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涉足地產    初顯創新本色(3)

但那時在香港,“分契”並無先例。這時,有一個名叫羅顯勝的大律師認為此法可取,沒有與現行法律抵觸,只需經過一番繁雜的呈稟手續即可。結果,羅顯勝果然,解決了分層出售的法律問題。但是,那時的分層出售也僅僅局限于一些唐樓式的樓宇,即一些最高不超過5層,每層只有一個面積1000平方英尺左右單位的舊式樓房——事實上,20世紀50年代初期前的香港樓宇,基本上也是這種5層以下的舊式樓房。

地產商將樓宇分層出售之後,光顧樓宇的市民多了起來,但買主還是局限于一些富裕人家。當時的樓宇,每層約1000平方英尺,每平方英尺約20元,總價約為兩萬港元。但那時普通的打工仔,每月的工資約為200元,一下拿出兩萬元來的人畢竟不算很多,故20世紀50年代初期的香港地產市場,仍然不算活躍。

霍英東籌建油麻地四方街樓宇時,就決定采用分層出售的方法,出售所有樓房。“那時租房要交一筆頂手費,我們叫做‘七千頂手,月租兩百’,即頂手費一般要7000元,每月還要交200多元的租金。但相同面積的一層樓,售價一般在1.4萬至2萬元之間。也就是說,一個出得起頂手費的租客,再支付與頂手費差不多的錢,就能買到一層屬于自己的樓房,兩者比較,自然買樓比租房合算得多。”霍英東說,“況且,分層出售樓宇,資金周轉

快,回收快。”

霍英東興建的四方街住宅樓宇,除個別高達6層外,絕大多數都是5層,每層平均800余平方英尺,售價由1.4萬元至3.6萬元不等。

首創售樓說明書

霍英東曾一度經營雜貨鋪,亦從事過剩余物資的買賣,又做過3年海上貿易。這3次經曆,其實都是做商品流通的生意。也可能是這個原因,霍英東對商品流通的意識很強。一踏足地產行業,他就有了超前于當時的地產商的商品意識,就是把樓宇當成商品,並想方設法加速樓宇進入市場,以此加快資金周轉,縮短投資回收期。

事實上,也可能是由于那時做地產生意的人的這種地產商品化意識不是很強,故而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地產尚未正式形成一個新興行業。而那些做地產買賣的人也並未稱為地產商。但這一切,在霍英東涉足地產生意之後,就逐漸有了變化——甚至可以這樣說,主要是由于霍英東的大膽探索和成功實踐,帶動了香港地產市場的勃興,從而使香港的地產行業在50年代中期形成,一些地產商亦相繼出現。

為把四方街的樓宇迅速推銷出去,霍英東在籌建之初,就想到了一種促銷方法:編印樓盤說明書,上面有詳盡的樓盤情況、價格、交樓日期等等,向買家廣為派發。

印發售樓說明書,在當時是個創舉。

我曾問霍英東:“怎樣會想到這個招數?”

“其實也很簡單,有了地,要蓋樓,關鍵是要有人買,但房屋並不像膠鞋之類的產品有個樣板,不同的樓宇,有不同的高低、結構、面積和材料,所以要預先編印一本說明書,讓買家了解樓宇的情況。”霍英東回憶起這些陳年往事,仍然興致勃勃。

“另外,那時香港的地產經紀不如現在這樣活躍,那些帶市民去看樓的人,個個都是‘負氣賣樓佬’,因為他們每天都要帶一兩百人去參觀樓盤,一天來回奔走十幾二十次,老公今天看完,第二天老婆又要來看,沒完沒了的,他們天天帶人走來走去,腰酸骨疼,招待不過來,于是就負氣對客人說:‘你們自己上去看吧!’客人多問一句,他們都要罵人的。有感于此,我就想到編印一本售樓說明書,向買家推介樓盤,讓兩公婆可以拿回家好好商量。”

霍氏集團至今仍然保存著霍英東發明的第一份售樓說明書——“九龍油麻地公眾四方街新樓分層出售說明書”。此書為16開本,近20頁,上有文字詳盡說明樓宇的地勢環境、建築材料、分層價格、訂購方法,另外還有地盤、各樓宇的透視圖和平面圖、騎樓剖面圖、各分層的平面圖等,林林總總,應有盡有。除了印刷、裝訂質量較為粗陋之外,其內容與編排方法與現在流行的樓宇宣傳廣告畫冊無兩樣——其實,它就是這種廣告畫冊的前身。

據霍氏集團的一位資深職員介紹,“霍生有了編印賣樓說明書的想法後,就交待我們去做這樣一本書仔,還告訴我們到什麼地方拿有關的資料。我們就按他的想法編出來。我記得,把編好的資料送到印刷廠的那天晚上,霍生就坐在印刷機旁,親力親為,一邊修改資料,一邊看工人印刷,因為時間很急,第二天就要派發給市民。結果,說明書大受市民歡迎,對促銷樓宇有明顯效果,地產商紛紛效尤,並逐漸成為地產商推銷樓宇的必用手法。但他那時可能想不到效果會這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