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6節:第三章 明末禁衛軍(4)

李清說,他初入刑部時,聽說東廠辦的案子最冤最濫,每個廠役一旦拿獲盜賊人犯,不問青紅皂白,施以五毒酷刑,敲詐勒索,直到無油水可撈,這才上呈廠部獄中。東廠折騰夠了之後,定案治罪,罪行曆曆有詞。四天內案子下部擬。十天內依樣具奏。再過四天,便最後判決。人犯從緝拿之日便聽天由命。曾經有一個人按盜賊被捉拿,自己歎息說:我賊都沒有做,怎麼誣我為強盜?李清見到刑部司官,想給這個無辜的人平反。司官說:不敢。問:為什麼?司官沉重地說:"天下有一介不取之官,而無一介不取之吏;若一翻廠招,異日借題羅織,官吏並命矣!"

崇禎皇帝對內廷禁衛軍寄托厚望,將複興帝國的大業交付給這群緹騎、官校,這無異于南轅北轍。帝國勉強支撐了17年終于大廈傾覆,這是曆史的必然,而禁衛軍的為所欲為無疑加速了這一進程。

2.緹騎我行我素

崇禎皇帝倚信緹騎,借重禁衛軍複興帝國,緹騎官校們趾高氣揚,過香筒盤龍著錦衣玉食的優裕生活。崇禎疑心猜忌朝臣,對哪個部門都不放心,于是派心腹內侍四出,滲透到各個部門,名義上是監督,實際上則是以欽使身份全面接管。這些人一方面排除異己,羅織種種罪名交由內廷禁衛親軍逮捕入獄,一方面總理政務,大權獨攬,瘋狂地敲詐勒索。這些緹騎、校尉無所不為,折騰得四海不甯,朝政烏煙瘴氣。

崇禎皇帝懷疑戶部、工部問題嚴重,派司禮太監張彝憲前往大堂。檢查兩部錢糧,核查其經濟賬。張彝憲是崇禎四年九月奉旨上任的,單獨建立了辦事衙門,稱為戶工總理。皇帝這樣做,顯然表明不信任大臣,倚信內侍,朝臣們心里當然不樂意,也十分不快。吏部尚書閔洪學領朝臣聯名上書,反對皇帝這樣做,給事中宋可久等十余人也上書勸諫,認為這樣只會令朝臣寒心。崇禎皇帝根本不聽,照舊我行我素。

張彝憲坐堂辦公,統領戶、工兩部,位居兩部尚書之上,時人戲稱堂公堂婆。兩部大臣沒有辦法,只好忍氣吞聲,九卿重臣的兩部尚書也只能在內廷禁衛護從下的戶工總理面前恭恭敬敬。但一些正直的大臣不能容忍,憤而上書反對,希望能改變這種滑稽可笑的任命。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工部侍郎高弘圖。高弘圖在上書中說:工部有公署,負責的是尚書,協助理事的是侍郎,這是朝廷制度所規定的。內臣張彝憲奉旨總理兩部,位于朝臣之上,這不是侮辱朝廷和褻瀆國體?微臣是工部侍郎,是尚書第二,但不是第二內臣——國家大事,不能不謹慎從事!朝臣上書提出異議,雖讓張彝憲不高興,但誰也顧不了那麼多。最後,高弘圖進言說:"且總理公署,奉命別建,則在臣部者,宜還之臣部,豈不名正言順而內外乎?"

高弘圖說得倒還懇切,也很在理,並不十分激烈,可崇禎皇帝對此還是不能容忍,一道聖旨便將工部第二號人物削官為民。張彝憲此後更是大張旗鼓地排除異己,將工部、戶部治服得服服帖帖:工部尚書曹珧解職;反對的或被逮捕,或被貶職,或被流放。位子坐穩之後,張彝憲就著手搜刮錢財、貪汙受賄、敲詐勒索;用民脂民膏揮霍享樂,同內廷禁衛親兵共享富貴,錦衣玉食,十分快活。貪欲一開,欲壑難填,他進而克扣軍器索賄,並催還天下欠稅一千七百余萬,中飽私囊,天下怨憤。

崇禎皇帝倚重內侍,信用禁衛軍,內侍和官校們便目無法紀、睥睨天下,根本不把朝廷重臣放在眼里,地方官如縣令之類在他們眼里更如螞蟻一般的不當一回事。于是,竟演出了這樣一出鬧劇,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禁衛親兵擁從著內侍傳達聖旨,竟一次將京師各縣縣官全部傳齊,欲加貪酷縱虐之罪,統統革職查問。甚至連撫按官員也因不行糾劾而受牽連,傳旨交部院申飭。這些縣官犯了什麼罪?不過是得罪了大權在握的內侍和緹騎,僅此而已。有些得罪實際上只是玩笑,實在荒唐可笑。如任上縣令白慧元,有一次受任上內侍的邀請入席吃酒。內侍擺上許多珍寶顯派,慧元說:我有一件好寶貝,跟這些珍寶不同。內侍問是什麼寶貝?慧元沉默片刻後回答:是腰下的好寶貝!內侍聽了這句,自然含恨,便羅織罪名,進而又殃及清苑等縣。3.明亡之際的禁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