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帝為什麼不出現(下)

人類痛苦的根源很大程度上並不是出于上帝的能力有限,而是人類選擇了人類自己沒有能力種植的禁果以及上帝不願意種植的禁果罷了。 因此人類需要檢討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究竟有多少痛苦應該將責任推卸到上帝身上,又有多少制造痛楚的責任僅僅出于人類的自身問題。 例如如果您選擇一個有婦之夫作為您的愛慕者並打算與之結婚,那麼您就必須自己承受痛楚的責任,將來您能否與這名男子共嘗愛果,就只能憑您自己的能力。上帝在一般情況下都只能袖手旁觀,欲助不能。 只有人類學懂檢討自己,才能進一步通過一系列方法求證我們這個充滿罪惡感的世界能否與上帝是否存在的問題脫鉤,以進一步探尋事實的真相。 3、公願原則 公願原則是十分重要的一條原則,因為它是上帝選擇滿足人類願望的一個重要依據。 公願原則:指您的願望如果牽涉到其他人的利益,那麼只有其他人所持的願望與您一致時,上帝才能滿足這個願望。 舉一個例子,假如全人類都渴望上帝在地球顯靈,那麼上帝就可以滿足這個願望,但是,人類必須有一個上帝怎麼顯靈、在何時顯靈、在何處顯靈的統一願望,上帝才能同時滿足人類的願望。很有趣的是,單純上帝的膚色問題就足以令人類就此願望形成四分五裂的意見。 顯而易見,如果上帝顯靈,那麼人類要求上帝協助人類完成的願望必須統一。否則,上帝就不能顯靈,因為假如上帝出現後又不能創造奇跡(滿足人類願望的奇跡),將沒有人類會認為他就是上帝。 例如您要求您房屋周圍的房屋全變成綠地,而同時您的鄰居則要求周圍多一點房屋,那麼上帝就不能同時滿足這兩個人的願望。如果世界上每個人的願望都互相沖突,那麼上帝希望顯靈也無能為力。 公願原則說明人類如果達成一些統一的願望都會比較容易滿足。例如經濟高速發展等等,但與此同時,人類卻不能自願通過各種手段破壞經濟高速發展,否則上帝須遵守人類的“自由意志原則”(在下文介紹)、“公願原則”行事,整個社會的經濟將變得波折進步。 為什麼“齊心合力”做事的成功機率大,其中有我們自身努力的原因,亦有可能是上帝暗中幫了我們一把。 因此,人類要想上帝幫助人類,人類首先要具有正義及統一的幸福觀念,如果人類能做到這一點,上帝必定倍感安慰,竭力滿足人類的願望。 4、別人願望不願滿足原則 在另外一種情況下,人類達成了統一的“公願”,上帝亦未必會滿足人類的願望。 別人願望不願滿足原則:人類所喜歡的願望如果滿足後會令到人類的發展退步,那麼上帝必定不會滿足這種願望。 例如,全人類達成毀滅整個世界的願望,上帝當然不會滿足;或者您要1萬噸白粉,上帝滿足了您的願望後明顯會讓您危及社會,因此必定不會滿足這種願望。 對于正義的願望,上帝也未必會滿足。例如您們祝願世界和平,但是人最寶貴的思想是用自身的行動保衛世界和平,並非單純許願而不願努力行動。所以如果上帝單純地滿足人類世界和平的願望,那麼人類的思想也會倒退一大步。 大家可以想想,假如上帝無論何時何地都保證世界和平,那麼人類就可以胡作非為,這樣受到上帝保護的人類無疑是低級的動物。 其實,上帝沒有絕對滿足不了的願望,只是擔心人類的願望太低層次罷了。例如上帝問三千年前的皇帝,您最大的願望是什麼,我將永遠滿足您。皇帝回答:“我需要當永久的皇帝,每天享受著這種宮廷生活。”假如上帝真的滿足這個皇帝的原望,其實是皇帝的悲哀。因為他的宮廷生活無非是親近一些美色(大部分以現代的審美觀念看都不甚美麗)、每天吃一些山珍海味罷了。無形中,上帝給了一個滿足他願望的機會,他因為不懂要求上帝給他空調、外國的美女、西餐廚師、宇宙飛船、紅酒等物質而浪費了這次許願機會。 在現代的社會中,的確存在許多幼稚的願望。在蘇拉威西島,那里的人們認為死亡是不可怕的,只要看看當地人是怎樣為一位地位顯赫的貴人舉行奇特的葬禮就知道了。 在舉行葬禮的時候,人們帶來棕櫚酒、丁子花香料熏制的卷煙,守護在旁邊,無拘無束地在這里吃喝閑聊,棺木邊常爆發出陣陣笑聲。原來,這里的人都為死去的人慶祝到“天堂”生活的幸福之旅。他們飼養水牛、種植稻米僅僅作為祭品,生兒育女是為了保證子孫為其操辦熱烈的祭奠儀式。這是人生唯一真正的重大節日。 從以上例子可以知道,人生存若僅僅為了死亡,這種願望的確是很幼稚的願望。 另外一些人的願望則更加不能滿足,因為他們不僅幼稚而且邪惡。二次大戰時期,超過百萬以上的猶太人被處于槍殺、毒氯、火焚、施打毒液等酷刑而命喪黃泉。在這場以“種族淨化”為名的血腥屠殺中,連德國人本身也不能幸免。凡是生理或心理上有缺陷的德國人,起先是被迫絕育,繼之賜予“安樂死”。他們把理想的“偉大人種”定義為“高個子,金發碧眼”的特征,所有不符合這類標准的人都不配住在德國,甚至“不值得活下去”。而最可笑的是,他們僅僅根據“鼻子的形狀”及“講話的腔調”作為判斷是否為德國人的等征。 如果有人以這些種族主義思想作為願望出發點要求上帝滿足,實在有辱上帝。 這些事例令我們反思到,其實我們現今的許多願望相對于將來的人類來說亦必定是相當幼稚與相對邪惡的願望,因此人類要懂得反省,懂得反省才有進步。 這個世界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知道一千年後人類的幸福感覺與正義的定義,這是鐵般的事實。 所以,現時的許多願望對于上帝來說,其實都是無知的願望。當您現在有幸可以要求上帝滿足您任何一個欲望的時候,您務必要小心,因為這可能是您一生中最大的悲劇。 5、干涉願望原則 上帝是具有豐富感情色彩的人,由于我們都是他的孩子,所以上帝總是想盡辦法幫助我們取得更大的幸福。在此過程中,上帝必定通過各種方法改變我們的願望,以令我們得到更大的幸福。 例如,古希臘有一位犬儒學派的代表人物安提斯泰尼。他有一個最出名的故事:亞曆山大曾拜訪過他,問他想要什麼恩賜,他回答說:“只要您別擋住我的陽光”。他對德行有一種強烈的感情,而對俗世的財富則無足計較。 安提斯泰尼的願望既不幼稚、又不邪惡,按道理上帝應加以滿足。但對于上帝而言,必定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孩兒僅要求如此微弱的幸福就加以滿足。所以上帝會想方設法改變這個人的願望,自然而然,這個人的人生注定永遠不會一帆風順(只有經受挫折才會轉變觀念)。 反觀現實世界中,如此多人的願望得不到滿足,上帝可能已在暗中幫助您,讓您在日後獲取更大的幸福。 所以說,當您在遇到最沉重的挫折時,上帝可能已給您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6、自由意志原則 我們還需對“自由意志原則”產生共鳴,才能進一步分析下去。 自由意志原則是指普通情況下,上帝是不會直接改變任何一個人的思想(可能有上帝認為許可的特例)。 自由意志的定義:每個人感覺到自己存在意識,是因為我們感受到一個完全屬于自己支配的意識,並且這個意識無論受到外界任何困擾也必定僅僅屬于自己。 換言之,我思,故我在。 為什麼說上帝不容許直接干預您的自由意志呢? 首先,上帝創造您,必定會讓您擁有自由意志,否則您將不會感覺到自己的存在。 既然上帝讓您存在自由意志,則必定意識到您會施行正義或施行邪惡,否則,上帝將不創造人類。正如一對夫妻決定生下一個孩子,必定是意識到孩子可能會成為一個魔鬼或成為一個正義之人。這就意味著這對夫妻在決定生下這個孩子時候,這個孩子必定有了踏上正義之路或邪惡之路的權利,否則,這對夫妻將永遠不生孩子。 既然上帝決定創造人類,必定對人類做邪惡之事有所預測,亦即上帝為了我們能夠存,因此可以容忍我們在某程度上做一些他不喜歡的壞事,如果他不能容忍人類做這些壞事(哪怕一點也不能容忍),那麼上帝唯一的選擇只有不創造人類。 上帝創造了人類,由于上帝必定有價值觀,因此上帝就會痛愛部分人類,同時對部分人類愛恨交織。這些走上邪惡之路的人類,上帝雖愛之,極力引導他們向善,但由于部分人類犯下人類甚至上帝不能容忍的罪行,因此這些人類不得不接受懲罰,同時上帝希望懲罰可以令這些人改過自身(給自己改過機會是人類共同的願望)。 一般情況下,每個曾經做邪惡之事的人類都有可能悔改,人類或上帝都允許這些人悔改,因此除非這些人犯下了滔天大罪,那麼上帝或人類才被迫將其滅亡(如果人被滅亡後會下地獄的話,那意味著仍然有生存的機會,這生存權利的恩賜總比真正死亡好)。但是由于人類有自由意志,因此永遠不能確切知道這個人是否會改過自身,所以人類或上帝在考慮將其毀滅前都有可能猶豫不決,這更增加了這個世界的複雜程度。 