑不娶,姨不送,舅媽送一場病”的禁忌習俗。都是關于女人的禁忌。禁忌女人在迎娶中出面,一方面是對女人的蔑視,另一方面也因女人心腸軟,感情脆弱。看見親人出嫁會生出一些悲傷的情感來,說不定還會流淚失聲,其與婚娶不吉,因而有些禁忌。迎親、送親的人還有屬相禁忌。山東流行的忌諱歌謠為:“辰子申忌蛇雞牛;巳酉丑忌虎馬狗;寅午戌忌豬兔羊;亥卯未忌龍鼠猴。”許多地方是不親迎的。由女方直接把新娘送往男家。也有一些地方女方不送親到男家,只送上轎(車、馬)。富貴人家還有隨新娘“嫁”過去的“陪嫁丫鬟”,這樣的送親人便一送而不返了。古代有嫁女之家三日不舉火之禁忌。《禮記》有記載,說是為示傷離。送親禁忌中以孕婦送親為最忌。大概是怕“觸染”得新娘也有了身孕,從而成為一個不貞的新婦吧。其實,新娘的貞潔與否,與送親的孕婦又有什麼關系呢?這種聯想乃是原始思維中“同類相生”觀念的反映,是對“交感巫術”力量的畏懼才實施的禁忌習俗。


(11)上轎禁忌

新娘上轎前,中原一帶有喝“催轎湯”的習俗。娘家嫂子輩給新娘做臨行前的一頓飯,叫“催轎湯”。新娘吃起來很有講究,即不能不吃,又不能吃完。民歌中有這樣的唱法:“如若是喝了吧,怕窮娘家;若要說不喝吧,怕窮婆婆;罷罷,我喝一半,留一半,兩頭都過好生活”。可見那“催轎湯”是某種“財氣”的象征。喝催轎湯又是對新娘情感的測試。為了不使新娘子丟丑,好心的人兒是會事先把其中的忌諱告訴她的。

新娘了上轎時禁忌足踏土地。舊時,漢族、回族、滿族及其他一些民族都有此習俗。不踏土的理由據說是怕沾走了嫁家的灰土,帶走了娘家福氣,有人認為這原是新娘依戀娘家不肯離去的緣故;有人說這是表示高貴的身份;還有人說是為了避邪求吉。民間婚禮通常只是執行這些婚俗禁忌,並不解釋其中的道理。上轎不踏地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轎子退到房門口,由新娘的父兄或抱或背送進花轎;有的則讓新娘在紅緞繡鞋的外邊再套上父兄的大鞋,走著上轎,上轎後再將外面的大鞋脫掉,不沾娘家泥土;也有的是在地上鋪上紅氈子或草席子。有的民族新娘不坐轎、車,而是由娘家舅、兄等用紅毯子裹住新娘子,輪流背到新郎家。中途不准新娘腳沾地,也忌諱新娘腳沾水。南方水鄉婚娶時,也有隔船拋新娘的習俗。如果在這些習俗中由于不慎讓新娘掉在地上或水里了,那是很不吉祥的。娘家人就要讓人笑話,甚至會遭厄運。


上轎前,按漢族的習俗,新娘要蒙上紅蓋頭。紅蓋頭即是一塊二尺見方的紅布,可蒙住新娘的頭面脖肩,使其不能被人看清楚面目。舊時,其他許多民族中也有此俗流行。現在漢族中也已很少見了,但有些少數民族中仍有此俗流行,像瑤族新娘就有用蜂蠟把頭發染硬,蓋上有眼的木板,加上紅蓋頭的習俗。據說,此俗是很古老的,有類女媧“以草為扇”,是遮羞的,其紅色象征火,象征吉祥,可以防邪。陝西流傳一句禁忌掀蓋頭的俗諺:“蓋頭一掀,必生禍端。”還有人說“蓋頭”是古俗掠奪婚的遺存,新娘子蒙上“蓋頭”就看不見路

