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0節:舊雜譬喻經(6)

王受其言,還國作衣。求沙門道人,了不得,時國無曉佛經者。王憶念:問舍度父⑥當知之。度父言曰⑦:“乃昔有人度,無錢,以《五戒經》⑧一卷相與,讀之耳。”王言:“汝知佛經。”則以衣與度父,使咒願,令倮形女人得福無量,解脫勤苦。女人則時有新衣著身,故在鬼道⑨中命盡,當生第一天⑩上也-

注釋]

①《經律異相》載有這個故事。

②沙門:出家修道者的通稱。

③梵志:游行僧或一般佛教修行者。

④若:或。

⑤咒願:又作祝願。指沙門于受食等之際,以唱誦或敘述咒語的方式為眾生祈願。

⑥度父:撐船人。

⑦曰:原為“乃”。

⑧五戒經:講說五戒的經文。

⑨鬼道:餓鬼道,五趣(道)或六趣(道)之一。五道(又名五惡道)即地獄、餓鬼、畜生、人、天(加上阿修羅為六趣),為六種輪回轉生的狀態。

⑩第一天:又稱“初禪天”,四禪天的第一天名,是修道證得的較低果位。在第一天,斷口、鼻二識,不食人間煙火,但有“喜”、“樂”的感受與“尋”、“伺”的意欲-

今譯]

從前有一個國王,打獵來到曠野水澤邊,又饑又渴,向遠處望去,郁郁蔥蔥,有房子與林木,就向那里走去。見到一個女人,國王向她討要飲食、果類,所要都得到了。

國王要見這個女人,侍從告訴國王:“這個女人沒有穿衣服。”國王脫下衣服給她穿,這時火自燃把衣服燒掉了。再給再燒,反複三次都如此。國王奇怪,問這個女人:“這是什麼原因?”女人回答說:“我前生是國王的妻子。國王向修行人施舍飯食,還要奉送衣服。這時我說:‘施舍飯食就行了,不必施舍衣服。’因此而受到懲罰。國王您要是可憐我,就做衣服送給城里的修行人或精通佛經的人,讓他們祈禱,讓我從痛苦中解脫出來。”

國王聞聽此言,回到城里就制做衣服。做好後就去尋找修行人,可是找不到,因為當時城里沒有知曉佛教的。國王想:問問撐船人,他會有辦法的。撐船人說:“從前,有一人乘船,他沒有錢,就把攜帶的《五戒經》給我,我讀過這部經。”國王說:“原來你懂佛經。”就把衣服送給他,讓他祈禱,讓那個裸體女人得無盡的福,解脫痛苦。那個女人因而時時有新衣服穿,也因此終結她的鬼道,轉生到初禪第一天上-

點評]

這個故事包含兩個寓意:一是因果報應,一是知錯即改。

就時間而言,因果報應分為三種:(一)順現報,即今生造業,今生報應(現報);(二)順生報,即今生造業,來生報應;(三)順後報,即今生造業,再來生報應。

裸體女人得到的報應屬于順生報。她不能穿衣服是因為前世吝嗇,今世改正錯誤,得到正果。中國有一個成語叫做“亡羊補牢,猶未為晚”,所言道理與這個故事很相似。

有些人遠離佛教是出于這樣的考慮:現世之我與前世之我並非同一主體,憑什麼我要承擔“那個人”的過錯。確實,前世與後世不像“少年之我”與“老年之我”那樣天經地義地連接在一起。

所以,習佛行善為主,不必過多計較因果報應的理論。

(四)贖沙門喻

昔海邊有國王行射獵,得一沙門,持①作伎。使沙門夜誦經,作梵聲②。王言:“此伎大工歌。”有客輒伎歌。

時有異國優婆塞賈,往到其國。王請之,出沙門,令歌。優婆塞聞說深經,內心踴躍,即去。國人以千萬往贖,至三千萬,王乃與之。賈人作禮曰:“我以三千萬相贖,在③所到。”道人即彈指④踴在空中,曰:“卿自贖,不贖我也。所以者何?往昔王為賣蔥人,汝來于王買蔥,不畢三錢⑤。我時任卿,卿遂不還三錢。今此生子息,乃至三千萬,汝當還本三錢也。”主⑥則意解悔過,受五戒,為優婆塞。

師曰:“債無多少不可負,亦不任人也。”-

注釋]

①持:原本作“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