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6節:舊雜譬喻經(12)

⑦波邪:指違戒犯罪。一般而言,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戒。據《四分律》,戒可大別為八種:波羅夷(比丘四,比丘尼八)、僧殘(比丘十三,比丘尼十七)、不定(比丘二)、舍墮(比丘三十,比丘尼三十)、單墮(比丘九十,比丘尼一七八)、波羅提提舍尼(比丘四,比丘尼八)、眾學(比丘一百,比丘尼一百)、滅諍(比丘七,比丘尼七)。其余十誦律、五分律、善見律毗婆沙、巴利戒本、西藏戒本等所傳各異。波羅夷,戒律中的極重罪,譯為斷頭,不可複生,永被棄于佛門之外,故稱極惡,並墮落于阿鼻地獄(八大地獄之一,又名無間地獄,即是受苦無間斷的地獄,也是造極重罪的人死後所墮落的地方)。犯此罪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門,非釋迦子。比丘犯殺、盜、淫、大妄語四戒,叫做四波羅夷。僧殘,指戒律中僅次于波羅夷之重罪。波逸提(有舍墮、單墮二種。犯此罪者墮于燒煮地獄,故稱墮罪)、波羅提提舍尼(此罪應對眾發露懺悔,懺悔則其罪消滅,故名向彼悔罪)-

今譯]

從前維衛佛在世時,國中各大姓人家同時供奉佛及比丘僧眾。當時有一大姓人家,貧窮沒有什麼可以供奉的。他說:“我發一願,諸位比丘有想得到藥物的,我會供給他們。”其時,正有一比丘有病在身。這位大姓給一個甘果讓他吃,吃後比丘果然安然無恙。大姓死後轉生為天神,在五方面勝過其他神:第一是身體無病,第二是體貌端正,第三是壽命長,第四是富有,第五是智慧。就這樣他在九十一劫中,上生則為天神,下生則托生到大戶家,不墮三惡道。到釋迦佛出世時,轉生到四姓家為子,名多寶。他見佛則喜,做了沙門,並且精進得道,號為羅漢。

施舍是高尚行為。而沙門一旦違戒犯罪則殃及一國人-

點評]

這個故事來自于《付法藏經》卷三中的一個故事:毗婆尸佛時,一比丘頭痛,薄拘羅尊者持一訶梨勒果施彼食之,其病即愈。尊者因施果之故,于九十一劫中在天上人間享福快樂,且未嘗有病。後生于婆羅門家,其母早亡,父所娶之繼母苦厭尊者,曾五度加害之,然皆無所損。

在佛教里,施舍是很高尚的行為,是慈悲、愛心的具體體現。誠如佛陀所說:“我經中以施行為本,施行善者最為大種。其天下尊貴者,皆施行善得耳,不以種得也。”

施舍得報的故事數不勝數,本文為其中一篇。為報答而施愛于人算是高尚行為嗎?答案是肯定的。建立在利己主義之上的愛才是持久與牢固的。人人為自己,人人又愛他人,這是最理想不過的了。抽掉利己的愛很容易產生畸形,讓人感到不正常。

(十一)新學比丘得道喻

昔有夫婦,俱持五戒,事沙門。有新學比丘不知經①,至其門乞。夫婦請道人前坐,作飯食已畢,夫婦俱下地作禮言:“少小事道人,未曾聞經,願開解蔽闇②不及。”比丘低頭無以答,曰:“苦哉苦哉。”夫婦心意俱解,言:“世間實苦。”應時俱得道跡③。比丘見兩人歡喜,亦得道跡也。

師曰:“宿命累世三人兄弟,願學道跡。同行,故俱道證。”-

注釋]

①此處省略了“者”字。

②蔽闇:蔽通弊,闇通暗。

③道跡:佛法-

今譯]

從前有一對夫婦,一起修持五戒,事奉沙門。有個入道還不懂佛經的比丘到他們家乞食。夫婦請比丘坐下,用過膳,夫婦一起站起來給比丘行禮,說:“我們從小事奉出家人,從沒聽他們將過佛經,您能不能講給我們聽,讓我們祛除愚昧?”比丘低頭無法回答,說:“苦哉苦哉。”夫婦聽了心領神會,說:“世間是苦啊。”立即領悟了佛法。比丘見這兩人歡喜,也悟得佛法。

法師說:“前生這三人是兄弟,都願意學佛法。他們共同修行,所以一起得證佛法。”-

點評]

“一切行皆苦”乃是佛教根本思想之一,也是四法印之一。苦之分類極多,以下分法最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