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47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47)

二冠禮

據近人研究,氏族社會的男女青年到達成熟期後必須參加"成丁禮"才能成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員,才能享受應有的權利和履行應盡的義務.周代的冠禮(加冠儀式)就是由這種"成丁禮"變化來的.

中國曆代人口登記中的丁數,是今天了解古代人口時最重要的數據來源.于是,如何理解"丁"的實質成了一個引人注目的問題.官方的定義是:丁是16歲到60歲的納丁稅的成年男子.這一簡單的,但是有著不可抗拒的魅力的定義流行了很長時間.現在,何炳棣先生的研究改變了這一看法.何先生指出,"丁統計數既不是人口數,也不是戶數或納稅的成年男子數,而只不過是賦稅單位."這樣,我們就不會再為《保甯府志》中當地丁數為"15232.16894604丁",《邛州志》中某年增丁"七升八合一勺九撮"等記載大惑不解了.

周代貴族男子二十歲時由父親在宗廟里主持冠禮.行禮前先筮日(選定加冠的日期),筮賓(選定加冠的來賓).行禮時由來賓加冠三次:先加緇布冠,表示從此有治人的特權;次加皮弁,表示從此要服兵役;最後加爵弁,表示從此有權參加祭祀〔3〕.來賓敬酒後,去見母親,又由來賓取"字",然後去見兄弟姑姊,最後戴禮帽穿禮服帶禮品去見國君卿大夫和鄉先生.主人向來賓敬酒贈禮品後,禮成.

貴族男子二十歲結發加冠後可以娶妻,貴族女子十五歲許嫁時舉行笄禮後結發加笄.所謂結發,就是在頭頂上盤成發髻(區別于童年的發式),表示年屆"成人",可以結婚了.《文選》卷二十九蘇武詩說"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可見這種風俗流傳很久.

冠禮是與婚禮,喪祭禮,朝聘禮,射鄉禮並重的五項大禮之一.

具體而言,則正如《禮記·昏義》所言:夫禮,始于冠,本于昏(婚),重于喪祭,尊于朝聘,和于射鄉.此禮之大體也.

鄭玄進一步解釋道:"始,猶根也;本,猶干也."這五種禮,反映了當時個人,家庭,宗族,國家政治,社會交往的全部.

三婚姻

春秋時代,諸侯娶一國之女為妻(嫡夫人),女方以(兄弟之女)娣(妹妹)隨嫁,此外還有兩個和女方同姓的國家送女兒陪嫁,亦各以娣相從,這統稱為"媵".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認為是賤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還是比較尊貴的.戰國時代就沒有媵的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