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34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34)

漢代被薦舉的吏民經過皇帝"策問"後按等第高下授官.有所謂"對策"和"射策"."對策"是將政事或經義方面的問題寫在簡策上,發給應舉者作答;"射策"則類似抽簽考試,由應舉者用矢投射簡策,並解釋射中的簡策上的疑難問題〔3〕.後來"策問"的形式定型化了,所以後世把它看成為一種文體,蕭統《文選》稱之為"文"〔4〕."對策"也被認為是一種文體,簡稱為"策",劉勰《文心雕龍·議對》說是"議"的別體.漢代董仲舒的對賢良策,是這種文體的名篇.至于"射策",後來則成了一個典故,杜甫《醉歌行》說"只今年才十六七,射策君門期第一",就是在應舉考試的意義上運用這個典故的.

魏晉以後,地方察舉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未廢.所以李密《陳情表》說:"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5〕魏晉南北朝有所謂九品官人法,各州郡都設中正官負責品評當地人物的高低,分為上上,上中直到下下九品.這種制度本來是為了品評人才的優劣,以便選人授官,但是後來由于擔任中正的都是"著姓士族",人物品評全被豪門貴族所操縱,"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九品實際上成了門第高低的標志了.

在這段時期里,有一個著名的事件,那就是出身寒族的曹操于建安十五年春,十九年冬,二十二年秋三次發布唯才是舉令.曹操駁斥了"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的時論,提出了"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的選官准則,認為"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二十二年發布的《舉賢勿拘品行令》稱: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這些命令,直欲摧陷廓清東漢近二百年間儒家豪族用人唯行的金科玉律."九品中正制"本來正是與此"三令"同一源的.所以早期士人品定之權掌握在曹魏政府的中正官手中,中正官按人才優劣以定品第,也多少改變了名士"臧否人才",操縱選舉的局面,選出了一些比較有才干的人充實政權,幫助曹魏在三國角逐之中占到上風.但是在當時的社會上,儒家豪族的力量遠比曹魏出身的寒門大得多,曹魏寒門政權實際上只是東漢至中唐數百年貴族社會中的一小股逆流.不久,不僅九品中正的品評之權全部為豪門所據,就連曹魏政權本身,也要按照儒家的要求,"禪讓"給出身于河內豪族的司馬氏了.

隋廢九品中正,設進士,明經二科取士.唐承隋制,並增設明法,明字,明算諸科,而以進士,明經二科為主.進士科重文辭,明經科重經術.唐高宗,武則天以後,進士科最為社會所重,參加進士科考試被認為是致身通顯的重要途徑.進士科以考詩賦為主,此外還考時務策等.詩賦的題目和用韻都有一定的規定.詩多用五言六韻(近代變為五言八韻),有一定的程式,一般稱為試帖詩.韓愈的《學諸進士作精衛銜石填海》一詩,就是這種體裁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