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2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12)

干支紀年法一般認為興自東漢〔41〕,六十甲子周而複始,到現在沒有中斷.由此可以向上逆推,知道上古某年是什麼干支.一般曆史年表所記的西漢以前的逐年干支,是後人逆推附加上去的,這一點應該注意.

關于紀年法我們就說到這里.

最後談談"三正(音zhēng)"的問題.

春秋戰國時代有所謂夏曆,殷曆和周曆,三者主要的區別在于歲首的月建不同,所以又叫做三正.周曆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建子之月(即夏曆的十一月)為歲首,殷曆以建丑之月(即夏曆的十二月)為歲首,夏曆以建寅之月(即後世通常所說的陰曆正月)為歲首.周曆比殷曆早一個月,比夏曆早兩個月.由于三正歲首的月建不同,四季也就隨之而異.下表以月建為綱,說明三正之間月份和季節的對應:夏殷周三正是春秋戰國時代不同地區所使用的不同的曆日制度,我們閱讀先秦古籍有必要了解三正的差異,因為先秦古籍所據以紀時的曆日制度並不統一.舉例來說,《春秋》和《孟子》多用周曆〔42〕,《楚辭》和《呂氏春秋》用夏曆.《詩經》要看具體詩篇,例如《小雅·四月》用夏曆〔43〕,《豳風·七月》就是夏曆和周曆並用〔44〕.《春秋·成公八年》說"二月無冰",史官把這一罕見的現象載入史冊,顯而易見,這是指周曆二月即夏曆十二月而言;如果是夏曆二月,則已經"東風解凍",無冰應是正常現象,無需大書特書了.又如《春秋·莊公七年》說"秋,大水,無麥苗",這也指周曆,周曆秋季相當于夏曆五六月,晚收的麥子和"五稼之苗"有可能被大水所"漂殺";如果是夏曆秋季,就很難索解了.由此可知《孟子·梁惠王上》所說的"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也是用周曆,周曆七八月相當于夏曆五六月,其時正是禾苗需要雨水的時候.根據同樣的理由,我們相信《孟子·滕文公上》所說的"江漢以濯之,秋陽以暴之"的秋陽是指夏曆五六月的炎日〔45〕.在《春秋》和《左傳》里,同一曆史事實,《春秋》經文和《左傳》所記的時月每有出入,甚至同屬《左傳》所記,而時月也互有異同,這可以從三正的差異中求得解釋〔46〕.例如《春秋·隱公六年》說"冬,宋人取長葛",《左傳》記載為"秋,宋人取長葛"〔47〕;《春秋·僖公五年》說"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左傳》記此事于僖公四年十二月.可見《左傳》所依據的史料有的是用夏曆.

在戰國秦漢之間有所謂"三正論",認為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是夏商周三代輪流更改正朔,說什麼"王者始起"要"改正朔""易服色"等等以表示"受命于天".當然這並不可信.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改以建亥之月(即夏曆的十月)為歲首.但是夏正比較適合農事季節,所以並不稱十月為正月,不改正月(秦人叫端月)為四月,春夏秋冬和月份的搭配,完全和夏正相同.漢初沿襲秦制,《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載漢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十月殺灌夫,十二月晦殺魏其,接著說:"其春,武安侯病,專呼服謝罪.使巫視鬼者視之,見魏其,灌夫共守,欲殺之."司馬遷不說"明春",而說"其春",就是因為當時以十月為歲首,當年的春天在當年的十二月之後的緣故.漢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改用太初曆,以建寅之月為歲首,此後大約二千年間,除王莽和魏明帝時一度改用殷正,唐武後和肅宗時一度改用周正外,一般都是用的夏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