上帝只可以讓這些人滅亡,卻不可以剝削這些人的自由意志,因為上帝一旦剝削這些人的自由意志,那麼這些人已不算有生命的人。上帝剝削了人的自由意志,意味著這些人已經真正死亡,並且他的思想已變為上帝的思想。假設上帝改變了人的自由意志,那麼這些人無論是做壞事或做好事,其實都不是這些人在做,而是上帝在做。大家試想想,一個被上帝操縱思想的人做了壞事就等于是上帝做了壞事,做了正義之事其實亦是上帝在做,上帝有必要這樣做嗎?上帝當然不希望自己做壞事、亦不願見到所有人做好事其實都是他自己所為,因此所有人無論生存或是死亡、正義或是邪惡,他的思想都必定屬于他自己。否則上帝不如直接創造與他思想一致的人,但我們知道,哪怕人類有能力複制思想,亦不願意這個世界的人類思想與自己一致。 所以說,將最邪惡的人滅亡而不改變他的自由意志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總之,上帝不能夠也不願意改變人的自由意志,另外任何人類都不希望其它人改變自己的自由意志,這等于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在擁有行使正義權利的同時亦擁有行使邪惡的權利。若然您擁有行使邪惡的權利,這意味著您周圍的人都須有行使邪惡的權利,亦即意味著人類必須生活在這樣一個到處充滿邪惡與正義的世界里,除非這個世界里的人都不做邪惡之事(包括您自己在內)。 理論上,您可選擇到沒有邪惡的世界里生活,但這個世界必定是沒有任何生命體的世界。相信沒有人會選擇這樣的世界,又或者您選擇了這個世界,我們將不能在地球上看到您存在。如果物質也是生命體的話,那麼這樣的世界就根本不存在。 我有一種感覺,上帝是刻意讓我們生存在這個充滿正義與邪惡的世界里,並讓我們懂得如何尋找一個絕對正義的世界。毫無意問,如果您想生活在這個世界里,您必須從自身開始施行正義,若然您要學懂施行正義,則這個世界亦必須有讓您施行正義的事物,那就是其他人的邪惡。 通往天堂的道路可能僅此一條,正義就是那天堂之門的鎖匙(正義的人上天堂也是人類的“公願”)。 任何手持鎖匙走上這條道路的人,才算真正完成了這趟人生的任務。 四、關于人類從倫理、感性角度證明上帝不存在的論點分析 1、人的生命會終結,死亡帶給人類巨大的痛苦,因此上帝不應創造人類,所以上帝不存在。 其實這是一個不講道理的觀念,因為這種觀念等于一個人被父母生下來就奇丑無比,他長大後就怪責父母不應該生他下來。當然,一個人天生丑陋可以怪責父母,但是這個人認為承受了巨大的痛苦,那大可以自殺,但為什麼一般人都不去自殺,那是因為這個人還覺得生存可以獲得其它的幸福。換言之,一個未自殺的人,無論他感受到何種痛楚,但必定是人生所感受到的幸福大于痛楚。 換一個角度講,任何父母生下任何一個人子女必定是恩大于怨,既然父母對子女恩大于怨,那麼任何一個子女都沒有怪責父母的理由。 其實無論死亡多麼可怕,只要人類不去自殺,就不能以死亡理由怪責上帝或證明上帝不存在。另外哪怕您在20歲自殺了,為什麼您在20歲時才自殺呢,這是因為20歲以前您所感受到的幸福總是大于痛楚,當您在20歲時,可能是感受到的幸福剛好與痛楚持平,或者是所感受到的痛楚略大于幸福(只能是略大于,因為只要痛楚大于幸福,人類就有了自殺的動機)。總體而言,您自殺時在整個人生中所獲得的幸福必定大于痛楚(至多兩者相等),亦即無論如何上帝都對您有恩,那麼哪怕您自殺也不能怪責上帝,更不能因為死亡而證明上帝不可能存在。 無論如何,死亡不是證明上帝存在的理由。 另外情操高尚的人才能知道,人類雖不喜愛死亡,亦可以極力回避死亡,但卻不能怪責死神。 因為人之所以可以生存,在人生中不知殺害了多少動物,換言之,您的生存是依靠其它生命體的死亡換取而來。那麼從道義角度來看,人應該必有一死,只有人死了,才能不拖欠世間任何生命的人情。否則,這個世界就是一個永遠沒法公平的世界。 同時,人的死亡還遵守著另外一個有趣的哲學定律: 幸福痛楚守恒定律:人生總體所獲幸福=人生總體所獲痛楚(事實上應該是人生總體所獲幸福略小于人生總體所獲痛楚,因為大多數人沒有選擇自殺而死,但以下的分析中假設兩者接近相等。) 一般情況下,當一個人年輕時越漂亮,那麼她年老時就越因為失去美麗而痛楚;當一個人越有錢,對死亡的痛楚感受亦越強;當一對夫妻越恩愛,那麼任何一方死亡對另一方造成的傷害則更大。總之,死亡對人造成的痛楚感受+其它人生痛楚感受=人生總體幸福感受。 這令到每一個人在死亡時,人對宇宙及宇宙對人都各不拖欠。 當然也有許多人在整個人生中,死亡對人造成的痛楚感受+其它人生痛楚感受總是小于人生總體幸福感受,但一般而言,這些人都是曆史上一些被公認大智大慧的人,不得不說這是宇宙對這些人的賞賜。 一言蔽之,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總體而言,全人類的人生總體所獲幸福還是約等于全人類人生總體所獲痛楚。 難道人生亦須嚴格遵守一些類似物理學一樣的規律嗎?這確實令人費解。 如果人類死亡後還能複活,相信有如我們這個世界的初生嬰兒一樣,出世時對這個宇宙絲毫不拖不欠。如果讓我預測來世時有無沒有死亡,我猜測那未來的死亡也僅是償還宇宙恩賜的一種痛楚罷了。 但有些人則認為獲取生存權利的幸福已大于世間上任何痛楚,因此人生總體幸福永遠大于人生總體痛楚。至于如何分辨這種觀點對與錯,無疑要看您的個人的領悟與修為了。 以上都是用“經典價值觀”分析死亡,如果用其它價值觀分析,死亡將是更神秘莫測的事物了。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將其恩師受審時講的話記載在《申辯篇》內,蘇格拉底放棄了獲取的生存的逃跑機會,認為“怕死並不就是智慧,因為沒有一個人知道,死後會不會是更好的事。”在法庭上,他轉向投票贊成開釋他的法官說:“死別的時辰已經到了,我們各走各的路吧——我去死,而您們去活。” 事實的確如此,世上沒有任何宗教、科學(包括狹義靈魂論、第七羔羊宇宙學)能100%證實人死後將面臨怎樣一個世界,死亡永遠是最神秘的謎題。所有人都可以推論死亡後的世界,但卻永遠無法百分百證明。 我相信大家都十分清晰死亡的負面作用,以下僅僅列出“經典價值觀”里死亡的一些正面作用,以讓我們更進一步看清楚死亡的本質。 所有人都說世間上沒有一樣事情是公平的,但唯有生存與死亡是絕對公平的。並且這種公平,恰恰好是所有人類最渴望得到的公平。如果人有選擇公平的權利,相信有許多人甯願拋棄獲取其它公平而僅僅為了獲取這個公平。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一部分人可以永生,而另外一部人則必須死亡。 幾乎人類創造所有文化、藝術、科技等等事物的動力,其最根本之處是源于對死亡的畏懼。沒有了死亡的畏懼,人類將進步緩慢甚至不懂得進步。 死亡並不是世上最痛苦的事,最痛苦的事是難以忍受的心理痛楚或肉體痛苦,死亡甚至成為想自殺的人回避痛楚的唯一方法。如果一個人十分渴望死亡,卻永遠不能死亡,相信那人等同于生活在一個最可怕的地獄世界里。 死亡是阻嚇人類犯罪的最有效方法,亦是危機關頭解決痛楚的最好方法。沒有了死亡作為某種手段,那麼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邪惡人類一旦當權,如果他們為人類制造比死更難受的痛楚,這時候,無法死亡的人為將要受永恒的折磨。相信沒有比這個世界更可怕的世界了。任何死亡都代表了人可以承受痛楚的極限,它有效地防犯了生命需要承受自身不能承受之痛楚。 有作家曾經這樣說:“離不開的天堂就是地獄”。這真是耐人尋味的一句說話。 我們現在的游戲、電視、電影等精神食品幾乎都與死亡有所關系,沒有死亡概念的世界,是十分孤寂的世界。 死亡是人類珍惜生命的唯一有效方法。難以想象如果世界上的人類都確切知道人類死後的境遇,那麼人類的死亡就像玩游戲機一樣,隨時終極自己的生命,然後再重新游戲一趟人生。 死亡永遠是最引人入聖的謎題,人在探索謎題時找到許多巨大的樂趣與增長了智慧。假如所有人一開始時都對死亡持有最悲觀的態度,那麼當逐步解開死亡之謎時,任何解答只會令人類更驚喜,永遠不會令人類更沮喪。正如世人認為人生最美好的感受之一就是神秘的感受,死亡無疑是大部分神秘感受的源泉。 =================================================================== 當然假如可以用其它一些未被證實的價值觀分析,死亡就被視為好人的賞賜,壞人的懲罰。