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38節:雜譬喻經(5)

沙門說:“大王前後所作的功德數不勝數,應該徹悟佛法,不該有恨啊。”國王說:“如果光是死神降臨,我是不怨恨的。我之所以悲痛,是因為這之前我修建了一千二百座寺,各為它們織作金絲旗幡、華蓋一千二百個,打算親自懸掛旗幡、把花撒在塔寺上,這些東西剛剛做好就患了重病,恐怕無力完成原來的心願,所以才悲傷不已。”沙門對阿育王說:“您認真合掌交心,專一不二,我讓大王看一看您統治下的世界中所有的塔寺。”

沙門即顯神足通,立刻有一千二百座塔出現他面前。國王見此大喜,病即痊愈。他將金旗幡懸掛在塔寺上、將金色蓮花撒在塔寺上。塔寺俯身仰承,貼近國王的手。國王如願以償,身體痊愈,即發道心,壽命延長二十五年。于是做有功德之事,終于達到不退轉地-

點評]

文中出現阿育王織作金絲旗幡與“金華懸諸刹上”的描寫。佛經中經常用金色描寫佛的膚色與重要器物的顏色。這是因為佛教推崇黃金。《佛光大詞典》中以“金”打頭的條目多達181項。佛教推崇黃金是因為黃金(1)色不變(2)體不染(3)轉作無礙(延展性好)(4)能使人富裕。所以佛教常以此四義比喻諸佛法身之常、淨、我、樂等四德,謂金色為妙色,稱佛身之相好莊嚴為妙色身。

(六)大作功德討龍喻

昔有阿育王,拜為政位,二十八萬里盡屬之。陸地龍①、閱叉②等亦奉獻,臣使無不伏者。唯有一龍王,北界所止之池,廣三百余里。得佛一分舍利,晝夜供養,獨不降首于阿育王。王即舉四種兵③到其池上,龍不出應。龍有威神,王亦不能得前。如是三往,不能得。

“龍所以威神並者,福④勝我故也。吾今當大作功德,供養三尊,以往取,必得不疑也。”于是修立塔寺,廣請眾僧,數數不息。欲自試功德,便作一金龍,作一王身,著稱兩頭,稱其輕重。作功德並稱二像,龍重王輕;後複稱之,輕重衡平;複作功德後,王稱日重,龍稱日輕。王知功德日多,興兵往討,未至道半龍王大小奉迎首伏,所得佛一分舍利者,獻阿育王。

阿育王複興塔寺,廣闡佛法-

注釋]

①陸地龍:即摩睺羅迦,譯作大蟒神,大腹行,地龍。與閱叉同屬天龍八部,乃指守護佛法之諸神。八者即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此等異類皆歸化于佛之威德,成為佛之眷屬,住于諸佛之受用土,護持佛及佛法。

②閱叉:即夜叉,飛行空中的鬼神。見本書第一經第一篇注釋⒅。

③四種兵:即四兵:一象兵,二馬兵,三車兵,四步兵。印度古代戰場上四種軍兵。又謂轉輪王出游之時,即集此四兵隨從而衛護。

④福:梵語pun!ya。功德。指能夠獲得世間、出世間幸福的行為-

今譯]

從前有一位阿育王,執掌朝政的時候,方圓二十八萬里的土地都歸他管轄。大蟒神、夜叉等也進貢稱臣,沒有不順服的。唯有一個龍王,住在與國界相鄰的地方,池塘方圓三百余里。它得到一份佛舍利子,晝夜供養,就是不願俯首臣服阿育王。阿育王就出動象兵、馬兵、車兵、步兵,攻打龍的池塘,龍王不應戰。龍王有威德神力,阿育王也無可奈何。三次討伐,均未得手。

阿育王思忖:“龍王之所以有威德,有神力,是因為他的功德勝過我。我今應該大行功德之事,供養佛、法、僧,再去攻打,必勝無疑。”于是修立塔寺,廣請眾僧,做個不停。他想試試自己的功德,就做了一個金龍,又做了自己的金身,放在衡器上的兩頭稱,看一看輕重。剛開始作功德一起稱兩個金像時,龍重些,王輕些;後來再稱,輕重相同;再作功德之後,國王像一天比一天重,龍王像一天比一天輕。國王知道自己的功德日日增多,便興兵討乏龍王,還沒有走一半路程,龍王一家老小已來迎接,俯首臣服,把所得到的一份佛舍利子也獻給了阿育王。

阿育王繼續修建塔寺,廣泛闡釋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