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20節:舊雜譬喻經(16)

④諦道:真道。

⑤衣毛豎立:極言驚異-

今譯]

從前阿育王每日施飯給一千個羅漢。後有來一位年輕的沙門與一千僧人一起入宮。年輕的沙門坐下,上下打量宮殿,又盯著看王後。國王有些惱怒。

吃完飯,各自離去。國王留下上座的三位高僧,問:“這個年輕人從何而來?姓什麼叫什麼?拜師何人?他不是沙門,為何帶他入宮,又為什麼目不轉睛地看王後?”高僧回答:“這個人從天竺來,其師某某,姓某名某。智慧聰明,通曉佛經,所以把他帶入宮中。端詳宮殿,再往上看忉利天,這些舉動並無雜念。國王您前世曾把沙土放到佛的缽中,堆得很高。現在又日日施飯給一千羅漢,所得福分不可限量啊。年輕人之所以注視王後,是因為王後在一萬六千人之上,端莊美麗,無人可比;但是七日之後她的壽命將盡,應墮入地獄。人間萬事無常,這才注視王後的。”國王大驚,呼喚王後來皈依三位高僧。高僧說:“國王雖每日施飯給我們千人,但這一千人都不能寬釋開解王後的意念。所以應該找那位年輕的沙門,請他給王後講經,這樣很快就會讓她理解佛法。”

國王派人請來那位年輕僧人。年輕僧人來到,國王與王後一起給他行禮,表示皈依佛門,以減輕前世罪孽。年輕僧人給他們講起前世所見,為王後顯示佛法要旨。王後又驚又喜,連毛發都豎起來了,即刻證得須陀洹道。

五百年前,王後是年輕僧人的姐姐,曾共同立誓:先得道者一定超度未得道者。

法師說:“沒有前世緣分的話就不能互相解脫,也不能相見,說話也不投機,這是因為人都有本來的師傅啊-

點評]

佛教的業根論與基督教的原罪論頗相似。儒家與道家不講業,也不講罪,但儒家、道家與佛教、基督教一樣,也講修行,只是修行方法不同罷了。作為一個人,渾渾噩噩混日子沒有任何意義。修行是為了使人生有意義。不論人性惡否,也無論人有原罪否,假設人有惡的一面,通過修行祛除惡,總是有益的。在祛除惡的過程中同時能體會人生價值與意義。

(十八)伊利沙慳貪為天帝所化喻

昔有四姓,名“伊利沙”,富無央數,慳貪不肯好衣食。時有貧老公,與相近居,日日飲食,魚肉自恣,賓客不絕。四姓自念:我財無數,反不如此老公?便殺一雞,炊一升白米,著車上,到無人處下車。適欲飯,天帝釋①化作犬來,上下視之。請謂狗言:“汝若不能倒懸空中,我當與汝不?”狗便倒懸空中。四姓意大②恐,何圖有此?曰:“汝眼脫著地,我當與汝不?”狗兩眼則脫落地,四姓便徙去。

天帝化作四姓身體、語言,乘車來還,敕③外人:“有詐稱四姓,驅逐捶之!”四姓晚還,門人罵詈令去。天帝盡取財物,大布施。四姓亦不得歸,財物盡,為之發狂。

天帝化作一人,問:“汝何以愁?”曰:“我財物了盡。”天帝言:“夫有寶令人多憂。五家卒至,無期積財;不食不施,死為餓鬼,恒乏衣食;若脫為人,常墮下賤。汝不覺無常,富且慳,貪不食,欲何望乎?”天帝為說四諦、苦、空④、非身⑤。四姓意解歡喜,天帝則去。四姓得歸,自悔前意,施給盡心,得道跡也-

注釋]

①天帝釋:忉利天之主(中國人稱其為玉皇大帝),姓釋迦,名帝釋天或天王釋。于古印度時稱因陀羅;入佛教後,稱為帝釋天。原為摩伽陀國之婆羅門,由于修布施等福德,遂生忉利天,且成為三十三天之天主。其于佛教中之地位,與梵天同為佛教護法主神。釋尊成道後,帝釋天成為釋尊的守護神。佛陀升于忉利天為母說法時,帝釋天手持寶蓋,任佛陀侍從。其形像,通常呈天人形,乘白象,右手執三鈷杵、左手置于胯上。

②大:原本作“天”。

③敕(chi):告誡,吩咐。

④苦空:參閱本經第一篇注釋⑦。

⑤非身:佛教教義。亦稱非我、無我(通常分為人無我、法無我二種)。人無我(人空),認為人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假和合而成,沒有常恒自在的主體──我(靈魂);法無我(法空),認為一切法都由種種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沒有常恒的主宰者。佛教的無我學說,主要為反對婆羅門教的有我論,並提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個命題,被稱為三法印(有漏果報中,無我之實體,謂之無我;生滅遷流,刹那不住,謂之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