換言之,您的生命走到盡頭,就是上帝計算您所得“分數”的時候。 2、人生有可能承受巨大的痛苦,仁慈的上帝不可能制造這樣的痛苦,因此上帝不存在 這是較多人所持有的論點,其中的一些論據成為反駁上帝不存在的最有力論據。 著名思想家盧梭與伏爾泰之間就曾因為類似的論據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在1755年,里斯本發生一次強烈的地震。伏爾泰寫了一首對神善意統治世界這件事表示懷疑的詩。盧梭激憤了,通過各種手段與伏爾泰爭辯。 還有一些案例的確令神學家們煩惱不已。例如英國的報紙曾經全都報道了一輛大轎車撞車的可怕事件,車上載滿了一所羅馬天主教學校的學生,所有孩子在這次事故中無一幸免。在倫敦《星期日電訊報》上,一位作者這樣說:“您怎能相信充滿愛心的、全能的上帝能允許發生這樣的悲劇?” 大自然還提供了許多案例。例如有些人會說,如果擁有上帝,他們為什麼要創造了老虎和羔羊、獵豹和瞪羚?每天都數以萬計的羔羊、瞪羚被老虎和獵豹殘酷獵殺,它們被活生生地生呑活剝,又或者因為饑餓、干渴和疾病死去,難道上帝就是喜歡看著它們受苦嗎?顯然上帝是不存在的。 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但是只要稍加分析,就會發現這些論據明顯站不住腳。因為如果您永遠都用大自然的災難或數百萬猶太人被屠殺等人為惡行證明上帝不存在,那麼您必須要假設上帝存在,如果您假設上帝存在,就意味著上帝擁有的了對所有受難人死後的最終解釋權。 例如受折磨的生命體被上帝複活後到了另外一個世界,那麼地球上的人永遠也不會知道他們去了哪里。如果這些生命體都去了天堂的話,當您有機會問一只羚羊:“您願意被獅子生呑活剝殺死並來到這個地方嗎?”。我相信它們的回答也一點不令人驚訝,就是“我願意”。 同時地球上的人永遠也不能斷定這些受災難的人或動物是否因為前生犯了罪因此才被懲罰。 所以說任何期望通過現實世界的所有不合理事情證明上帝不存在,都必定不可能成功。 顯而易見,這種解釋雖然十分合理,但卻蠻橫,因此最好用“經典價值觀”對這些問題作出回應。 我們知道,大自然的物質是既不邪惡又不正義的。例如一把刀子、海水、火、氧氣等等事物都是如此。只要人類正確利用這些物質,它們就是正義的,只要人類利用不正確的,它們就是邪惡的。人類最好的朋友氧氣也是炸藥爆炸與火災的幫凶;一塊冰涼的石頭在夏天是人類的朋友,在冬天則是人類的敵人。 因此,大自然的事物對人類造成傷害,人永遠也不能怪罪大自然,只能怪責自己本能不強,對大自然未能充分把握罷了,更沒有理由怪責上帝。 這只是大自然沒有意識前提下論證的,如果大自然有意識(根據第三章論述大自然都有意識),那麼大自然傷害我們就正如我們傷害動物一樣,更加無需多作解釋。否則人類應該首先要對自己一生需要吃下如此之多的動物作出合理解釋。 人為的邪惡亦是如此,按照較早前“自由意志原則”的分析,別人施行邪惡也是他人的權利,如果您是受害者,那麼只能怨恨人類的正義的未能引導邪惡的人走上正軌,更未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惡行的發生。 況且任何大自然的災難與邪惡都有正面的作用。不言而喻,邪惡亦有巨大的正面作用。當人類和平地安坐家中時,假如沒有慘痛曆史戰爭讓我們警醒戰爭的殘酷,人類還會如此和平嗎?人類6000年以來,大腦的本能智力沒有質的進步,而今天我們卻擁有建造摩天大樓、開發宇宙飛船的智慧,這都是因為古代人類由于經受太多慘痛經曆而留給我們的智慧積累。 請大家認真思考,我們可以因為前人的痛楚而令我們幸福,為何我們現在就不能經受痛楚而讓後人幸福呢? 至于大自然看似極其殘酷殺戮,首先必須明白,當羚羊被老虎咬住的時候,它是否真的有如我們想象中地痛苦。因為根據“同性質幸福進化原理”,一些簡單的動物,在被殺害時的痛楚與人類感受的痛楚不盡相同,越簡單的動物在死時的痛楚感受則越接近人類生病打針時的痛楚感受。 當然這亦不是我們可以殘殺它們的理由,最大的理由是我們都是生存在這個世界上,都被迫以低等動物的死亡為生,同時我們亦甘願承受被殺害的風險。例如,所有人類都知道乘坐飛機將可能發生空難,空難發生時將造成乘客巨大的痛苦折磨,但大多數人為了追求更多幸福總是甘願乘坐飛機冒險;人類更加習慣那些日常中最常用但事故發生率更高的交能工具,例如汽車、輪船等等。 人類總不會因種種刧難可能發生而自殺。動物也是這樣,當您問蚊子:“您是否願意吸我的血,但又有可能被我用雙手狠狠拍死呢?”,如果蚊子只能依靠您的血才能生存,那麼它的回答必定是“我願意”。 總之,和早前所分析的原理一致,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生物,無論因自殺而死亡或被殘忍殺害,一生中所獲得的幸福恒大于所獲得的痛楚,或者兩者相等。哪怕是剛剛出生就被折磨至死的生命體亦是如此,因為能獲得出生機會的幸福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無價的幸福。 3、人生如此地不公平,因此上帝必定不存在 人世間的不公平總是多于公平,例如自己是窮人,但卻有人腰纏萬貫;或者自認為好人,但壽命卻短暫同時十分貧窮,但有些邪惡的人不僅長壽而且富裕。 正因為上帝不容許如此不公平的世界,因此上帝不存在。 首先必須明確指出人類對好人與壞人觀念的一些誤解。 好人長壽與富裕是合理及令人欣慰的事情,但人如果做好人的目的僅僅是為了長壽及富裕,那麼此人必定不是好人。 因此判別好人與壞人的唯一方法是令這個世界根本就不遵守“好人必好,壞人必壞的規律”(在另外一個世界里可能存在這種規律或這個世界已經存在了卻未能人類發覺),只有在這種形勢下,才能查看真正正義及真正邪惡的人。 假如人類都想實現“好人必好,壞人必壞”這個“公願”。那麼人類唯一的選擇只能是生存在這樣一個不公平的世界里,否則永遠也無法分辨誰是好人與壞人(包括自己在內)。 另外,我們需了解社會不公與公平的根源所在,我們才能親手塑造一個合理的世界。 人世間的不公平造就了複雜多彩的世界,令世界充滿“異質性”。由于每個生命,每個物種的獨特性,才顯示出它的多樣化與可愛。有人相貌丑陋,才有所謂的漂亮與帥氣;有人弱智,才顯得有人聰敏;有人瘦弱,才能襯托出強壯;有人高傲,才有謙虛和藹的可貴等等。任何過度重複的事物,也就不再有其獨特的價值。 但為何人一方面認為異質性的社會才是精彩美麗的社會,但卻處處岔恨世間“不公平”呢?只有分析人的心態與宇宙的特點才能回答此類問題。 首先,這個世界不存在絕對的公平與不公平,絕對公平的世界就是絕對死亡的世界。 例如您是一位教師,當您挑選某位學生回答您提出來的問題,那麼無論您挑選任何一位學生,都必定造成您對其他學生的“不公平”。又或者您幸福地戀愛,然而您必定挑選自己喜愛的人而戀受,永遠不會挑選討厭的人作為戀愛伴侶,這也是世界的一種不公平。 宇宙更是如此,不存在兩個同一時間、同一位置的事物,這就意味著沒有兩者完全平等的事物。 其次,人類都以獲得“不公平的結果”為快樂。 “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就是人期望“獲取不公平待遇”的典型例子。 參加世界壞比賽,只有勝利才快樂。 拼命攢錢,只要富裕就快樂,但這正是對別人的不公平。 選擇結婚對象,選擇自己最喜歡的人時無需顧及您對其他異性的公平。 您創作音樂,其實就是期望自己的音樂與眾不同,帶給自己獨特的感受,因此您的音樂就是對其它音樂的不公平。 同時,人類都以未能獲取期望中的不公平結果為痛苦。 例如上帝將所有人的財富都均衡起來,必定會令人類痛苦不堪,但如果人類得不到比別人多的財富時,將會更加痛苦。 參加各種比賽,只有失敗了才會帶來巨大的痛楚。 因此可以說,所有的公平與不公平都是人類自己自願造就的,在不公平的人生游戲中,您追求“幸福的不公平結果”就必有機會得到“痛楚的不公平結果”。 在這種情況下,當您獲取不公平的快樂時,必有人承受不公平的痛楚,反之亦然。 因此,只要人類于樂于追求“不公平結果”,上帝也永遠無法令社會絕對地“公平”。