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高再度登門造訪。他大搖大擺地走進我的屋子,像往常一樣,一屁股坐到沙發上。
“這是我答應你的。”他邊說邊將一個信封袋放到桌上。我伸手去取,往里一看,是一疊鈔票。有兩百萬日幣,他說。
“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我沒別的意思。我只是把賣書的錢拿來給你,按照我們的約定,四分之一。”
我驚訝地瞪著信封里的鈔票,搖了搖頭:“我說過不出賣靈魂的。”
“你別大驚小怪,只要把它想成是我倆共同合作就行了。這種合作關系現今也不少見,領取報酬是你應得的權利。”
“你現在做的,”我看著日高說道,“就好像把婦女強暴後,再給人家錢一樣。”
“不一樣。”
“哪里不一樣?”
“沒有女人被強暴了,還默不吭聲,而你倒是一點動靜都沒有。”日高說的話雖然無情,卻讓我毫無辯駁的余地。
“總之,這個錢我不能拿。”我好不容易擠出這句話,把信封推了回去。
日高只是看著信封,並沒有動手收回的意思。他說,那就先放在這里好了。
“老實說,我來是想跟你商量以後的事。”
“以後的事?”
“講具體一點,就是接下來的作品。某月刊決定要連載我的小說,我想跟你談談,要寫些什麼東西。”他講話的語氣,好像已經把我定位成他的影子作家了。而我只要稍有不從,他就會馬上抬出那卷錄影帶的事吧。
我堅決地搖頭:“你是作家,應該也了解,以我現在的精神狀況,根本想不出任何小說的架構。你要求我做的事,不論在身體或精神上而言,都不可能辦到。”
不過,他毫不退讓,說出了我想都想不到的話。
“現在就要你馬上寫出來,是強人所難了點。不過,要你把已經完成的故事奉上,應該沒那麼難吧?”
“我沒有已經完成的故事。”
“你別蒙我。你在編小報的時候,不是寫過好幾則故事嗎?”
“啊,那個……”我尋思搪塞的藉口,“那個已經沒有了。”
“騙人。”
“是真的,早就處理掉了。”
“不可能,寫書的人肯定會在哪里留著自己的作品。如果你硬要說沒有,那我只好搜上一搜。不過,我想我沒必要翻箱倒櫃地找,只要看看書架、抽屜,應該就夠了。”于是他站了起來,往隔壁的房間走去。
我慌了,因為正如他所料,練習用的大學筆記就擺在書架上。
“請等一下!”
“你打算老實拿出來了吧?”
“……那個發揮不了什麼效用。學生時代寫的東西,文筆粗糙、結構松散,根本沒辦法成為給成人閱讀的小說。”
“這由我來判斷,反正我又不是要成品,只要是璞玉就行了,我會負責把它琢磨成可賣的商品。《死火》不就是經過我的加工,才成為留名文學史的佳作?”日高自信滿滿地說道。剽竊別人的創意,竟然還可以如此自誇,這點我怎樣都無法理解。
我請日高在沙發上稍坐一下,自己進入隔壁房間。
書架的最高一層,擺著八本陳舊的大學筆記,我從其中抽出一本。就在這個時候,日高進來了。
“我不是叫你等一下嗎?”
對于我的話,他沒有任何回應,一把搶過我手中的筆記,迅速翻看其中的內容。接著,他的目光停留在書架上,二話不說,就把所有筆記全抽了出來。
“你別耍花樣。”他奸詐地笑著,“你拿的那本只不過是《圓火》的初稿吧?你打算用這個蒙混過去?”
我咬著唇,低下頭。
“算了,總之這些筆記我全借了。”
“日高,”我抬起頭對著他講,“你不覺得可恥嗎?你得借別人學生時代的稿子才能寫下去,是因為你的才能已經枯竭了嗎?”
這是我當時所能做的最大攻擊了。我心想,不管怎樣,我都要反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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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話好像真的起了作用,日高雙目充血地瞪著我,一把揪住我的衣領。
“你連作家是什麼都不知道,別說大話!”
“我是不知道,不過我有資格這樣講,如果一個作家落到這種地步就太可悲了。”
“是誰一心向往成為作家的?”