了,使她不得跑回自己的家中。現代文化人類學者又從過渡儀式上解釋“紅蓋頭”的作用,說蓋頭的作用是通過這一形式完成一個過渡的儀式,使新嫁娘結束了在娘家做姑娘的生活進入到婆家成為媳婦。“蓋頭”被揭開象征了女人一生中的最重要的生活轉折。回族新娘的蓋頭與漢族不同,它不是紅色的,而是黑色的。過去,回族婦女都戴蓋頭,少女戴綠蓋頭,老婦戴白蓋頭,新娘戴黑蓋頭。這是因為伊斯蘭教把婦女的頭發列為羞體,必須遮蓋起來。現在回族婚俗中這一禁約也不太嚴格了。也有許多新娘開始把燙了若干花樣的頭發露給外人看的。新娘子蒙蓋頭的習俗現在雖然很少存在了,但在舊時卻是中國最普遍最有特色的一種婚姻習俗。新娘子從上轎前蒙上蓋頭一直到下轎、拜天地,入了洞房之後才能由新郎掀開。否則,不蒙蓋頭,或者過早掀開都是要遭忌諱的。這一習俗曾使許多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生米做成了熟飯”。在封建禮教的重壓下,往往都是新郎掀開“蓋頭”之時,才得見新娘的面孔,因而許多婚姻悲劇也就從這一瞬間拉開了序幕。

中國大多數民族都有哭嫁的習俗,即在新娘上轎前後要放聲痛哭,有的還邊哭邊唱著“哭嫁歌”。哭嫁的原因,是表示不願離開生身父母,去到一個陌生的家中生活。同時,也含有惜別少女時代的親友的心情。哭嫁有真哭假哭,或者說是真傷心的哭還是履行傳統習俗的儀式而哭的差別。如果婚姻不稱心,新娘不情願,那哭聲就很悲傷,是真哭,是對不合理的舊婚姻制度的哀怨和控訴;如果是心里很高興,對婚姻很滿意,那哭聲就平平。還有新娘上轎時哭不出來的。這時娘家人就會覺得很難看,要勸新娘哭,送新娘的嫂輩們會半開玩笑地說:“哭兩聲吧,嘴里哭,心里願,不哭兩聲不好看!”再不哭,母親就要上前打著、擰著逼新娘哭了。因為新娘上轎時不哭,人家會說新娘子傻,沒教養,沒人情味,婚後兩口子也不會過好。哈尼族、土族等也認為新娘不哭嫁,意味著這門親事不吉利,婚後日子不美滿。

新娘上轎出大門後,女方家人隨即將大門關好。據說這樣做也是防止新娘將家里的財氣帶到夫家去的。舊時漢族有此忌諱,如今台灣仍頗流行。山西有送女出門之後為女兒祝福的習俗。據《清稗類抄》云:“山西某縣,凡嫁女者,喜輿既出門,設幾于堂,女之母輒服大紅衣而坐其上。旁一人,持飴糖與食,且問之曰‘甜否?’必大聲應之曰:”甜‘。意謂若是,則女必為翁姑所愛寵也。無母,則父為之;無父,則伯叔父母為之;無伯叔父母,則疏屬或戚串為之。不行此禮,則視為不祥。“可知女兒出嫁後能否受翁姑的愛寵是女家最掛心的事了。這是家長制社會中產生的習俗禁忌。其重視的不是夫妻間的感情而是尊長的態度。反映在民間生活口語中,則表現為不說”娶妻“,而說”娶媳婦“;不說”嫁人“而說”過門“等等,都是從屬于家長的說法。土家族新娘出大門後,女方幾位老者即站在大門口,朝著新娘離去的方向大喊:”丫稍—丫稍—丫稍口扶。“意即”福運回來喲,福運回來喲。“從大門口一直喊著走回經堂。以為這樣,就可以把新娘帶往夫家的福氣追回來了。否則,新娘會將娘家的福運瑞氣帶往婆家。由此可見,”福“當是自私專有的。雖是兒女親家,也是相爭不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