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通過所有現實問題期望證明上帝不存在都注定徒勞無功,與此同時也說明了上帝雖然存在,但人類的許多幸福仍要靠自己爭齲上帝指出了人類需要走上追求正義的道路才能保障每個人獲取最大限度的幸福,然而人類是否選擇走上這條道路,其選擇權仍然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 上帝創造了生命的自由意志,但只有生命的自由意志能真正支配自己的生命,上帝才算真正創造了生命。 另外,上帝並非不願人類幸福,而是人類自身創造了上帝也無法解決的痛苦根源。因此再分析以下的一些概念,期望能協助人類踏上絕對的幸福之路。 4、正義與邪惡 “好人上天堂、壞人上地獄”,這是絕大部人的“公願”,但問題的關鍵是什麼人是好人,什麼人才算壞人? 我們知道施行正義的人就是為好人,施行邪惡的人則為壞人,因此必須指出何為絕對的正義,何為絕對的邪惡。 世界上對正義、邪惡的定義繁多,在此我僅講述個人的定義,請讀者批讀。 我相信人性本無善惡之分,人天生僅是本能地追求滿足欲望的生物,但由于人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與其它生物產生了利益沖突,因此產生了“善”與“惡”的人生價值觀。所以“正義”永遠都是他人對自己的評價,這就決定了“正義”本身須遵守“正義不確定性原則”。 正義不確定原則:由于正義永遠是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而他人對自己評價的對錯亦只能再依靠其他人評價,因此正義與邪惡永遠無法找到絕對權威的人來證明正確或錯誤。所以說,所有正義都是不確定的正義。 中國古代的莊子早有類似的觀點。 真非。《齊物論》說:“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懼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黑甚)暗。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1 這就是說:假使我跟你辯,你勝了我,我不勝你,這就能證明你的意見一定正確嗎?我勝了你,你不勝我,這就能證明我的意見一定正確嗎?或者你我中間,有一個人的意見是正確的,或者都是正確的,或者都是不正確的、我跟你都不能決定。叫誰決定呢?叫跟你的意見相同的人來決定,既然跟你的意見相同,怎麼能決定?叫跟我的意見相同的人來決定。既然跟我的意見相同,怎麼能決定?叫跟你、我的意見都不同的人來決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見都不同,怎麼能決定?叫跟你、我的意見都同的人來決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見都同、怎麼能決定? 正因為“正義”的定義沒有統一性,因此界上產生了形形式式的“正義”定義。那麼有沒有一種絕對的“正義觀”是所有人都認同呢? 絕對的正義:絕對的正義是指為其它生命體創造了幸福,而沒有給其它生命體制造任何痛楚的行為或事物。 絕對的邪惡:絕對的邪惡是指為其它生命體創造了痛楚,而沒有為其它生命體創造任何幸福的行為或事物。 既不正義亦不邪惡:自己所做的事對于自己來說是既不正義也不邪惡的,或者為其它生命體創造了等量的幸福及痛楚,這些行為可稱既不正義與邪惡。 相信這種“正義觀”是較多人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因為它符合了任何一個好人與壞人的利益要求。如果按此價值觀分析,上帝將壞人罰進地獄受折磨,那麼上帝也沒法做到“絕對的正義”。 我相信,上帝也努力追求絕對的正義,只要世界上還存在壞人,那麼上帝就不可能追求得到絕對的正義,因此上帝都在不斷努力改善人類。既然上帝都有可能將它作為正義價值觀,那麼它更加是我們人類應當持有的正義價值觀。 按照這種定義,正義與邪惡的關系將是“漸變相反關系”。 (上圖)漸變相反關系:紅色代表正義,黑色代表邪惡。紅色頂尖部分代表“絕對的正義”,黑色頂尖部分代表“絕對的邪惡”。 換言之,世界上任何正義與邪惡都是相對而言的,例如A位于紅色部分,B位于中間部分,C位于黑色部分。那麼三者的關系是: A相對B及相對于C,都是正義,但並不是最正義。 B相對A是邪惡,B相對于C是正義。 C相對于B及相對于A,都是邪惡,但並非最邪惡。 這同時意味著,所有正義都有邪惡的一面,所有邪惡都有正義的一面。因此我們可以對“追求正義”作出定義。 追求正義:努力減小對他人造成的痛楚,為他人創造更多幸福的行為過程。 例如,我們知道教育能為孩子創造許多幸福,但教育也不是絕對的正義。教育需要學生的父母交學費、購買書本,亦要學生費心學習,這些都會對孩子在獲取幸福之余制造痛楚。 因此,如果一個國家追求正義,必定是一方面努力提高教育的質量,另外一方面減少學生的經費開支,並盡量改善各種學習方法令學生用最短的時間精力學習最多的知識。 這就是“追求正義”的過程,相信這過程將永無止境。但追求正義的人只會逐漸變為絕對正義的人,卻不會逐漸變為絕對邪惡的人。 所以我們就可以判斷,一個人如果做了一件事,令別人增加了幸福並減小了痛楚,那麼這個人的所作所為必定是正義的事情。如果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令部分人增加了幸福並減小了痛楚,但也令到其它人減小了幸福並增加了痛楚,那麼這個人就做了一件正義的事與一件邪惡的事。 當然上帝會賞罰分明,您做了正義的事必定會有所獎賞,做了錯誤的事亦必會有所懲罰。例如您在今生之中只做了一件好事,同時做了一件效應剛好相反的壞事,當您轉世時候,您最大的兩個心願是身材高一點並漂亮一點(假設存在轉世,並且轉世後的世界與這個世界一樣,便相信轉世後的情形其實與現在完全有很大差異),但上帝必定只會另你長相漂亮一點但身材卻矮少一點,或者身材高一點但長相卻丑陋一點,兩者必定不能兼得。 由于這兩個願望是您大的願望,這亦意味著與這兩個願望的相反效果將會是您的最大痛楚。因此上帝在判決您的時候剛剛好做到了絕對的公正。 所以說,當您是一個國家領導人的時候,您必須要加倍小心。因為你爭取了一個為人民造福的巨大機會,與此同時也爭取到一個制造巨大邪惡的機會。您未曾如此地靠近天堂,亦未曾如此地接近地獄。希望您別背負了上天對您的期盼,但是最終的造化只能依靠您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了,上帝僅是告訴您應該小心而為。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究竟上天為您提供了多少次親近天堂的機會,而您又錯過了多少次這樣的機會呢? 注:複雜的正義與邪惡還需計算概率。例如美國向日本投放了原子彈,則應考慮概率問題。一方面計算不向日本投放原子彈後,日本將帶給世界人民痛楚的可能程度與可能概率,另一方面計算向日本投放原子彈後,為日本人民制造了多少邪惡。 當制造幸福總量(日本可能帶給世界痛楚的程度×可能概率)>為日本人民制造的痛楚總量,那麼投放原子彈就是正義多于邪惡,當然上帝給您的回報會是好多于壞。 當制造幸福總量(日本可能帶給世界痛楚的程度×可能概率)<為日本人民制造了痛楚總量,那麼投放原子彈就是邪惡多于正義,上帝給您的回報將會是壞多于好。 無論如何,最好的解決則是既防止了日本帶給世界邪惡,但又盡量減少為日本人民造成痛楚,這時候上帝將給您很好的回報,與此同時將給您微乎其微的不良回報。 5、正義與邪惡的孿生兄弟關系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正義與邪惡是永不分離的孿生兄弟。 n只有邪惡存在,才能分辯正義,邪惡越強大,世人的正義警惕性越大。 n同時只有正義存在,邪惡才能被攙救,正義越強大,邪惡的世人才越受正義感染,得以重獲新生。 n一個人越正義,其它人對他的依賴性則越強,那麼這個人一旦踏入邪惡之路,必定會成為強大的魔鬼,因為它已將所有人的幸福撕碎。 n一個人越邪惡,他對其他人所造成的傷害必定越深,如果這個人一旦踏入正義之路,必定會成為真正的正義使者,因為他已減免了其他人強烈的痛楚。 當我們逐漸向高度的社會文明邁步,意味著將來社會擁有空前的幸福感受,但是所有知道這些幸福感受卻得不到任何滿足的人必定是最痛苦的人。這說明了人類越能追求到絕對的正義,成為絕對魔鬼的危險性也就越大。 “水能載舟,亦能複舟”,所講的正是這個道路。