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37節:陸  愛,有沒有商量(6)

○這話什麼意思?

■因為嬰兒都是一樣的。愛民如子,就是把民眾看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樣,看成一樣的人,這難道不是"愛無差等",不是"兼愛"嗎?

○孟子怎麼答辯?

■孟子說,墨家不過是鑽了一個空子。比方說,一個嬰兒在地上爬,眼看就要掉到井里去了,任何人都會上前去救。墨家以為,這就證明了"愛無差等",證明了人人都有兼愛之心,其實不是的。

○那是什麼?

■是"惻隱之心"。惻隱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天性"。只要是人,就會有惻隱之心(請參看《相信無盡的力量》)。因此,只要是人,就不會見死不救。這個時候,處于危險之中的嬰兒是誰家的孩子,已經不重要了。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還考慮人與人的差別。

○人與人的差別既然是可以不考慮的,為什麼還要主張有差別的愛呢?

■因為在儒家看來,沒有差別,就沒有禮義,沒有廉恥。比方說,男人和女人,要不要有差別?孟子就認為要。不講男女之別,那就是禽獸。正因為男女有別,這才必須"授受不親"。但是,如果嫂子掉進水里了,請問拉不拉她?

○當然要拉。

■孟子也認為要拉。孟子說,嫂子掉進水里了還不趕快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但是,你能夠因為救了嫂子,就說愛嫂子和愛老婆一樣嗎?你能夠因為這回拉了嫂子一把,就從此天天和嫂子牽手,親密無間嗎?

○哈哈!不能。

■所以,嫂溺而援之以手,不是"兼愛",而是"惻隱之心"。也所以,孟子只會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絕對不會說"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但是,別人的老婆掉進水里了,還是得趕緊拉一把?

■對!這就是儒家所謂"經"與"權"。經,就是經常,也就是原則。權,就是權宜,也就是變通。比方說,原則上必須"男女授受不親",但在特殊情況下,該拉還得拉一把。這就叫"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這就是儒家的主張。

○也就是說,在通常的情況下,還是愛有商量?

■是的,除非所有人都掉進了井里,這當然並不可能。所以,儒家認為,在通常的情況下,還是要講有差別的"仁愛"。更何況,在孟子看來,愛有商量,不但是禮義廉恥,也是人之常情。孟子說,墨家的那位信徒夷之,當真相信愛鄰居的孩子,能夠和愛哥哥的孩子一樣嗎?不可能吧?

○換句話說,兼愛沒有可能性?

■墨子認為有可能,孟子認為沒可能。所以,這場爭論結束不了,還會引發新的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