“我已經不向往了。”
聽我這麼說,他松開了手:“這才是正確的。”撂下這句話後,他轉身步出房間。
“等一下,你有東西忘了。”我拿起裝著兩百萬的信封,追上了他。
日高看了看信封,又看了看我,最後他聳聳肩,把東西收了回去。
之後,又過了兩、三個月,日高的連載在某雜志開始了。我讀了作品,發現那又是出自我筆記的某篇稿子。不過,這時的我應該說是已經死心了呢?還是有了某種程度的覺悟?
總之,我不再像以往那麼驚訝了。我甚至想,反正自己已經放棄成為作家,不拘何種形式,只要自己想出的故事能讓世人閱讀就好了。
初美依然不時和我聯絡。她訴說著對丈夫的不滿,不停地向我道歉。她甚至還說:“如果野野口先生覺得向警方自首,坦承意圖殺害那個人的事會比較好的話,不用顧慮我也沒有關系。只要和你在一起,我隨時都做好被責罰的准備。”
初美已經察覺,我之所以任由日高予取予求,是因為不想連累到她。聽到她這番話,我高興得要流下淚來。因為我真實地感受到,就算無法見面,我們的心還是緊密地連在一起。
“你不用考慮這麼多,我會想辦法的,肯定還有其他的出路。”
“可是,我對不起你……”她在電話那頭哭泣著。
我繼續講些安慰她的話,可是,老實說,今後要怎麼辦,我一點主意都沒有。雖然我嘴里說一定會有辦法,卻痛切地感受到那是自欺欺人的。
只要一想起這段往事,悔恨就一直折磨著我。為何當初我不照她講的去做?我很清楚,如果我們兩個去自首的話,今後的人生將會完全不同。可是,至少我不會失去這世上最寶貴的東西。
你應該已經知道我說的是什麼了吧?沒錯,初美死了。那像噩夢一樣的一天,我永遠都忘不了。
我是從報紙得知了消息,因為她是知名作家的妻子,所以報導也比一般的交通事故來得詳盡。
雖然我不知道警方是怎麼調查的,不過報紙並未對這是起單純意外的說法產生懷疑。
後來,我也沒有聽說有任何其他的解釋。不過,從聽到消息以來,我就一直堅信,那絕對不是意外。她了結了自己的生命。至于動機,應該不用我特地寫出來吧?
仔細一想,或許是我害死了她。如果不是我昏了頭,意圖殺害日高的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這叫做虛無吧?那段時間,我只是具行尸走肉,我連跟隨她自殺的力氣都沒了。身體的狀況不好,經常向學校請假。
初美死後,日高依然繼續工作。除了以我的作品為小說的初稿外,他好像也發表自己原創的作品。至于哪一方的評價比較高,我不是很清楚。
我收到他寄來的包裹,是在初美過世後的半年。大大的信封袋里,放入三十枚左右的A4紙張,是從文字處理機列印出來的。
最初我以為那是本小說。不過,在閱讀的過程中,我了解到根本不是那一回事。那是初美日記和日高獨白的結合體。日記的部分,初美深刻地描寫,她如何與化名N(即我)的男子陷入情網,並共同謀策殺害親夫的計劃。另一方面,日高獨白的部分則淡淡陳述,未察覺妻子已然變心的丈夫的悲哀。然後,那起殺人未遂事件發生了。到這里為止,寫的幾乎都是事實,不過,很明顯的,之後是日高自己編的。故事演變成初美深自懊悔,請丈夫原諒自己的過錯。日高花了很多時間與她長談,決定兩人重頭開始。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初美遭逢了交通事故,這本莫名其妙的書以她的葬禮為結尾。或許讀者看了,會覺得感人肺腑也說不一定。
而我則目瞪口呆。這是什麼?我心想。然後,那天晚上,日高打了電話過來。
“你讀了嗎?”他說。
“你打算怎樣?竟然寫那種東西。”
“我打算下個禮拜把它交給編輯,應該下個月的雜志就會登出來了。”
“你是認真的嗎?你這麼做,不怕導致嚴重的後果?”
“或許吧。”日高異常冷靜,反倒使我更加害怕。
“如果你讓這種東西登出去,我就把真相講出來。”
“你要說什麼?”
“那還用問,當然是你抄襲我的作品。”
“哦?”他一點也不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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