如果您有幸接近終極正義,將會發覺,您與魔鬼的距離僅一線之差,希望大家有所警惕。 正如我們現在的社會與2000年前相比,高度的物質、精神享受無法相比,但是,如果有兩場自然災難同樣奪下兩個年代的所有生命,那麼奪下現代社會的自然災難將會是更可怕的魔鬼,因為現在人類滅亡時所遭受的痛楚遠非2000年前的人類所承受的痛楚可以比擬。 事實上有許多神話故事都隱喻著這種正義與邪惡之間的孿生關系: 例如波斯神話最明顯的特點就是二元性:它總是表現宇宙世界相互對立的力量,比如正義與邪惡,神祇與魔鬼,光明與黑暗。與代表正義的阿胡拉·瑪茲達相對立的安格拉·梅恩裕和他惡魔般的部落。阿胡拉·瑪茲達給人類帶來繁榮和豐收,而安格拉·梅恩裕則給人類帶來荒涼和黑暗,他的部落中有干旱之魔阿庖沙,雨神提西特瑞亞費了不少周折才征服了他,還有科魔,而可以牽制他的是夏神拉皮斯溫。當冬魔將拉皮斯溫逼到地下時,拉皮斯溫就將地下水變熱。在波斯神話里,魔鬼主要是起到一個平衡宇宙的作用。 其實,按“第7羔羊宇宙學”,我們這個世界所有性質絕對相反的事物,都須遵守著可以相互轉變、互生互克的孿生關系,正義與邪惡、公平與不公、幸福與痛楚等概念與感受都是這個宇宙中的一部分,因此就必須遵守著這種協調關系。 6、魔鬼的生存哲學 這個世界性質相反的事物如此地多,以至魔鬼的幸福理念也與眾不同。 我們知道,人類是站在物質世界的一方也是追求正義的一方,物質世界的本能是維持物質壽命,因此我們就追求永生作為最大的人生願望。 另外一方面,魔鬼是站在邪惡的一方,由于它的性質與物質世界的性質相反,換言之,魔鬼最大的人生願望是盡早死亡。 事實的確如是,我們知道,幸福的感覺是越持久越好,但痛楚的感覺是越短暫越好。無疑我們痛楚的靈魂站在了邪惡的一方,當生命越早完結,痛楚靈魂將會越幸福。社會上的許多亡命之徒在犯罪時根本不害怕死亡,因為他們已將靈魂賣給魔鬼,靈魂完全屬于魔鬼的人是不害怕死亡的人。 另外,較早前曾經分析,人類的狹義靈魂無不爭分奪秒在相互撕殺,根據大自然的淘汰規律,邪惡的靈魂將逐漸被殘酷殺戮,但讀者無需以同情之心看待這些靈魂的滅亡,因為我們早讓他們死亡,他們將越快樂。 當魔鬼出現在地球上並可以生存長達1000年時,最痛苦的並不是人類,而是魔鬼本身,希望大家可以理解這句說話。 7、公義 我們知道追求正義就是為其它人創造更多的幸福,因此小至一個乞丐(只要乞錢的時候不造成被乞錢人及其它人的痛楚,這時候將滿足了人類仁慈的幸福,但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大至一國總統都可追求正義。與之相反,小至一個面包屋老板(用過期面粉為人類制造面包)也可以制造邪惡。 但世事往往並非如此事非分明,例如中東的某些國家長期與西方的國家結怨,誰對誰錯很難分辨。一般情況下,無論任何國家的種種族信仰、文化背景如何差異,必定是各自追求各自的幸福,又各自追求自己喜愛的正義,彼此之間互不相干。但是沖突的發生永遠是一方首先毫無緣故地造成了另外一方的痛楚,因此大家才相持不下,所以首先令對方造成痛楚的一方必定是首先犯錯的一方。 但這未能代表被攻擊的一方進行反攻就會代表正義,因為只要稍有差錯,就極有可能會在報複的過程中造成施行的邪惡多于施行的正義。可以預見,兩方到最後的結果必定會慢慢演化到雙方所施行的邪惡遠遠大于雙方施行的正義(假設雙方的每次還擊給對方制造的痛楚都大于對方應承受的痛楚),或者首先犯錯一方的邪惡稍大于正義(多出的邪惡部分正好就是首先制造邪惡的那一部分),而另外一方則沒有正義與沒有邪惡可言(假設另一方精確計算對方對自己的打擊,同時給予對方制造等量的痛楚以滿足自己一方的報複快樂,同時防范了對方再犯,這種情況只發生在精確計算的前提下,並且要求給予對方被報複後必定不能再次還手)。 這有如兩個人打架,你先打我一拳,我還您等量的一拳,當然我還您等量的一拳為您制造了痛苦,但那只是對您犯錯的懲罰,因此我沒有邪惡,我只能是既不邪惡也不正義。但是打人的一方至少犯錯了一次,因此他所制造的最低程度上的邪惡必定是首先打對方一拳的邪惡。如果相方都沒有克制,你打我一拳,但我打您兩拳,然後您再打我三拳,我再打您四拳,那麼雙方到最後的局面必定都是施行了巨大的邪惡(每多打一拳就積累一拳邪惡)。 當然被打的一方或多或少都有點無辜,但亦只能無耐,因為世界就是這樣,不知別人什麼時候會打我一拳,而我又不知在什麼時候無理打別人一拳。 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對雙方最有利的解決方法是尋求一個“公義”,希望對方會在“公義”的壓制之下不會犯下邪惡。什麼才算“公義”呢? “公義”的解釋可以很簡單,例如我與您雙方約定如果您首先打我一拳,那麼我將還您二拳。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被打的一方擁有了多打一拳的權利,因此當他打二拳的時候並沒有犯下邪惡,所以一般情況下先打人的一方都會被對方多打一拳,因此減小了首先打人的機會。另外,雙方可以在“公義”中委托第三方作公證並讓第三方(或被侵犯的一方與第三方聯合)懲罰首先犯錯的一方。 參加“公義”協定的人,首先必須出于自願,不能由其他人強迫承諾。另外,如果一方首先犯錯,那麼這一方已犯下雙重的邪惡,例如您打我一拳犯了一個邪惡,與此同時,由于背棄信義(因為大家都承諾了不再攻打對方),因此將犯下另一個邪惡,所以在公義下犯錯的人負出的代價將是巨大的。 很明顯,越合理、越強大的公義將越能減少社會的惡行。與此同時,作公證的第三方將越來越重要,最大的公義必定會發展到以“上帝”作為最終的公證人員。 人類思想越複雜,人數越多,要求的“公義”種類也會隨之增加。並且統領各“小公義”的大“公義”必須更高度、更有力,才有利于社會的穩定。例如國家就是一個“公義”,這些“公義”之間的相互協定則可變成“大公義”,例如聯合國。如果世界想進一步發展,則必須有更大的公義,例如聯合國和其它一些國家組織再相互聯盟,才有助于全世界的更進一步穩定發展,並減小了各個國家之間犯邪惡的機會。 毫無疑問,地球上最大的“公義”就是所有人都願意達成的共同協約,協約中既有獎賞又有懲罰。這最大的“公義”(亦可視為公願)就是“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上帝就作為“公義”公證的第三方,他雖不能完全做到絕對的正義,但卻能做到絕對的公正。 對類似公義概念的探討,已有許多學者對此進行了分析。 中國墨子時期混亂的政治局面,使得許多人向往一個中央集權的政權,哪怕是一個專制獨裁亦好。墨子認為,一國之內,只能有一個義,若有別的義存在,則天下大亂,一無所有。 英國思想家洛克認為,人類生活孤獨好斗,需要一個強而有力的領導。洛克認為,人的天性傾向使他能夠和同胞為了生存而制訂契約。契約最終就是道德法則。毫無疑問,需要一個國家權威來保護這些法則(譬如私有財產的權利),任何不顧人民的自然傾向和道德法則權利的國家,便是倒行逆施,侵犯人權。例如,君王沒有普遍契約的同意而強行征稅剝奪公民財產,就是褻瀆人民自治的自然權利。在一個公民社會中,國家與公民的理想關系是契約關系,即立憲政府。 法國哲學家盧梭在《社會契約認》中試圖提出一種理想社會,它既不是由某種特殊的利益驅動的(例如保護財產),也不忽視財產這種利益。根據盧梭的觀點:“問題是要找出一種聯合的方式,以全體的共同力量來捍衛各保護每一個參加聯合者的財產,而通過這種方式,每一個人雖然與所有人相聯合,卻只是服從他自己,並且仍然與所有人一樣自由。”在這樣做的時候,盧梭試圖調和自由與平等這一現代政治巨大的矛盾。他爭論說有一種客觀存在的善的利益興趣,它是客觀而絕對的。同時也是自我利益興趣的最客觀的表達。他把這種利益興趣稱為“公意”。 其實以上曆史學者都強調了同一個概念,亦即“公義”。顯而易見,只有人類積極聯合、減小爭斗,締結更高層次的“公義”,並自覺遵守“公義”限制,人才會有終極幸福的一天。絕對的“公義”也代表了絕對的“公願”,按照較早前的分析,上帝可以滿足的願望也只能是“公願”。 公義是我們減少社會不公平對自身造成痛楚的最好事物。眾所周知,自願參加足球比賽的人必須自己承擔起輸球的責任,自願競選總統的人亦必須自行承擔失敗後的痛楚,只要全人類都達成合理的公義,並自覺按“公義”的規則辦事,那麼全人類的“不公平”就是“合理的公平”,同時全人類被迫以對方痛楚為快樂的感受才能真正轉化為正義的感受。 追尋“公義”,遵守“公義”,是人類學習“正義”的必經之路。 