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33節:土崩瓦解(2)

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萬戶.君何親于秦?號稱仲父.其與家屬徙處蜀!

呂不韋的功績被全盤否定.被送往趙國的可憐人質子楚之所以能成為秦王,都是因為呂不韋的功勞.那時,呂不韋評價他為"奇貨".如果不是呂不韋對華陽夫人做工作,子楚是不可能即位的.始皇帝也因為是子楚的長子,才能繼父親之後登上王位.不能說呂不韋沒有功勞.始皇帝清除在政界呼風喚雨的呂不韋,必然是在為建立王的獨裁體制做准備.被勒令前往蜀的呂不韋覺察到自己"可能就此被誅殺",于是服毒自盡.始皇帝還進而調查在參加呂不韋的葬禮時哭泣的人,並對他們處以流放.時間是公元前235年.

始皇帝並非是頭腦發熱,可能從十三歲即位開始,就已經在計劃著完全掌握王權.從嫪毐大案到呂不韋自殺的三年內,他冷靜地計算,逐個擊破,最終達到了目的.

既然秦國有這樣的獨裁人物,那麼當時的六國再怎麼合縱,也逃脫不了對方的毒牙.不管怎麼說,始皇帝在父親為人質的時候生于趙國,從年幼不懂事開始,就過著逃亡的生活.秦昭王絲毫不顧當人質的孫子和曾孫,派軍隊包圍了趙國邯鄲城.呂不韋花六百斤黃金買通了監視的官員,好歹把子楚救回秦國陣地.留下來的子楚妻兒當然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但他們還是成功地躲過了這一劫.呂不韋也有自己的考慮:始皇帝的母親自幼在邯鄲長大,對所有事情應該都有一套自己的辦法.秦昭王死後子楚的父親安國君即位,始皇帝和他的母親終于回到了秦國.九歲之前,他過的是頭顱寄放在肩膀上的生活.對于始皇帝,我曾形容他是"魔性之人".始皇帝不是普通人,為了生存可以不擇手段的信念在他心中根深蒂固.

秦向與其接壤的韓出兵後,韓把一個叫公子非的使者送給秦.《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說,始皇帝是韓非著作的忠實讀者.韓也知道這件事,于是就把公子非送去了.韓非的著作《韓非子》流傳到了現在.始皇帝在讀後甚至說,如果能和作者相會,交往,死也願意.

《韓非子》是冷酷的法家著作,里面有句話

——為政而期適民,皆亂之端.

它斷定,為了取悅人民而施行的政治就是混亂的開始.舉例說,收取稅金和年貢是出于應對饑荒和國防的需要,而人民卻因性"貪"而不滿.為了博得人民的喝彩聲而減免稅金的話,饑荒的時候就會有餓死者,外敵入侵也無法防禦.如果刑罰變得嚴厲,人民會因法"嚴"而不高興;然而如果放松刑罰,社會秩序就會亂套,市民的生活就會受到威脅.還有很多其他的例子,主旨都是不能迎合,遷就民意.這本著作的作者是儒家荀子的門生,卻對儒家持否定態度,理由是"儒以文亂法".若以文章和言論批判政治,"法"的權威就會降低.它主張應該賦予"法"絕對的權力,王依法施行政治.信賞必罰則是不言自明.不管是和王血緣有多近的王公,還是影響力有多大的豪強,在"法"的面前是一樣的.血緣,人情,一概無視.父親犯法,兒子也得告發.儒家批判這種違反人情的做法,但韓非子辯解道,如果做得不這樣徹底就無法推行政治.這種學說非常對始皇帝的胃口.

始皇帝扣留了以使者身份前來的韓非,准備為秦所用.對此有危機感的是同為荀子門下的李斯.李斯最初是由呂不韋招攬的法家,因其才能而被認可,成了始皇帝的最高顧問.如果始皇帝起用傾心已久的韓非,李斯的地位就會變得岌岌可危.李斯向始皇帝進言道

——非是韓的公子,所以即使仕于秦,也會以韓國利益為先.不可起用.但也不能為他人所用,可以在秦國以某種法律的罪名誅殺之.

始皇帝放棄了起用韓非的念頭,但韓非是他曾經私淑過的人物,于是惜其才能,決定予以赦免.然而,李斯深知韓非的可怕之處.只要這位法家的一號人物還活在世間,李斯在別人眼里就只是個二流的法家.他給獄中的韓非送去毒藥,迫他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