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35節:雜譬喻經(2)

于是老母還舍,啟長者婦:“宜用數千錢。今我雖在此作使,願身自賣,終身為婢,可立券要⑦。”長者婦問曰:“卿在此,仰⑧我衣食。欲複用錢,為持作何等?”老母白言:“私宜急用,不可得說。”于是長者婦以錢與之,語言:“為持去用,若有時自可還,我以券何為?”老母得錢,詣其左右先素知識者,具以情告之。以錢人人付,使為供六十家,須臾已辦,赍詣道人。

本謂無實定,至誠⑨乃爾,皆怪其精進出于不意,而問老母:“居止何處?吾朝分衛⑩,無里不遍,何以都不相值見耶?”老母具自陳說本末:“我是某國中人也。家先奉佛,供養眾僧。值世荒亂,流離至此,室家蕩盡,一身孤獨。依附此國大長者家,給其使令,仰其衣食,空身寄命,了無一錢。向見道人,悲喜交集,心有所懷,恐⑾願不果,白夫人以身自賣,求索少少,欲飯眾僧。慈惠見湣,微誠得遂耳。”道人歎曰:“真可謂盡信施矣。”皆相謂曰:“吾等亦為五陰之身,行求分衛。今日之食,便為啖人肉也!宜各建意,以報施功。”眾人齊心,立八惟務禪⑿。精誠⒀感通,即獲超定⒁,神足威靈,振動境界,樹木曲躬,有似跪拜。道人見證,贊敘施主。

國王驚肅,怪其所以。召諸群臣共議,原其感瑞⒂何緣致茲。臣下四出,觀察其所由。見城門外道人群集,施者濟濟,其共相慶賴,即入白王。王⒃曰:“正是所為,速請呼來。”臣下還宣王命。老母怖悸,懼有非禍,報答臣曰:“吾身系屬長者婦,不得自由。”臣還白此意。王曰:“並請命來。”

于是長者婦聞王敕命,即與老母詣王所。王問其意,老母具以本末白王言。王曰:“吾為國主,富有自在,然不知奉敬三尊,供養道士。如此老母,致感若斯!”王曰:“此母則吾師。”迎著宮內,香湯洗浴,坐于師位。宮人⒄彩女,合二萬人。王身受戒,為優婆塞。夫⒅人、彩女為優婆夷。國人一切,普發道意-

注釋]

①私呵絜:即私訶疊,參閱前經第五篇注釋①。

②長者:通稱富豪或年高德劭者為長者。參閱本書第一經第六十四篇注釋⑥。

③歸:原本作“婦”。

④已:原本作“必”。

⑤得:原本無此字。

⑥所解:休息、停歇處。

⑦券要:契約。

⑧仰:依靠。

⑨誠:原本作“城”。

⑩分衛:參閱本書第一經第九篇注釋②。

⑾恐:原本作“悲”。

⑿八惟務禪:又作八解脫、八背舍、八惟無、八惟務,謂舍卻色與無色之貪欲的八種禪定。

⒀誠:原本作“盈”。

⒁超定:凡禪定之淺深次第,順次為四禪、四無色、滅盡定,出入禪定時,皆以循此次第為法。佛及菩薩能超越上下諸地而隨意入出,叫“超定”,也稱為“超越三昧”,為天台宗所謂觀禪、練禪、薰禪、修禪中之最高境界,故又稱為“頂禪”。又因于諸法門中能自在入出,故稱“自在定”。

⒂感瑞:指上文“樹木曲躬”等祥瑞感應。

⒃王:原本無此字。

⒄宮人:宮女;官名,掌管君主日常生活事務。此指後者。

⒅夫:原本作“老”-

今譯]

從前南天竺有一個國家,名叫私呵絜,位于海濱,它的國土方圓有八萬余里。其時,另一個國家有一位老媽媽,名叫阿龍,遭遇荒亂,流落到這個國家。她孤單無依,乞討為生。她來到一長者家,懇求寄宿。當時長者回來見到她,就詢問老媽媽。老媽媽詳細說明自己窮厄的情況。長者傷心,同情她,對老媽媽說:“你可住在我家里,我供養你。”老媽媽很高興,說:“我無以報答,當盡微薄之力,做些家務,我不敢怕勞累。”

這樣,老媽媽就住在長者家,心中喜憂參半:從前每日供養很多僧人,能隨心意准備齋飯;今日忽然窮厄,有施舍之心不能表達,內心感傷。于是前去禮拜僧人,問候完畢,說:“不知僧人上午得到供養沒有。”僧人回答:“早上進城乞食,一無所得,只好回休息之處。”老媽媽當時就尋思起來,想得到飯食給眾僧吃,可自己一無所有。就對僧人說:“我現在就進城去看看,若有供養齋飯的人家,就回來告訴你們,如若沒也一定讓你們知道消息”。于是眾僧答應,各個在樹下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