8、公義的唯一性與可解除性 一對夫妻就是一個“公義”的兩個成員,婚姻法的約束與夫妻相方的協定就是這種“公義”的具體構成。 如果丈夫在外做了夫妻相方中協定不被對方接受的事情,那麼無論這事情相對于其它人是否正義,那麼丈夫必定已暗自違背“公義”一次,因此這個人至少做了一件邪惡的事情。 所有公義都是唯一的,例如互聯網傳輸標准,一個國家的憲法等等。但是所有公義都可相互協調組成更高級的公義,譬如兩個不同互聯網傳輸標准進行合並。 除此之外所有公義都可以解除,但解除的方法必須按照公義中所約定的方法進行。解除公義後的人可另立公義,但在原公義未解除前,在原公義中所限制其成員不可加入的其它公義,未解除原公義的任何人都不能私自立結這種公義。 所以說,三思而後言,言必諾、諾必行,行必正、正必義。絕對正義的人,只要違背一個“公義”的承諾,他亦至少擁有一點邪惡;絕對邪惡的人,只要他遵守任何一個“公義”的承諾,他亦至少擁有一點正義。 9、追求正義與公義是人類獲取永恒幸福的唯一出路 所有生物都是追求幸福感覺、回避痛楚感受的生物,為了追求永恒的幸福,就注定渴望得到永生。 渴望永恒的恒福,必須要要尋找永恒的正義,別無選擇。 中國古代的墨子曾經說過:“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 但是眾人皆知,在現實上,您愛別人,別人未必會愛您;您為別人做好事,但別人亦可能會對您做好事。因此,墨子為回避回答這類問題,引入了鬼神作將罰,希望世人都嚴格按照他所言行事。 但無論鬼神是否存在,利天下必定是人類獲取永恒幸福的唯一出路。因為人是希望生活在生物圈子里的人,但同時永遠不能控制別人的思想,因此也不能防犯別人對您施行惡行。所以說,您要獲取永恒的幸福必定需要別人對您施予永恒的正義。 任何人都知道沒有任何方法可以確保別人對您施與永恒的正義,唯一可能成功的方法只有您對所有人都施予永恒的正義,並期望別人為回報您而對您施予永恒的幸福。 換言之,任何人類,只要他們都達成“我對您好,您亦必須對我好”的“公義”,那麼“公義”內的所有人都能獲取巨大的幸福。同時,任何處于這個“公義”內的人能說服所有人都加入這個“公義”團體上,那麼全人類才能獲取巨大的幸福。 其實這個說服別人加入這個“公義”的過程,就是控制別人思想的過程。控制別人的思想的最好方法,無疑是用您正義所為、所言與所想去盡力感染身邊的每一個人。 如果您是一個邪惡的人,並在地球正常環境擁有了無限的壽命,但您也必須期望地球、太陽永遠不爆炸,您才能獲得永恒的壽命。換言之,您必須利天下(包括地球、太陽、宇宙),並與地球、太陽、宇宙處于同一個“公義”內,那麼您才能獲得永恒的壽命。 所以說,追求正義與公義是人類獲取永恒幸福的唯一出路。 假如您問我天堂里的人都是什麼人,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您:“都是在同一‘公義’之內並追求絕對正義的人。” 10、脫離自我 我時常聽到一些抱怨,覺得十分無奈。 有人說:“這個世界邪惡的人應該全部死亡。” 同時有人說:“這個世界上愚蠢的人也應該全部死亡。” 亦有人說:“這個世界正義的人應該獲得永恒的壽命而富裕,邪惡的人應只有短暫的壽命及貧窮。” 若然有人類用類似的口吻向上帝傾訴,上帝將一臉茫然。因為上帝都知道,相對于他而言,地球上所有人類都是邪惡、愚蠢的人,僅是誰更邪惡及愚蠢罷了。假若上帝按照這些人所言辦事,那麼全人類(包括抱怨別人的人)都應該全部死亡。 所以說,只有脫離自己的自私與偏見看待世界萬物,才能進一步洞悉世間萬物的因果關系。 但願每個人都能脫離自我、審慎言行。 11、無比幸運的人類 我們十分幸運,因為每個人都。他擁有獨一無二的意識。 我們是幸運的人,因為每個人都有行使正義與邪惡的權利。 我們是得到無償饋贈的人,因為我們的所有幸福無不建立在古人所承受痛楚的基礎之上。 我們是上帝偏愛的人,因為我們比曆史上更多人知道生死的秘密。 人類從簡單的有機生物開始進化成人,經曆了數十億年,無數劣質的基因與思想被淘汰,現在我們有幸站在地球上,其實我們的身軀是由無數億副尸骸堆積而成,試問我們曾否感謝過他們。 僅在700萬年前,人類的基因與黑猩猩的基因混合在一起,試問我們曾否幸歎自己不是黑猩猩而是幸運的類。 曆史表明,早期的化學與煉金術、天文學與占星學、把賤金屬變為貴金屬的努力嘗試與現今的科學精神無異,但卻有無數人失敗了,有些人的努力甚至成為現代人的笑柄。但是往往是這些人的失敗慘痛經曆為別人創造了巨大的借鑒作用。我們理應感謝他們的努力。 少些埋怨,多些感謝吧,宇宙是我們的父親,請不要再將更多不負責任的罪名推卸到天父身上! 五、上帝為什麼不出現 通過以上種種分析說明,我們知道任何期望通過倫理角度、感性角度證明上帝的存在或不存在,注定永遠不能成功。 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探討“如果上帝存在,為什麼上帝不出現”這個邏輯問題。 其實我們作出“上帝如果存在,就應該出現”這種判斷時多少帶有一點人類的情感色彩。因為大多數人類已習慣用“現身作證”的手段證明某件事情。例如領導人、明星被暗殺等傳聞困繞時,最好肅清傳聞的有效方法則是在領導人與明星在公眾場合露面。 但不得不承認,這種“現身作證”對于上帝來說的確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因為上帝往往不是顯靈一次就能解決問題,而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應該顯靈一次,否則隨著時代的發展,必定有人會逐漸懷疑以前上帝顯靈的真實性,因此上帝又要被迫露面。 但我卻以另外一個角度看這個問題,我會反問大家:“如果上帝存在,為什麼上帝要出現呢?”,“為何不能是上帝很想出現,但他為人類著想,所以不能出現呢?” 所以說,如是上帝存在,回答“上帝為何不出現”這個問題的唯一答案是“上帝不應該出現” 1、“上帝不應該出現”的正確含義 首先,上帝不應該出現是對于整個人類來而言,換言之,上帝在某些場合應該出現,在某些場合則不應該出言,但縱觀全局,對于地球上總體人類而言,上帝就不應該出現。 其次,上帝不應該出現是指人類曆史大部分時間里不應該出現,根據各種神話與宗教記錄,上帝可能在特定時期內曾經出現過,但由于我們無法穿越時空進行驗證,因此上帝是否曾經出現過或在何時何地出現過,將永遠是一個謎(除非人類能穿越時空或撐握更多證據證明上帝曾出現過)。 2、為什麼上帝不應該出現 由于人類是追求幸福、回避痛苦的生物,因此上帝唯一不出現的理由就是上帝出現了不利于人類追求幸福與回避痛楚。 我們知道,進步的人類(例如發明電燈等)比落後的人類更能獲取更多幸福,因此上帝不出現的理由則是上帝一旦出現,將不利于人類進步。 n低等與高等 進步牽涉到兩個重要的概念,分別為“低等”與“高等”,因此有必要論述“低等”與“高等”的一些關系。 在我們的印象中,“低等”必然與負面的事物聯合起來,例如邪惡、愚蠢、無知等等。 另外“高等”必然與正面的事物聯合起來,例如正義、聰明、強壯等等。 因此我們常以“低等”為恥辱,“高等”為驕傲。 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們在某些環境下卻非常喜歡低等的事物。例如優美的大自然風景、民風純樸的少數民俗、家中的寵物、海豚,猶其是我們的嬰兒。 同時,我們對高等的事物,或多或少帶有一種崇拜與妒忌的感覺。但當我們與更高等的事物發生利益沖突的時候,由于我們處于弱勢的一方,因此總帶有憎恨的感情色彩。 所以說“低等”與“高等”存在非常複雜微妙的關系。換言之,我們所喜愛的事物無論低等或高等,都可能會喜愛,僅僅視乎環境而定。 以下簡單分析上帝如何看待人類。 n重要的人類 我們相對于上帝而言,可能十分低等,但卻非常重要。 根據生物遺傳學知道,人體細胞內的DNA信息是相同的,但是同一種DNA卻能令細胞發育構成心髒、肝、腎等不同器官及身體部分。原來DNA中不同的基因被分別激活,是由于在細胞里發生了不同的化學反應,因此細胞的生長才千差萬別。 單純從以上的這個例子,我們就可以知道,基因、DNA、細胞等身體上低等的物質是構成身體的重要元素。 人類作為宇宙的一部分,也是上帝軀體的一部分,並且表面上看來與人體內的一些簡單物質一樣十分低等,但相信對于上帝而言,我們都發揮了一個正面及十分重要的作用。 人類可能會以低等為自卑,我卻找不到人類自卑的理由,這正如找不到DNA自卑的理由一樣。 n令人偑服的人類 我們相對于上帝而言,可能十分低等,但卻能得到上帝的佩服與贊賞。 看看那些古代埃及人建造的宏偉金字塔、中國人建造的萬里長城、令人神魂顛倒的巴比倫空中花園,我們能不佩服那些看似“低等”的古人嗎? 再看看那些古代的兵法巨著、詩詞歌賦、名著小說,那些看似“低等”的智慧至今讓人稱賞不絕。 既然我們可以對數千年前、數百萬年前的“低等”曆史神魂顛倒,為何上帝就不能對人類的奇跡與智慧贊口不絕呢? 但願我們都能少點自卑,多點自信! n愛與被愛 我們相對于上帝而言,可能十分低等,但我們愛上帝,同時上帝亦愛我們。 上帝渴望人類進步並走向正義之路,這正如我們對暫未成熟的孩子的期待一樣。我們為什麼期待孩子好,因為我們強烈地愛我們的孩子,同樣,只有愛我們的上帝才會苦心期待及努力幫助我們進步。 同樣我們都最愛身邊的父母,難道上帝不是我們的父母嗎? n天父的賞賜 人類是永不知足的動物,哪怕上帝已給我們最高等的生命,但我們都會深深地認為我們並非最高等。 我很難斷定人類是否真的如自己所言地低等及進步緩慢,但我可以肯定,正因為我們自認低等,才更顯得這是上帝對我們的賞賜。 最高等意味著最完美,完美的人類是最可悲及孤獨的人類! 美國作家阿多斯·赫得黎曾揭示一個道理:“越少完美,就越多自由。” 他曾假設:“烏托邦似乎比我們過去所想象的更容易到達了,而實際上,我們發現自己正面臨著另一個痛苦的問題:如何避免它的最終實現?” 我雖不認同烏托邦不應該及早地來臨,但不得不承認,任何最終極的完美代表著人類失去了所有不完美的事物。 揭示生命死亡秘密的人,首先失去的就是死亡的神秘感。大家想想我們渴望永生的那段彷徨無助的日子,那段對現存生命的執著與熱情,無不源自“生命只得一次”的堅決信念,誰真正知道死亡秘密的人,注定會失去這些寶貴的感受。 中國古代有一句慧語是:“生來不滿百,常懷千歲憂。”用現在的成語解釋則是“活在當下”,那是痛快淋漓的生活感受。 如果上帝所言的永生事實是真的話,大家可以不妨考慮,究竟您是選擇知道這個秘密,還是讓這個秘密繼續成為秘密,讓您做回低等的人類,再為您的唯一的生命而執著呢? 一個完美的世界是孤獨的世界,那里的哲學家已無任何新的思想,那里的科學家將沒有任何新的發明,那里的宇宙已被徹底研究、那里的音樂已無法再動聽,任何事物都沒有新的發現,甚至我們都靜止不動,因為我們已經無法再高等地思想。 總之,人越不完美,當變得越美時則越幸福。 因此我們要珍惜曾經走過的進步曆程,更為那永沒盡頭的進步而拼博,生命因為進步而精彩! 低等的自我感覺、永沒盡頭的進步曆程,這是上帝給予我們的恩賜。 n上帝越少出現,人類越獨立 上帝一旦出現,必定施行種種奇跡,人類將無不驚歎于這些奇跡。但在上帝的光環下,人類將成為依賴上帝的懦弱之人。 例如上帝送給人類一艘宇宙飛船,但這並不足夠,他還需傳授人類駕駛的知識,接著是維修知識。當然懶惰的人類卻未必願意學習那些知識,或者是有心無力。因此如果人類未有能力或不願意學習知識,又不願意維修機器,顯然上帝還要幫助人類維修飛船,甚至宇宙飛船毀滅時,上帝又要慌忙地再制造一艘新的宇宙飛船。 然而這一切僅僅是開始,因為人類已經開始不滿足了,人類需要的是速度更快、功能更強勁的飛船,上帝為滿足人類不斷升級的欲望,將變成人類的奴隸。既然這樣,上帝不如直接創造與他一樣的生命罷了。 但我們知道,任何人都不願意創造與自己一模一樣的人,同時任何高度智慧的生物未必是最幸福的,未經過從不完美轉變為完美的人談不上最幸福。最高度智慧的人也不會認為自己能力最強,反而常常因為找不到前進的突破點而沮喪。 所以說,上帝一方面要照顧我們尚處于嬰兒階段的人類,另外一方面則不能現身,因為永遠依賴父母的人永遠都是嬰兒。 大家試想想,若然上帝一早出現,我們可能再過幾千年才能見到愛因斯坦、牛頓的偉大思想。 若然上帝一早出現,會有人認真思考生命的存在意義嗎? 上帝不出現,首先讓人學懂,依靠自己自強不息也能用雙手及智慧創造出甜蜜的果實與智慧成果,幸福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覺是無比幸福的感覺。 看看人類那段珍貴的曆史,尼采的思想不完全正確,但我們卻不能沒有他的思想。 尼采向世人發出“上帝已死”的呼聲,主張以人自身作為自己存在的意義和價值的基矗“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那是上帝都拜讀的思想。 看看人類前撲後繼與上帝對抗的光榮思想吧!那股銳不可擋的“人文主義”思潮,那在擺脫宗教影響下“文藝複興”時創造的種種奇跡。您就知道人類不能沒有這段艱辛與迷惘的時期。 再看看那古巴比倫王國的《漢謨拉法典》,那是在沒有上帝幫助下,人類第一部成文法典。上帝啊上帝,您看,那是我們人類為追求幸福自行制定的法律條文,我為它而驕傲! 正如“啟蒙時期”的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所言:“理性動物有能力擁有自行制訂的法制。” 我衷心感射上帝讓我們學習理性、學習獨立,我們因您與它們而驕傲! n上帝越少出現,人類越正義 上帝一旦出現,以上帝無限權威,所有人類都要遵守他制定的法律。 但相信大部分人雖然不得不遵守上帝的法律,但卻不是自願。用克雷安德的比喻來說,他們就像是被拴在車後面的一條狗,不得不隨著車子一起走。 難道永遠被迫遵守法律限制的人都是好人嗎? 什麼是正義的人,只有那些自願正義的人才是真正正義的人。 那什麼是自願正義的人,只有世間越少法律限制卻從不做出違背良心的人才是自願正義的人。 正義的人永遠信奉終極真理,但代表終極真理的上帝就是人信奉真理的麻痹劑,上帝出現越頻繁,人類越沒有追尋終極真理的振奮激情。 苦心隱藏的上帝,是對真正正義的人的考驗,是對真正的邪惡的人的誘惑。只有堅持執著正義信念並咬緊牙關挺過去的人,才能到達勝利的彼岸! n具有是非爭議的懲罰 按照以上論據,上帝為人類的真正利益著想,因此不應該顯靈。由于上帝不應該顯靈,其他神明也就不能顯靈,因為他們一旦出現,就等于證明了上帝的存在,亦意味著上帝已經顯靈了。 神明與上帝不僅僅不能出現,甚至在幫助人類時也會有所限制,因為給予人類太多幫助,等于減弱了人類學習進步的能力。因此按照邏輯上推論,私自未按上帝要求帶給人類過度利益的神明都可能會受到上帝的懲罰。 巧合的是,曆史上的一些神話都流傳著神明幫助人類而受罰的故事。典型的例子是尊敬的古希臘神祇普羅米修斯的悲慘遭遇。 普羅米修斯和埃庇米修斯受宙斯之命向人類分配才能和力量。但埃庇米修斯操之過急,只給了動物忍受自然環境的能力,卻忘給人類提供保護。不過,普羅米修斯從天上的鐵匠赫菲斯托斯那里偷來火種,給人類帶來了火和光明。作為懲罰,宙斯令大地洪水泛濫,勢必要摧毀人類。由于得到普羅米修斯的警告,他的兒子丟卡利翁及其妻子才躲過了滅頂之災,最終又使人類重新在地球上繁衍起來。至于普羅米修斯,他受到的懲罰是被鐵鏈綁在岩石上達幾千年之久(直到被赫拉克勒斯救了為止),而且,每天都有一只鷹來啄食他的肝髒,而他的肝髒總是在第二天又長出來,因此,普羅米修斯不得不無休止地忍受殘忍的折磨。 如果這些神話都真實,我們人類都應該衷心感激普羅米修斯與其它希望協助人類的神明,同時人類應該更堅強,以自己的雙手創造出輝煌的明天,作為報答神明與上帝的最好禮物。 n神人無差別性 世上是否存在神呢?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沒有人知道神的定義,何談分辯神是否存在呢? 按照常人印象,神應該法力無邊,掌握著人類的命運。但按照我們對這個世界的理解,最偉大的神亦即上帝行事也可能亦要受到這個世界的諸多制約。 如果一個人擁有時空穿梭機器,任意穿梭時各個宇宙時空之間,隨心所欲地改變人類曆史,那麼這個人是否就是神靈呢? 如果他是,但如果他失去了這套機器,那麼他是否就是神呢? 這令我想起現在世界上的許多國家領導人,擁有了改變自己國家或者其它國家數千萬甚至數十億人命運的能力,同時擁有更多比常人改變自己命運的能力,至少他們在生病時亦擁有比常人更多一點的照料。那麼他是否就是神呢? 看來神是否存在的答案只有兩個。 要麼沒有,這時候上帝也不是神;要麼就有,但人類乃至所有生物本身都是或大或小及肩負不同職責的神。 如果您的人生比常人更幸運,在此奉勸您更應該行善積德,因為您們可能就是神。沒有神或人做錯事不應受罰,您們亦是,請珍惜您們的寶貴的機遇,我相信這些機遇來之不易啊! 六、上帝的治國之道 根據以上分析,可知人類對上帝存在太多誤解。人類只有細致地分析世界萬物的本質,才能理解及體諒上帝對人類的細心關懷。 正如古代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所認為:對于神一切都是美的,善的和公正的;但人們卻認為一些東西公正,另外一些東西不公正。 上帝與人一樣,都有思想,有思想就必定有人生價值觀。對于人類而言,意味著上帝有其治國之道。 因此我們要分析上帝所喜愛的治國之道,才能更好地體諒上帝所做的一切。 我常常思考,為何人類需要自行定制死刑、允許囚禁犯人,又容許世界財富分配失衡,讓乞丐在街中流浪呢? 毫無疑問,所有人的答案都會是“人類應該以及被迫這樣做”。 同樣,上帝亦有許多應該及被迫去做的事情。上帝治理人類,正如國家治理國民一樣,壓制、限制國民做某些事情,而讓人民自由地去做某些事情。 人類做了上帝認為不應該做的事情就必須受罰,但是我們都是上帝的孩子,上帝永遠也不渴望我們吃苦。然而世界卻不能如此地完美,所以總有人辜負了上帝的期望而被迫受罰。 “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就是上帝應該及被迫施行的律例,亦是他與我們之間的協約。 我不知道人類死後能否去到其它世界的天堂與地獄里,但人類社會就是一個已知的天堂與地獄。所有好人做了壞事後都可能要下地獄,所有壞人做了好事後都有機會上天堂,人類的社會正是如此。沒有永遠犯錯而不受罪的天使,亦沒有永遠改過自身卻得不到寬容的魔鬼。 然而我又無法理解世間萬物的因果報應是否就是如此地簡單,因為世界存在偏愛。 為何好人必上天堂而壞人必下地獄呢?明顯好人是上帝偏愛的孩兒,因此他才被人類與上帝定義為好人。這說明,上帝亦存在“偏愛”,但是既然上帝容許有偏愛,那麼人類為何不能擁有偏愛呢? 如若世間允許存在“上帝偏愛的偏愛”,那麼當天使愛上了魔鬼或者天使誕下魔鬼的時候,上帝又該如何對待天使與魔鬼? 魔鬼犯罪理應受罰,但上帝懲罰魔鬼等于令天使痛楚,另外一方面,上帝又必須獎賞天使,那麼上帝究竟應該如何施行他的律例呢? 可能世間上永遠不存在最合理的律例與協約。 亦可能“愛”才是世間上最永恒與無法解釋的事物。 這讓我想起一名說話:“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我不知上帝您能否解答人類“愛”的困繞。但假如父親您受到“愛”的牽累,孩兒衷心希望能替您分憂…… 總而言之,用中國古代老子的觀點分析上帝的治國之道,上帝應該是“無為而為”。 何為“無為而為”,有一些理論可以幫助大家理解。 許多人用“達爾文進化理論”反駁不存在上帝創造人類的事實時,信奉上帝的人大致會有一個共同的觀點進行反駁:“一個理性的上帝不會介入創世的所有瑣碎事物——這里應該有一只昆蟲,那里應該有一只蠕蟲。上帝只會確立子影響自然的手段,而不是通過不斷地監督管理,來滿足他的意願,那麼我們對于他的圖景不會更加贊賞嗎?” 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往往都會將上帝視為偉大的程序員,他在宇宙中建立了進步的法則,通過一系列諸如生殖等日常法則的變化,便能顯示出進步。科學家無法分析這種變化的原因。他只能看到整個圖景,並將其稱之為“進步的法則”,但是科學家無法理解程序已定的機制本身。 其實以上的這些觀點大致說出上帝的治國之道,上帝做了相對人類很最簡單的事,但其實已對整個人類起到決定性的作用。這種看似漫無目的的無所作為,其實已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並且目的明確的微小作為則是“無為而為”的定義。 人類社會的其中一個例子很能說明“無為而為”的道理。 1995年,美國黃石公園的工作人員引入一批狼。原來在20世紀初,美國凱巴伯森林中,生活著大約4000頭鹿。以凶殘著稱的狼,用貪婪的目光尾隨著鹿群,將膽小的鹿嚇得惶惶不可終日。1906年,美國前總統宣布將凱巴伯森林成為狩獵保護地,接著政府雇獵人到那里去消滅狼。 從此,槍聲在凱巴伯森林不斷響起,到1930年,大部分狼已被消滅,鹿的數目很快超過了10萬頭。然而,問題隨之出現。首先是森林開始衰退,然後灌木、小草、樹皮……一切鹿能吃得到、吃得下的綠色植物,都遭到了掃蕩。其他以這些植物為食的動物數量也開始減速校緊接著,鹿群遭到了饑餓、疾病的折磨,只消幾個寒暑,鹿群便急劇由盛轉衰,數量減少了一半還多,到了1942年,只剩下8000頭鹿,而且大多病弱不堪。 後來生態學家告訴人們,被前總統下令捕殺的狼,竟然是森林的守護神:狼吃掉一些鹿,使森林中鹿的總數不至于過多,鹿群就不會將森林糟蹋得如此不堪;狼在森林中追逐鹿,使鹿逃竄,這使鹿經常處于運動狀態,有利于它們的健康;狼吃掉的鹿多半是病鹿,可以幫助鹿群優勝劣汰,有利于種群的繁衍。 當美國人意識到這一點時,被迫從外國引入狼群,來保持生態平衡。 理解以上例子,亦即了解了上帝對人類的一片苦心。 再用老子等道家的觀念形容:在是與非的對立中,像一個循環無盡的圓。但是從道的觀念看事物,上帝好像是站在圓心上。他理解在圓圈周圍運動的一切,但是自己卻不參與這些運動。但這不代表上帝無所作為,聽天由命,而是因為他已經超越有限,從一個更高層次的觀點看事物。 換言之,上帝因為人類著想沒有顯靈,但人生百態、是非之分在上帝看來都是在掌控之內,對上帝而言,他可通過種種手段間接領導人類,一切僅需作微小的調整,就能對整個人類社會乃至宇宙產生巨大的影響。 例如上帝無須出現,但人類已經可以因為“上帝”的神秘性自發使人類形成各種宗教及科學思想,進一步改變人類的思想行為,向著上帝希望發展的方向發展。 人類的目標亦然,無人不希望耗費最少的精力而創造最偉大的事業。 七、喜劇與悲劇 上文已分析了較多痛楚與幸福、正義與邪惡的關系,在這一章的結尾,希望再強調它們之間的關系,期望悲觀的人無需太悲觀,樂觀的人應不應太樂觀,以認真尋找前方的希望之路。 思想家萊布尼茲曾這樣認為,大善必與某種惡緊密地關聯著。例如大熱天里當您渴極的時候,喝點涼水可以給您無比的痛快,讓您以為以前的口渴固然難受,但也值得忍受,因為若不口渴,隨後的快活就會不那麼巨大。 事家上,正因為人曾經貧窮,才了解金錢的真正意義,正因為人曾經失敗,才了解成功的真正滋味。 因此,當您受盡世間煎熬時,無需太悲觀,因為您永遠都有可能是“喜劇”中的主角,反之您則可能是“悲劇”中的主角。 一般而言,喜劇中的主角總是能曆盡萬苦,最終成為令人羨慕的人,而悲劇中的主角必定是開場萬事如意,但最後卻含恨結局。 總而言之,上天永遠未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卻能做到完全的公正。當您出生時有著較差的際遇,那麼上帝偏愛您讓您成為喜劇主角的可能性則越大(大部分人類都不能當喜劇主角,但您挨苦卻可能是您自願為爭取當主角的而付出的代價,同時您有可能未曾意識到這是自己的自願選擇而已);您出生時際遇越好,那麼上帝剝削您成為喜劇主角而讓您成為悲劇主角的機率也越大。 因此,當您出生寒微、樣貌丑陋時,亦無須太妒忌別人天生的富裕與美貌;當您出生富裕、美麗動人時,也不能太過驕傲。 無論人生如何,人類在進步的過程應該不驕不噪,永遠做一個自強不息的正義之人,才能踏上屬于自己的未來幸福之路。 人生可能一趟永不停站的列車,既沒有起點亦沒有終點,因為每一刻既是起點亦是終點。 人生亦可能是一場奇怪的競賽,對于一部分人,勝利永遠屬于過去,而失敗永遠只在將來,而對于另外一部人,失敗永遠屬于過去,而勝利永遠屬于將來,只有在比賽結束時,才知道您屬于哪部分人,然而又有誰知道比賽何時結束呢? 同時人生可能兩者都不是,可能僅僅是一場夢,在原本混沌的夢中,人偶然夢見了幸福的夢,就甘願永遠呆在幸福的夢中不願回去,在幸福的夢中又偶然遇見混沌的夢所創造的其它的幸福的夢,那些是不受自己幸福的夢所控制的夢,但可以讓自己的夢更幸福或失去幸福,自此,呆在幸福的夢中的人發現所身處的幸福的夢已變成現實的夢,則不論將來痛楚與幸福,更不願離去這現實之夢。 甘願呆在現實之夢中的人,不斷去追逐這些能讓自己痛楚與幸福的夢,以期望自己的夢變為更現實與幸福的夢,在這追逐的過程則產生了自己的人生,而其它現實的夢則變成了其它人的人生。 可能吧,可能有太多可能吧,亦可能世界本來就沒有可能,可能人生本來就是一嘲空”。 這又有誰知道呢? 又或者人生本原本就沒有其它任何可能,“人生”就是“人生”!